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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税收宣传机制 增强全民纳税意识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6-5-25 23:48:18

    新时期税收宣传肩负着全民纳税意识提高和规范税务机关行为
艰巨任务,是税收工作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税收工作窗口、纳税人依法纳税前提,税收工作只有通过税收宣传才能得到各级党政、社会各方面和广纳税人关心和支持。那么怎样才能全面完善国当前税收宣传机制,全面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呢?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国税收宣传现状

    (一)宣传形式单一。①宣传地点单一,每年税收宣传地点往往局限于税收服务厅和街道两点,没有进一步拓展空间,缺少点面结合多方向发展;②宣传方式单一,目前宣传方式主是采取在服务厅、街道张贴宣传标语和散发传单以及在媒体刊登宣传幕等几种简单方式,缺少新鲜感;③宣传主体单一,税务机关是税收宣传主办单位,其他部门往往处于被动接收地位,税务机关单兵作战缺乏说服力。

    (二)宣传内容缺乏广度和深度。①宣传内容广度不够,宣传税收知识中,增值税内容多,其他税种内容少,缺乏广泛性;②税收知识深度不够,税收宣传标语性内容多,综合性税收政策内容少,造成广群众只知道税法存在,却不知道税法具体内容;③宣传内容实效性不强,目前税收宣传对象多为企业及办税人员,宣传内容局限于标语式简单几句,效果不明显,离全民纳税意识提高求有很差距。

    (三)宣传效果不明显。①宣传时间集中,每年四月份为税收宣传月,且仅限于四月份,其他时间税收宣传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时间短,很难起到提升全民纳税意识效果;②宣传面窄,每年税收宣传对象主是企业及办税人员,不能深入到广群众当中,在社会上不能掀起反响;③媒体宣传力度有限,目前税务机关与新闻单位还没能形成有效合作机制,因此每年媒体宣传版面虽然不少,但是缺乏长期性,内容也缺乏针对性,正面宣传效果不够。

    二、制约国税收宣传滞后因素

    (一)干部思想上不够重视。税收宣传作为一项长期工程,短期效应很不明显,而目前税收工作中税收计划任务完成是第一位,税务干部普遍把收入任务作为工作目标,认为税收宣传工作是短暂临时性工作,产生了一种税收宣传是 “额外负担”模糊认识。

    (二)部分地区群众知识层次不高。近年来国人口素质有所提高,但国义务教育起步较晚,中老两个年龄阶段文化层次不高,且从总体环境来看离全民纳税意识提高求仍有相当差距,极地阻碍了税收知识传播。

    (三)税收知识变化多,变动税收政策缺少统一税法规范,有很多税种法律仍停留于暂行条例状态,立法级次较低,影响力小,尤其是专业税收知识部分经常以通知、规定等形式进行行文,内容变化频繁,不易掌握。这些部分知识宣传难度求高,“诚信纳税”等简单标语式宣传与快速经济增长需求已明显不协调。

    (四)宣传缺少统一规范。各地税收宣传仅在每年宣传主题有共识,对宣传实质内容及具体宣传形式都缺少统一规范。从目前宣传活动情况看,每年宣传活动组织者局限于税务部门,有些地方甚至国、地税税收宣传都分开进行。这种情况无疑加了税收成本,降低了宣传效率和效果。

    三、完善当前税收宣传机制

提高全民纳税意识是一项长期工作,需全社会理解和支持。(一)完善税收宣传机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十六提出宏伟奋斗目标。税收作为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经济基础和宏观调控手段,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税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着小康社会实现进程。完善税收宣传机制,是把党十六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中具体体现。(二)完善税收宣传机制是贯彻税收政策必然求。全面实现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加强征管,必然求全体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完善税收宣传机制,有利于纳税人全面了解国家税收政策,从而高质量地完成纳税义务,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三)完善税收宣传机制是全面提升公民道德建设环节。依法诚信纳税,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在税收工作中集中反映,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在经济生活中生动体现。完善税收宣传机制,有利于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关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有利于增强广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光荣”社会氛围。

