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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法律顾问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9-28 3:01:07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有效参力师场竞争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项重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一项基本保障措—施。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企业—对外经济联系日趋广泛。在激烈竞争中,实现依法管理企业。依法经营企业目标,真正把企业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增强企业法制观念,实行科法策;推动依法冶企、强化内部管理;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经营风险,依法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当前企业领导层亟待解决问题。
发达国家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至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她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诞生、推进并日臻成熟,对规范企业组织与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随着法制境日益完善和企业改革不断深化而发展。早在1986年9月国务院颁布《厂长工作条例》就明确规定;“厂长可以设置专职或聘请兼职法律顾问。副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和法律顾问,在厂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对厂长负责”。在当前市场经济中,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性和重性,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也取得了新进展,较地发挥了企业法律顾问法律参谋、法律保障、法律培训、法律监督四项功能。在提供法律服务方面,企业法律顾问队伍也实现了由打官司、讨债向参与企业重经营决策、建立企业法律机制转变;由被动、事后提供法律服务向主动、超前法律服务转变;由缺乏有机联系法律调整向综合协调职能转变。特别是1997年,国家先后制定发布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这为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今年年初,国家经贸委进一步确定了“九五”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目标,具体目标是:组织结构上,型、特型企业都应配备专职企业法律顾问并设立法律事务机构;中型企业应配备专职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内容上,应完成从事后处理向企业全方位、全过程管理转变;队伍建设上,建立一支10万人左右素质较高、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专职企业法律顾问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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