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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4年山东黄河河务局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10-19 9:41:04

关于印发2004年山东黄河河务局档案工作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2004年山东黄河河务局档案工作点》印发给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4年山东黄河河务局档案工作

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抄送: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省档案局。

2004年山东河务局档案工作

一、继续开展《档案法》及有关法规、制度宣传,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档案意识,重视和加强对档案工作领导,确保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二、按照机关档案工作规范,认真做2003年度各门类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确保按时按求完成立卷归档工作。

三、各市河务(管理)局加强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监督与指导,做到标准统一,案卷质量符合规范求。同时加强对声像档案、资料收集、管理。

四、认真做对达标3-5年部级档案管理单位进行复查工作。今年,黄委将继续对档案管理已达标单位进行复查,已经复查单位,巩固和保持相应等级档案管理水平;没有复查单位,认真做复查前准备工作,针对达标考评时提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复查顺利通过。自1996年以来没有开展档案管理升级达标单位,也依据水利部《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办法实施细则》有关求,做档案工作。

五、继续做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三参加”“四同步”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验收前业务指导,认真把工程档案验收关,确保工程档案应归档材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六、各单位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进一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档案信息提供利用。及时收集利用效果,编写出有一定价值编研成果,为本单位治黄工作和经济发展搞服务。

七、做进馆档案移交工作。今年,黄委将对局所属单位保存1950—1966年进馆档案进行接收,各单位认真做准备,配合黄委做进馆档案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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