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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研究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6-5-25 23:02:21

 

关于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研究

中共隆林县委组织部课题组                               

 

 

十六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宏伟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干部是决定因素。因此,何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思想迫切需,是推进干部工作科化、民主化、制度化举措,对于建设富有生机与活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意义。几年来,隆林县委根据中央《关于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通知》、《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方法进行了一些有益实践和探索。

目前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内容笼统,不能全面反映干部真实情况。干部绩效考核是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综合性量化考核,但目前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尽管也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但从各单位规定内容来看,都比较原则和笼统,缺乏明确量化标准,往往无法进行实际考核。有单位简单地把上级部门下达任务指标作为考核内容,缺乏具有本地方和本部门特点专门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客观公正性受到严重影响。这样容易导致三种情况出现:一是参与考核人员以感性认识为基础,凭印象主观臆断,得出结论模糊缺少层次感和说服力;二是对考核容易持消极态度,不负责地做出评价,影响考核结果真实性;三是容易导致从个人感情出发,做出不切实际评价,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性打折扣。考核方法简单死板,效率低下。目前干部考核通常采用一次性集中考核,缺乏平时工作绩效考核,出现了平时不算帐,年终算总帐现象,使得年终考核失去了应有依据。难免会出现以领导干部近期工作成绩作为定期或年度考核依据“近因效应”,以及因被考核者某一时言行影响定期或年度考核评判“晕轮效应”,从而导致凭印象、凭记忆定论。从干部管理角度看,忽视动态考核,就不能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思想变化和最新发生问题,对其进行及时有效批评教育,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致使一些干部自身求不严,缺点和错误日积月累,由小变,以至最终对自身成长和事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考核过程中偏重于听述职报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静态考核方法,致使考核者对干部情况了解较多地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缺乏应有深度;此外,不能根据单位职能、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和在考核遇到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考核方法,以至使考核材料“一件衣服家穿”,考核结果失准失真,影响了考核工作效率和考核结果准确性。考核评价不够科和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其内容笼统性和考核方法单一性决定了其考核评价不完善性。第一,对干部实绩综合性评价不够,致使考核结果存在一定程度虚假成份,影响了考核结果具实性;第二,对未列入责任目标一些重工作缺乏层次性,对不同职级干部评价中出现主领导年年评优、一般干部轮流坐庄,制约了考核工作激励作用发挥。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存在脱节现象,之所以出现评分者被评为不称职外,其它人员千篇一律为称职,一些不称职干部难以通过现有考核界定出来,考核结果难以作为干部奖惩和升降依据。由于考核后缺乏表现优秀、政绩突出和正面典型宣传和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反面典型剖析,还没有把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和提拔降免真正挂起钩来,导致考核成为无关领导干部痛痒形式,以至很多领导干部中一定程度地存在干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问题。

因此,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就进一步创新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考核内容、方法,积极构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体系。

一、创新考核机制,按照分级分类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建立科干部分级分类管理体制,是社会管理科化、专业化、现代化客观求。只有按照科分类管理求,对具有不同工作性质、职业特点和不同成长规律人员实行不同管理办法,才能适应社会管理日益科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求。应当说,过去们在干部考察工作方法、内容等方面还多少有些滞后,难以很地适应新形势和新转变。针对干部考核中存在一些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考核工作,形成相应制度和运行机制。

1、在考核方法改进上,力求形式多样,层次有别,手段丰富。在新形势下,只有探索和寻求新手段和新方法,才能防止和克服目前考核工作局限性。

具体说:一是采用分类考察方法。按照不同职位、不同工作性质,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不同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

第一、将现有干部致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党委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即党机关工作者;(2)政府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公务员;(3)权力机关(自治县人民代表会常设工作机构)工作人员;(4)审判机关工作人员;(5)检察机关工作人员;(6)人民政协机关工作人员;(7)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人员;(8)企业管理人员;(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类人员还可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特点,进一步分为教育、科研、文艺、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不同类别。

第二、制定各具特色管理制度。国家公务员、国家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因其工作性质、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明显不同,分别制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相对系统、完备法规进行管理;党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人民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因其具有与国家公务员相类似特点,则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

二是多用动态考核办法,对考核对象工作内容考察同时,还对工作以外"生活圈"、"社交圈"进行考察了解。

三是运用逆向考核方法。考察中,在干部现任职务单位进行个别谈话时,谈及缺点或不足时,往往有顾虑,不愿谈。因此,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到干部原单位了解一下,这时谈话者都能畅所欲言,直言不讳。

2、在考察内容完善上,力求素明确,内涵具体,直观清晰。干部考核在于了解和掌握干部情况,为提拔使用、降职免职、交流轮岗、奖惩教育干部提供真实可靠依据和参考。因此,在考核中,一是突出考"廉"内容;二是增加考"个性"内容;三是充实考"不足"内容;四是考"历史"内容。

