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
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新
中国政法工作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
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作出
的一项重
大战略部署,也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的一项重
大举措。
要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理解,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
的党中央提出
的治国理政新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提出不是孤立
的,是与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
的历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的主
要任务以及
我们所面临
的各种现实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
的。第一次听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个概念,是在去年
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罗干同志在工作
报告中提到
要在2006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罗干同志在讲话中特意脱开稿子讲到,原来在起草这个
报告时用
的是“现代法治理念”这个概念,锦涛总书记在审阅时亲自将“现代法治理念”改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一次系统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具体内容,是今年
的全国“两会”期间,锦涛总书记与各省党委负责人谈话中,着重谈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问题,并明确指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
大局、党
的领导”五个方面
的内容及其相互之间
的关系。最近,锦涛总书记就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专门做出重
要批示,他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的一项重
大举措。”由此可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已经成为党中央所高度重视
的一个重
大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是
我国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必须长期坚持
的指导思想。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领导各族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探索和形成
的先进理念。众所周知,
我国
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历了不平凡
的发展历程。随着新
中国的建立,
我们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在完成新民主主义改造之后走上了社会主义建设道路,1954年,
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宪法》,迈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的关键一步。但在一段时间内,由于国际国内形势
的变化和
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指导思想出现
的重
大失误,法治建设并没有得到相应
的发展,尤其是在“文革”期间,社会主义法治受到了严重破坏,法治建设被政治运动所取代,各种狂热和激进
的政治运动主宰了整个社会。党
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
我们党实现了工作重心
的转移,
我国
的法治建设又经历了一个逐步恢复、完善、发展
的过程。
我们加强了立法工作,恢复了政法机关等等,特别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一系列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思想
的确定,确立了法治在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
大实践中
的战略地位,把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推向了一个新
的阶段。进入上个世纪九十年代,
我国明确提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问题被越来越多提到了党和国家
的大政方针之中。党
的十五
大第一次提出实施依法治国
的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
的重
要组成部分。党
的十六
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的实际,把加强党
的执政能力建设摆到了重
要战略位置,把坚持民主执政、科
学执政、依法执政作为治国理政
的根本,使社会主义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
要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
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法
学思想与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伟
大实践相结合,逐步探索、形成和发展起来
的,现在形成了较为完整
的理论架构。因此
我们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提出,在
我国法治建设史上是具有
里程碑意义
的。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
的指导地位。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
的指导地位是一个
大是
大非问题。
大家都知道,自冷战结束以来,西方敌对势力一直把
我国作为颠覆、渗透
的主
要目标,他们通过各种手段推翻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推翻共产党领导
的政治图谋一直没有改变。斗争实践表明,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敌对势力同
我们激烈争夺
的重
要阵地,敌对势力
要搞乱一个社会、颠覆一个政权,往往先从意识形态领域打开突破口,先从搞乱人心入手。罗干同志在讲话中提醒
大家:放弃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
的指导地位,导致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
的思潮甚嚣尘上,是前苏联解体、苏共垮台
的一个十分重
要的原因。
我们还可以清醒看到,近年来,西方国家加紧在中亚
的格鲁吉亚、吉尔吉斯斯坦、乌克兰等独联体国家实施
的“颜色革命”,也是先从搞乱人心入手,从而达到在这些国家建立亲西方政权
的目
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着怎样完善
我国
的民主法制建设,一直是
我们党不断努力探索
的重
大课题,也是理论界不断予以高度关注
的一个重点。在这一时期,
我们结合
中国国情,在坚持和发展
我国法治建设优良传统
的基础上,也合理地吸收借鉴了国外一些先进
的法治经验,较
好地促进了立法、执法、司法各项事业
的不断发展。但与此同时,
我们也面临着一些现实
的挑战,表现尤为突出
的是,党
的十六
大提出进行司法体制改革以来,
我国法
学理论界出现了异常活跃
的现象,一些人不顾
我国社会主义国情,提出效仿西方“三权分立”
的做法来进行司法体制改革。一些媒体曾刊载文章,建议
我国人民法院取消“人民”二
字、取消党委政法委等等,企图否定
我国政法机关
的政治属性,否定党对政法工作领导。
我们内部也有个别同志缺乏敏感
的政治鉴别力,片面提出一些不符合
中国国情
的观点和言论;
我们还有个别同志不能正确理解司法体制改革
的真正内涵,缺乏创新意识,思想僵化,诸
如我们一直所讲
的“几重几轻”
的思想在头脑中还根深蒂固。这些,也为一些别有用心
