

XX乡200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200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落实,根据《200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全面推行村(居)民自治,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深入实施“三大工程”,提高经常性工作管理水平,努力推动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荼再上新台阶。
二、 工作目标
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实现低生育水平,逐步提高人口素质,杜绝早婚早育和计划外生育,杜绝出生统计漏报,实现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完成《200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意见》中的相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三、 责任措施及奖惩
为完成我乡200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确保省、市、特区年度目标考核完成任务,乡党委、政府将下大力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每季度的妇检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开展工作,在家的妇检率达100%,流出人口妇检率及验证登记率达100%。1.在家妇检每差一个百分点扣办事处总支书记、主任工资各20元,扣驻村干部、村人口主任工资各50元,扣挂片或包村副科级领导工资各5元,并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妇检率达100%。2.流出人口妇检每差一个百分点扣办事处总支书记、主任工资各5元,扣驻村干部、村人口主任工资各10元,扣村委主任、村支书各2元,扣村计生信息员工资2元,每差10个百分点的村民组扣该组育龄妇女小组长报酬。
(二)、居委会及单位职工家属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妇检,如未参加妇检的,按计划外生育从重处罚,同时对单位负责人每缺检一人次给予50元的处罚,缺检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对当事人按计划外生育论处,对单位负责人每差一次处罚200元,造成计划外生育的,对单位处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处负责人1000元罚款,对当事人扣发工资不退还,并按照相关文件上报处理。妇检率达不到100%的,每差一个百分点扣居委会人口主任工资50元。
(三)、乡机关干部职工及居委会未婚青年初婚的,未办理结婚证结婚和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证先怀孕的,扣发夫妇双方一个月工资,并限期补办相关证件,在限期内仍不补办的停发夫妇双方工资,直到办清手续为止,所扣、停发的工资不退还。造成生育的,根据具体情况,对照相关政策处理。
(四)、以办事处和村为考核单位,以月为考核时限。
1. 出现一例计划外一孩,扣驻村干部、村人口主任工资各500元,扣村支书、主任工资各60元,扣信息员工资30元,对出现计划外生育和早婚早育的村民组,扣发该村民组育龄妇女小组长报酬。
2. 出现一例计划外二孩,扣办事处总支书记、主任工资各200元,扣办事处副主任、副总支书记工资各100元,扣村人口主任、驻村干部工资各400元,扣村支书、主任工资各50元,扣包片或包村副科级领导工资各100元。
3. 出现一例计划外多孩,扣办事处总支书记、主任工资各400元,扣办事处副总支书记、副主任工资各200元,扣驻村干部、村人口主任工资各800元,扣挂片或包村副科级工资各200元,出现两例或两例以上计划外二孩或多孩的村及办事处,对办事处主任、总支书记扣发一个月工资,对包片或包村副科级领导扣发工资300元,对驻村干部、村人口主任作待岗处理,对不负责的村支书、主任给予“一票否决”,重新调换。对出现计划外多孩的村,扣发该村全部育龄妇女小组长报酬,由办事处或村自行解决。
(五)、计生办、流管办、服务站严格把好统计质量关,不定时抓好督查工作,对全乡各村(居)计生情况及时掌握,对统计失误,造成严重影响全乡年度目标考核的,扣计生办、流管办主任工资各300元,扣计生办业务人员工资500元,扣分管领导工资300元,服务站因登记失误,严重影响全乡年度考核指标的,扣服务站负责人工资300元,扣业务人员工资各500元。
(六)、乡计生卫生妇幼保健站建成后,必须保持各科室的卫生清洁,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温馨的技术服务环境。各办事处动员来的应术对象,特殊情况需专人监护的,驻村干部与服务站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应术对象安全地接受手术。特殊情况不能手术的,服务站检查医生必须出具检查证明,并与驻村干部取得联系。如因特殊情况无人监护,造成应术者外流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计划外生育的,对相关责任人作待岗三个月以上处理。手术医生在手术前未把好妇检质量关,造成计划外生育的,追究检查医生责任,出现一例扣工资1000元,连续出现两例或两例以上的,对检查医生作待岗或停岗处理。
(七)、严格把好妇检质量关。凡应检对象必须听从妇检医生的安排,持相关证件参加妇检,如在妇检期限内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根据逻辑推理属妇检医生失误的,按照村出现计划外生育处理驻村干部的标准对妇检医生加倍处理。
(八)、计生办统计人员及村人口主任和服务站药管员,出现缺报月报表的,一次处罚500元,迟报一天处罚20元,缺报一次旬报处罚100元,上报的统计表册必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办事处主任签字认可。
(九)、以村为单位,做好估活人口家庭档案,如登记失误,造成影响计生目标的,对村人口主任从严处理,每漏报出生人口一人,扣驻村干部、村人口主任工资各100元,扣办事处总支书记、主任工资各50元,扣村支书、村主任工资各20元,扣村信息员工资30元,哪个村民组出现漏报,扣该组育龄妇女小组长当月报酬。错报或漏报一例“四术”,婴儿出生性别、死亡、新婚、统计漏户、迁入迁出、流入流出、返回等单项指标的,每错或漏一项扣村人口主任工资20元,哪个村民组出现漏项的,扣该组育龄妇女小组长报酬。
(十)、村人口主任严格把好统计质量关,上报的婴儿出生时间、姓名、性别必须准确无误,且保证与服务站四术登记上的出生时间相符,如出现不相符的,每例处村人口主任50元罚款。
(十一)、抓好“四术”库存的落实,确保两个及时率达目标值,如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影响两个及时率的,出现一例超过90天未落实相应措施的,对村人口主任、驻村干部各处罚100元,扣村支书、主任工资各50元,村班子其他成员工资各30元,扣办事处主任、总支书记工资各120元,扣包村或挂片副科级领导工资各20元。
(十二)、全面推行村民自治,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合同管理,村与已婚育龄妇女合同签约率达100%,不按合同执行的,按照村规民约征收违约金。出现合同签约不到位的,出现一户,处村人口主任及驻村干部,村支书、主任工资各30罚款。
(十三)、关于引产手术,原则上由乡计生服务站施行,特殊情况需请示分管领导和乡主管领导后再作处理。
(十四)、计生工作考评与平时督查为主,半年或年度被省、市、特区抽查的村,按检查结果的50%计入年终考核,平时自查占考核分的50%。年终考核以平时的检查结果累计评分,以村为单位,考核分值为130分,对分值在120分以上的村前两名进行奖励,资金500元(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各占50%),对分值在120分以下(含120分)110分以上(不含110分)的前三名给以奖励,资金300元,对110分以下的倒数第一名处罚1000元,倒数第二名处罚500元,倒数第三名处罚400元。对综合评分在120分以上(含120分)的办事处前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500元,对综合评分在100分以下的办事处倒数第一名处罚1000元。对村的奖励和处罚金额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各占50%。对办事处的奖励和处罚金额,办事处主任和总支书记各占15%,副总支书记和副主任各占10%,其它部分由办事处职工享受或承担。
(十五)、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对计划外生育的,严格依法兑现政策,确保社会抚养费按时完成任务,征收面达100%,对任务完成好,工作上台阶的村或办事处,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可拔给一定量的计生工作经费。
(十六)、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下大力办理计划生育案件。成立人口与计划生育清假清超领导小组,对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案件进行查办,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严肃性。领导小组成立如下:
组 长:XXX(政府乡长)
副组长:XXX(乡纪委书记)
XXX(乡人大副主席)
成 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十七)、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协调配套资金,抓好XX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站的建设工作,争取在年底全部投入使用。
(十八)、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乡党委、政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作进一步补充。
200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