3、在考核标准设置上,力求科规范,客观公正,衡量有据。在制定考核标准时,应注意把握几个关系:一是准确把握德与才关系;二是正确认识资历与能力、历与水平关系。也就是说,判断水平看历,判断能力看资历。三是正确辨别显绩与潜绩关系;四是正确分清过程与结果关系。

4、在考核责任落实上,力求职责明晰,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制定考核责任制时,一是明确谁考察谁负责原则。二是遵守公平合理、宽严得当原则。三是实行责任主体与追究主体相分离原则。四是坚持可操作性原则。考核责任制必须做到周密、细致、明确,同时又简便、易行,这样才能保证责任制落到实处。五是本着奖罚分明原则。

二、创新指标体系,建立科合理、公平公正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考核指标

所有考核体系,无论是考核内容、方式方法,还是考核结果评定和运用,都是围绕整个考核指标来进行,缺了它,就会使整个考核工作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它在整个考核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位置,所以说显得十分关键。何建立一套科、合理、公平、公正考核指标体系呢?

首先是制定工作总目标。这个总目标,主是指组织系统任期目标。它包括任期内应完成确定性目标和不确定性目标,以及阶段性目标。同时也包括为完成目标任务所应体现出德才表现。总目标制定后,再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和各自工作职责,对总目标中共性目标和职能目标以及阶段性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个成员,使之具体化。

通过这一目标制定,可以使每一个组织及其成员,充分认识自己需做什么,需规范什么?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些是确定性目标,哪些是不确定性目标?哪些工作可以创造性开展,哪些工作可以常规性运行等,从而使整个工作开展做到有放矢,防止出现工作中盲目性、交叉性和锅饭,最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益,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有功家抢、有责家推不良现象发生。

其次是确定考核评价标准。有目标,就必须有标准,没有考核标准,就难以认定工作坏与优劣。这个标准必须具体化,有一定量程度求。应根据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所应具有基本素质和实绩完成状况分人制定出各个等次具体标准,以便在考核时,对号入座,防止定性难,难定性问题出现。只有做到考核标准具体化和合理化,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公平、公正。否则仍继续沿用现在定性考评法,不仅考察组难以把握,而且所作结论本人也不会信服,事实上这种情况经常出现。

第三是制定配套合理且有利于激发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奖惩办法。这一点至关重。因为考核,就是兑现奖惩,否则就失去了考核工作应有意义。奖惩可分为经济奖惩和职务奖惩。从近几年实践情况看,经济奖惩适宜一次性兑现,不适宜晋升工资。晋升工资体现不出很强刺激性和竞争性,引不起人们普遍关注,果推行一次性奖惩就不同了,其效果会发生很变化。在经济奖惩上,不仅对优秀干部实施奖励;而且对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干部坚决兑现惩罚,这样既可减轻财政兑现奖励所带来负担,同时也能增强全体干部责任感和事业心。在职务奖惩方面,可与经济奖惩一并进行,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而言,考核不适宜于奖励职务职级晋升,因为它本身就是任期内考核,果再与职务晋升挂钩,就难免会出现急功近利等不良现象。当然特别优秀可以作为晋升依据。但对那些不称职或基本称职干部,只考核认为不属于客观因素造成,就应当给予免职、降职处理,这是解决领导干部出口不畅有效途径。指标体系建立把握住五点:一有针对性。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干部所履行职责不同,提出不同考核求;二有全面性。考核内容涉及经济、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方面面,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局,三突出重点。选择那些综合性强、涵盖面广指标。同时,还突出工作中薄弱环节、难点问题。四有合理性,指标不能过高,也不能太低,必须是经过艰苦努力能够实现。五有可操作性。凡是能量化指标必须量化,不能量化作出明确具体定性求,使考核指标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

第四是全面正确地看待干部工作实绩。增强实绩认定准确性,必须辩证分析和评价工作实绩,应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是“虚”绩和“实”绩关系。必须坚持两个文明一起考,两个成果一起原则,既重视有形硬任务,也不能忽视无形“软指标”,不能顾此失彼,搞“单出头”。二是集体与个人关系。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注意对实绩取得过程考核,尤其是对干部主观努力程度、发挥作用情况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以正确区分和评价班子集体与每个成员实绩,防止出现一“绩”多用和吃政绩“锅饭”现象。同时,注意区分责任,分清主次,防止实绩均摊现象或实绩独揽问题发生。三是个体主观努力与客观环境关系。必须注重分析干部开展工作所依赖客观条件和基础,对实绩成因进行客观、全面分析,避免实绩考核认定上简单化、片面化。四是当前实绩与长远发展关系。既考核显绩,更不能忽视潜绩,并注意分清现任领导干部与前任实绩,既看干部当前做了什么,又看给后任留下了什么,对长远发展打下了哪些基础。五是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关系。考核和评价一个班子、一个干部工作实绩,不仅看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成绩,更看其能否站在全局高度来维护局。

 