的人诋毁
我国
的司法制度,客观上起到了授人以柄、推波助澜
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
我们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那些企图利用
我国司法制度诋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制度
的有力回击,有利于更加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
的指导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全党,从而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沿着正确
的方向不断前进。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
学发展观
的重
要组成部分。在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时代
的主题。有什么样
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
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发展实践产生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
的重
大影响。党
的十六
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
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
的科
学发展观。党
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面对
我国即将进入“十一五”重
要发展时期
的新
的历史起点,提出了
要以科
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的总体
要求。
我们说,科
学发展观是在全面把握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总结
我国长期发展
的实践经验,正确借鉴世界各国发展经验教训基础上形成
的、指导当代
中国发展
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
的重
大发展。科
学发展观作为与时俱进
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在指导具体实践
的同时,也在经历着一个不断丰富和完善
的过程。自科
学发展观提出以来,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
大措施,不断推进
我国
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
我们所亲身经历感受最为深刻
的具有全局性
的举措有三个:一个是,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战略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
的首次完整提出,是党
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
的执政能力建设
的决定》。《决定》将其列为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
的五
大能力之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加明确地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是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的进一步发展,为
我们落实科
学发展观指明了“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和“怎样发展”
的问题。因此,它既是科
学发展观
的重
要内容,也是落实科
学发展观
的前提和保证,也可以说是实现科
学发展
的重
要途径。第二个是,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的要求。应当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体现了科
学发展观关于落实“五个统筹”
的思想,是对长期以来困扰
我国经济发展中“三农”问题认识
的深化和升华。党
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
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的总
要求,全面推进农村
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
的建设,努力建设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
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我国是一个农业
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
的四分之三以上,农村建设
的全面发展,直接关系到国家
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的顺利实现。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集中代表了亿万农民群众
的根本利益,是实现科
学发展
的必由之路。第三个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提出与确立。法治作为社会
的基石,其指导理念
的如何确立,势必会对发展起到基础性和保障性
的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
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整个国家法制建设
的根本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
的科
学界定,坚持和反映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
的要求,坚持和反映了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坚持和反映了党
的领导,坚持和反映了马克思主义
的指导地位,坚持和反映了从
中国国情出发
的原则
要求,坚持和反映了改革创新和与时俱进这六个方面
的本质
要求。因此,
我们就不难得出这样
的结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
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科
学发展观和马克思主义法
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
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
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法
学思想
的一个理论创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提出,标志着
我们党对
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
的认识和把握,为
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总而言之,科
学发展观是在新
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前人勇于创新
的发展观,坚持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体现了
中国正在努力创新自己
的发展模式,走自己
的道路。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科
学发展观
的逐步落实,历史必将不断赋予其新
的内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也将不断加以完善。只有这样,科
学发展才能在前无古人
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得以实现,才能给
我国
的发展带来更
大的成功动力。
(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本质特征。胡锦涛总书记指出,
我们
要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这六条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的。其中民主法治居于首
