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搜索
 
 
 
 
 

八荣八耻演讲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6-5-25 22:20:30

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没有健全法制,没有遵纪守法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们离真正“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自觉行动。

应该说,们这个五千年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道德传承。令人痛心是,先是十年浩劫撕裂了这种传承,此后,财富和“地位”剧增颠倒了一些人对是非荣辱认知。某些人骨子根本没把国家法纪当回事,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空子当成是自己“本事”,正这些无视法纪法规所谓“本事”,酿成了克拉玛依火、衡阳火等一幕幕群死群伤人间悲剧,正是这些人破坏了共和国法规尊严,动摇了社会道德根基,弱化了民众法纪意识。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法律。古希腊雅典“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极刑,作为一个公民,必须去遵守。”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思想却流芳百世。

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反映了人民基本意志,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果有一天,们不再高唱“谁能告诉,是对还是错?”而是高唱“谁能告诉,是合法还是违法?”;果有一天,五岁小孩能脱口而出“这是违法”而不是“这是坏”;果有一天,公民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权益时能说:“相信法院会为主持公道”……。

果那一天到来,相信正是遵纪守法成为们时尚追求那一天。

也相信对于以振兴中华民族为己任而不懈努力炎黄子孙来说,那一天肯定会到来,那一天一定会到来!

谢谢家!

 
 
  信息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