三、创新考核办法,使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正常化、规范化

(1)、加日常考核力度,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可以为定期考核积累材料,提供情况,有助于全面、历史、客观地评价干部。因此,加强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在全县科级班子和领导干部中积极实行干部表现登记卡制度,由县委统一印制领导干部表现情况季度登记卡。按德、能、勤、绩、廉等内容,由领导干部本人实填写。每季度末由主管领导审核填写意见并存档,作为年终总结和定期考核依据。同时,县委组织部投入足够精力加强对领导干部平时考核,负责考核工作人员,每年保证三分之一时间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收集新闻媒介、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信息和反映,有效地实施对领导干部平时了解和考核,为定期考核奠定良基础。

(2)、把诚信纳入考核体系,建立个人诚信档案。政府是国家信用代表,党政领导干部是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决策者,政府信用行为在社会中具有示范效应。针对政府信用中存在政策兑现、执法不公、“三乱”等问题,党政领导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一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建立严格政府采购机制,减少采购浪费和腐败;推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货币化和财富公示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心办坏事”造成严重损失与危害决策责任人,也追究责任;建立科政绩考核制度,防止一些党政干部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通过公安、银行、校、社会团体、私人社交圈等把党政领导干部个人诚信记录档案;同时,把党政领导干部、述、评与考核相结合起来,对那些弄虚作假、不讲信用;不无术、瞎干蛮干给予“下课”。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政无信必颓。只有形成人人讲诚信、人人参与诚信建设氛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发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才能体现客观、公正和真实。

(3)、进一步提高考核者素质,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考核质量高低与考核者自身素质有着密不可分关系。由于领导班子职能和领导干部职责不同,考核者面对考核对象也比较复杂,想能够全面准确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需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谈话艺术,也需具备相关业务知识。而实际上们一些考核人由于知识基础不够扎实,工作阅历比较单一等问题,加上平时缺乏必培养,基本素质还不适应考核工作,从而使考核工作质量和水平受到一定影响。不断提高考核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组织部门注意把那些基本素质,有发展潜力,有一定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干部工作同志充实到考核队伍中来。考核人员努力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有关经济工作、党建设相关知识,并能够用辩证思维方法观察和识别干部。

(4)是加考核监督力度,认真研究和建立治假防假机制。

首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统计、工商、计划、财政等职能部门作用,综合运用季度报表、半年分析、年终考核等多种监控办法,加对指标运行质量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考核质量和效益。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考核结合起来。由组织部门吸收财政、审计人员参加考核组。审计根据行业特点,突出重点,不搞“一刀切”。对行政机关,审计财务收支合理性、合法性;对事业单位,以审计预算外资金收支为重点;对企业单位,以审计资产保值、增值和经济效益为重点。

其次,从保证指标数据真实性出发强化统计工作职能。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实行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制度,保证其更地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统计数据报送责任制,使统计工作与实绩考核相衔接,对那些纳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指标项目,应同时纳入统计部门统计体系。同时,与监察、审计部门共同开展经常性实绩考核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从而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

第三,从扩民主出发增强群众参与“评绩”程度。实行干部实绩考核预告制度,向群众公开有关考核内容和考核环节。进一步完善实绩考核民主程序和方式方法,积极引导和组织更多群众参与考核。增强群众“评绩”权威性,把群众意见作为认定干部工作实绩依据;在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检验和监督,以切实增强实绩考核工作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四,从完善制度规范出发落实考核责任制。按照谁考核谁负责原则,强化责任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把考核工作质量作为衡量考核人员素质及工作表现标准,对工作不细致,考核有误或隐瞒问题而造成用人不当考核人员,应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设立“伯乐奖”,对举贤有功考核者给予重奖。

四、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建立起优胜劣态用人机制

干部考核能否真正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发挥基础环节作用,某种意义上由考核结果能否得到合理有效充分运用来决定。考核结果成为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资历惩诫依据,考核工作严肃性才能得到保证,才能树立和张扬正确用人导向;反之,考核结果果得不到应有尊重,运用不充分,甚至起不到什么实质性作用,考核工作实际效果就会打折扣甚至变味失效,用人上不正之风就不可能得到根本遏制,反而会愈演愈烈。合理运用考核结果,重在与干部任免奖惩直接挂沟:一是有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性。“三类考核”(任职、平时、定期)都必须严格按照干部考核工作流程进行,以保证考核结果真实可靠性;同时,有关方面必须对考核初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加以认定,防止简单以票取人;此外,还应加对“拉票”等不正当行为和非组织活动监督查处力度,尽量防止出现 “民意失真”和“公论不公”情况。二是避免一次考核定终身。重点是将“三类考核”(任职、平时、定期)有机结合,确保考核机关全面准确动态地掌握考核对象实际总体情况。三是把考核结果运用作为解决干部能“干”问题突破口。及时准确地运用考核结果,将平时考核中长期连续被评为“优秀”同志作为优先提拔对象,重点加以培养;对评为“称职”以下(不包括“称职” )下一年度不作为提拔对象;特别对考核中群众意见、实绩差,经组织认定确不能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 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加以调整,平级调整、或转任非领导职务、或离岗培训、待岗、或降职任用,直至免去现职(重点是考核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者)。以此作为突破口,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建立起优胜劣汰选人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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