要位置,制约和影响着其他特征。其一,社会主义法治能够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奠定最坚实
的基础。社会公正是社会文明进步
的重
要标志,也是和谐社会
的核心价值取向。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合理
的利益格局。
我国改革开放
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发展,带来
的是利益主体和利益需求
的多样化,这就使得
我们面临
的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集中表现在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所引发
的个体上访、集体上访、甚至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这些矛盾都与上访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表现领域也十分宽泛,诸
如企业转制、拖欠职工工资、城市动回迁、农村征地、涉法涉诉等各个方面,
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得以调整和解决,就会在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造成对立,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
的重
大事件。构建和谐社会
要求
我们以最广
大人民
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在民主基础上制定
的法律法规,确定利益主体、界定利益范围、指导利益分配、协调利益关系,并对社会困难群众给予救助,就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公正,及时避免社会矛盾
的激化。其二,社会主义法治能够为人们之间
的诚信友爱创造最规范
的环境。没有人与人之间
的诚信友爱,就没有相互
的合作和普遍
的社会认同,也就没有社会
的和谐。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着基础性
的作用,而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在经济活动还是在人与人之间
的交往中,受到不同价值观
的影响,
我们诚信意识不强
的问题还比较普遍。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严重威胁着市场经济
的安全。而诚信友爱仅仅靠道德和感情来支撑和维护是不够
的,还必须依靠法律
的权威和力量。法治
的完善则有利于规范人们
的行为,引导人们诚信友爱,融洽相处。其三,社会主义法治能够为激发社会活力提供最稳定
的支持。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推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
的动力源泉,也是现代社会
的重
要标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要求
我们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
的创造活力。社会主义法治可以通过法律
的形式确认和维护劳动者
的创业动力、创造成果和经济利益,稳定地保证其合理
的预期收获。从而调动劳动者
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鼓励人们创新
的良
好氛围,营造平等竞争和共谋发展
的社会环境。其四,社会主义法治能够为维护社会
的安定有序提供最有力
的保障。一个和谐
的社会,必然有稳定安宁
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有条不紊
的社会生活秩序。
如果社会动荡不定、秩序混乱、矛盾激化,人们就不可能和睦相处、安居乐业。然而,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冲突和分歧、裂痕。特别是在当前,
我们正处于一个社会矛盾
的凸现期、刑事犯罪
的高发期、对敌斗争
的复杂期,就更需
要法治以法律
的规范性、强制性为特点,通过立法和法律实施,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只有这样,才能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都有章可循,才能以文明、平和
的方式消除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真正做到政治安定、社会安定、人心安定。其五,社会主义法治能够为人与自然
的和谐相处提供最可靠
的保证。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
的前提和物质条件。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经济获得空前发展,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实行
的高能源、高消耗
的粗放式
的增长方式,使得
我们面临着人口膨胀、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等严重问题。而以法治
的形式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的基本原则,抑制和制裁破坏自然环境
的行为,无疑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的必由之路。由此可见,只有以法律手段来治国理政,使国家权力
的行使和社会成员
的活动处于严格依法办事
的状态,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才有基本
的秩序保障,整个社会才能成为一个和谐
的社会。因此
我们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
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
的本质特征,是
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发展而提出
的科
学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的宏伟目标具有深远
的意义。
第二个问题,
要紧密联系实际,切实增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中央对搞
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
大意义提升到巩固党
的执政地位、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
的高度来认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
的重
要工具,作为具有武装性质
的刑事司法力量和治安行政力量,作为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的第一道防线,能不能把广
大民警
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
的要求上来,能不能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要求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中来,这不仅直接关系到
我们这次教育活动能否取得预期效果,更重
要的是,关系到
我们这支队伍能否保持忠诚可靠
的政治本色,能否肩负起新世纪新阶段
的重
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应当说,这些年来,由于
我们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方针,毫不放松地狠抓民警队伍
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地在队伍中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活动,千方百计提高广
大民警
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下
大力量解决公安执法活动中存在
的突出问题,使全局民警队伍
的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宗旨意识、法治意识、人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执法为民思想不断确立,执法作风不断改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民警队伍
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然而,必须看到,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本质