    四、完善税收宣传机制建议和做法

    (一)以人为本,转变税收宣传理念。①刷新税干“权利”与“义务”观念。税务干部克服“执法”和“服务”相互抵触观念,主动将税收中权利和义务放到同一“起跑线”上,避免只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现象,做到在行使“权利”同时,也能尽职尽责地服务税法,宣传税法。②建立一支高素质税收宣传队伍。税收宣传是一项集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技能为一体综合性工作,必须靠一定综合素质人去组织才能完成。税务机关应成立一支专门税收宣传队伍,深入基层进行宣传,使公民受到经常性税收教育。③加强素质教育,提高宣传水平。加快税收宣传队伍专业化建设,使税收宣传干部既懂法律又熟知税收政策业务,与此同时加强稿件组织,发掘宣传素材,进一步提高策划水平,严肃宣传纪律,以精湛宣传业务能力完成提高全民纳税意识任务,确保税收宣传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建立税收宣传常态机制。①建立服务厅宣传机制。办税服务厅是接触纳税人最多地方,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这一场所进行系统宣传。首先是充分利用服务厅“宣传栏”,公布税收政策法规,做到“常换常新”,使纳税人能有所用。其次是设立专门咨询点,编制发放税法咨询服务卡片,专人负责解答提问,使纳税人时刻感受到税收宣传氛围。②建立定期宣传活动制度。定期组织人员进社区、校、机关、企业、市场,开辟社区阵地,利用税收宣传月挂图、公益广告牌、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定期在集中市县、矿区、繁华街道、集贸市场统一开展咨询日活动,设立咨询点、悬挂标语,发放资料,形成税法宣传“课堂”,真正做到家喻户晓。③定期举办税企交流会。每季度举办一次税企交流会议,开展涉税知识讲座和培训,对税收会计知识进行讲解,印发一些通俗易懂、内容实用、操作性强小册子,及时告知企业税收政策变动情况,并对近期内国家政策进行解读,国家宏观调控等影响经济因素,使纳税人在执行税收政策时少走弯路,避免进入发展误区。

    (三)创新宣传形式,增强针对性、实效性。①针对不同纳税人,进行分类宣传。针对中型企业多数能守法经营、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实际,开展纳税人诚信纳税等级评定活动,以模范纳税户典型引导更多企业诚信纳税;针对个体工商户点多分散、流动性特点,组织小分队,深入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开展税收咨询活动,通过晚会等载体进行宣传,寓税收宣传于艺术形式;针对普通消费者日常消费行为众多,税收观念不强特点,重点加强对发票宣传,以增强索取发票意识,加以票控税力度。②抓住重点进行宣传。采取集中式宣传与经常性辅导相结合方式,重点开展税收征管法及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各项税收政策宣传,解决广纳税人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注重寻找纳税意识薄弱“盲区”,个体税收、农村税收和偏僻地区纳税人,加强对税务干部精神面貌宣传,采取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形式进行正面宣传,让公民很直观感到自己为国家作出贡献,感受到税务干部为国家聚财艰辛,从而自觉增强纳税意识。③分税种,分内容进行宣传。把税收宣传内容按变动内容、固定内容和特殊内容进行分门别类,固定内容实行社会化宣传,不仅在办税厅,还应利用多种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变化内容实行经常化宣传,采取在办税窗口及时公告、区分对象举办培训、报刊络开设专栏、宣传单册即时发放等形式进行长效动态宣传;特殊内容实行具体化宣传,在调查了解纳税人特殊需求及日常申报纳税暴露个性问题基础上,适时开展有针对性个别宣传辅导。④充分利用高新科技手段,进行税收宣传。建立专门税收咨询站,在站上及时解决纳税人提问,更新税收宣传知识,重点发布基础税收知识和最新税收政策,同时针对税收去向、用途,充分说明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性。

    (四)适应纳税人需求,寓税收宣传于税收管理中。①将税收宣传拓展到型企业税收管理当中。针对企业税收占总体税源比重,在社会影响特点,加强对他们宣传,做到管理与服务同行,以提高企业整体纳税意识来取得社会效应,从而推动全社会纳税意识前进。②将税收宣传渗透到日常税收管理当中,特别是对特殊行业税收管理。与纳税人建立沟通联系制度,在日常税收管理中注重对企业决策者税法知识和税收政策宣传,及时通报税收政策方面情况,或以新闻媒体公告形式进行通报,切实解决纳税人在税收政策方面遇到问题。③将税收宣传融入到依法行政中。依法行政是税务机关原则,税收宣传应体现在依法行政中,关键就是对违法行为处理力度。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结合税收管理和检查,了解纳税人对税收宣传建议,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上门”服务。

    (五)加强协作,共创良治税环境。①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协作。加强联系,定期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每年有步骤地提请政府表彰一批诚信纳税企业,增加税收社会影响力。同时请政府部门积极配合参加税收宣传活动,改变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尴尬境地,形成各级政府积极参与,共同协作治税环境。②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与有关部门,特别是与工商、公安、检察、金融等部门联系,在强化税收征管质量基础上,携手搞税收宣传工作,维护税收权威和尊严。③加与新闻部门联系。税务报刊是税务机关喉舌和税收宣传主渠道,是税务部门联系纳税人桥梁,是纳税人了解税法窗口,在全社会范围内有着重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税务部门加强与各新闻单位合作,开辟税法公告专栏,加规范税收秩序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主渠道作用。加对涉税案件曝光力度,正反典型开展诚信纳税宣传,有选择地向社会公布一些涉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及诚信纳税先进事迹和典型,使每个公民都能够自觉以法律、道德规范引导和约束自己涉税行为。④加与社会各界团体联系。“诚信纳税”离不开社会各界团体帮助,税务部门应进一步健全协护税组织,让其为税收宣传出谋划策,充分借助社会力量,使税收宣传有序开展,营造全社会“协税护税、人人有责”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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