要求相比,与形势任务
的发展
要求相比,与党和人民
的期望
要求相比,当前
我们无论是在思想观念、法律素质、纪律作风、职业道德方面,还是在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质量、执法保障方面,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些不适应
的问题。具体分析起来,主
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治信仰和政治态度问题。这个问题尽管是极少数民警中存在
的问题,在公安队伍中并不带有普遍性,但从问题
的性质和危害看,应当引起
我们
的高度警觉。在当前纷繁复杂
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公安队伍面临渗透与反渗透、腐蚀与反腐蚀
的斗争,依然十分尖锐。
如果
我们
的民警稍有放松自己
的政治追求,稍有放松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的改造,就会给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拉拢腐蚀以可乘之机。值得注意
的是,当前有极少数民警政治观念淡薄,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敏感性不强,对于西方资产阶级错误思潮和社会上消极腐化
的东西,缺乏应有
的鉴别力,对于西方各种法治思想对
我们法治理念
的负面影响,对于一些别有用心
的人企图打着依法治国
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
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
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形象,企图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和影响,以实现其政治图谋
的伎俩,认识不清,防线不牢,甚至个别民警还随声附和。这些都是政治上不成熟和政治糊涂
的表现。
要知道,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
的企事业单位,是国家机器
的重
要组成部分。公安工作是巩固国家政权
的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
的工作,具有鲜明
的政治属性。公安民警
如果在政治上界限不清,立场不明,甚至发生摇摆,注定
要给
我们党
的事业带来巨
大的损失。因此,
我们一定
要把政治合格放在第一位,教育民警时刻保持清醒
的政治头脑,努力提高政治修养和政治水平,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二是对人民群众
的感情和态度问题。现在,
我们有
的民警在执法工作中根本不考虑群众
的感情和感受,方法简单、作风粗鲁。还有
的民警特权思想较为严重,常常以管人者自居,表现为“
我执法、
你守法,
你违法,
我处罚”、“管理就是管
你、执法就是执罚、责任就是责令、服务就是
要你服从”。这类问题
的发生,说到底还是没有从思想上解决
好“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权从何来、为谁所用”
的问题。对此,
我们一定
要教育民警深刻认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的道理,
要让民警懂得,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人民群众是
我们
的衣食父母,
我们手中
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
的,必须
要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
的感情去执法、去工作,自觉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自觉做到深入贴近群众,深切体察民情,时刻站在群众
的立场上,依法处理问题;自觉做到份内事讲责任,份外事讲奉献,尽心竭力帮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时时、事事、处处亲民,爱民、便民、为民。只有这样,才能把执法为民
的思想体现到各项公安工作中,才能得到人民群众
的真心拥护、理解和支持,才能不断巩固和扩
大党
的群众基础。
三是对待人民群众
的根本利益、合法权利
的问题。公安执法工作不是一项孤立、静止
的单纯活动,而是一项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群众利益密切相关
的社会活动。当前
我们有些民警头脑中缺乏
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往往就执法论执法,机械、单纯执法,僵化、教条执法。在对待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的问题上,不讲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的统一,有
的只讲办案任务,不讲发展
大局;有
的只讲方便公安机关管理,不讲方便企业发展和群众办事。在对待人民群众
的合法权利上,有
的片面强调公权
大于私权,存在着“为了抓住坏人,抓错
好人不
要紧;为了稳定
大局,侵犯一些人
的利益不
要紧;为了尽快破案,可以违反法律程序办案”等错误思想倾向。特别是在侦查办案过程中,超期羁押、超时留置、刑讯逼供、乃至玩忽职守等问题还有发生。此外,个别民警还有“吃拿卡
要报”
的问题。这些问题侵犯了人民群众
的利益,背离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要求,必须尽快加以扭转和解决。
四是严格公正执法
的问题。少数民警由于受各种腐朽思想和社会上不正之风
的影响,在执法活动中,不能严格依法办事。表现为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有
的办关系案、人情案,有
的不给
好处不办事,给了
好处乱办事。导致对同一案件
的处理,生人与熟人不一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不一样、有人打招呼与无人打招呼不一样,给了钱与不给钱不一样,结果徇了个人私情,伤了群众感情,破坏了执法
的公正,败坏了公安机关
的形象。对此,
我们一方面
要教育民警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让民警懂得严格公正执法是公安工作
的生命线,是一个公安民警应具备
的最起码
的职业道德,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筑牢拒腐防变
的道德防线,做到为警清廉、一身正气、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另一方面,
我们还
要进一步强化各项执法工作
的规范和制度建设,强化对执法活动
的监督、执法过错
的追究和对违法违纪案件
的查处工作,切实通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和严格执纪,保证公安执法工作
的公平公正。
五是执法素质和能力问题。这个问题也是关系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
的一个十分重
要的问题。近年来,虽然
我们年年抓教育训练工作,民警队伍
的素质和能力有了很
大程度
的进步和提高,但从实际情况看,还存在着一定
的差距和问题。有
的民警对新形势下社会治安
的新特点缺乏深入
的学习研究和理性思考,对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时期出现
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缺乏应有
的思想准备和应对措施;有
的观念陈旧、思想保守,习惯于凭经验办事,不能很
好的用新
的理论指导公安执法工作
的实践;有
的不认真
学习新
的法律知识和公安业务知识,满足于一知半解,对一些复杂
的案件不知从何下手,或者办案质量不高;有
的不愿意、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了解社情民意,不会讲群众语言,又不注意虚心
学习,以致在执法工作中,把一些原本简单
的问题人为地复杂化,甚至还引发群众
的信访和投诉,于是躲事、怕事。此外,在与各类违法犯罪做斗争中,还存在着敌情意识和自
我保护意识不强、技战术水平和警务技能不高等问题。这些都需
要我们坚持不懈地下一番苦功夫才能解决。
以上
我从五个方面重点分析了当前民警队伍中存在
的突出问题。当然,这些问题并不代表
我们队伍
的主流,而是个别
的,因为实践已经证明并将不断证明,
我们
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
的、能够经受住各种风浪考验
的文明之师、威武之师、胜利之师,这一点不容置疑。但从另一个角度讲,
我讲到
的这些问题,也不是民警队伍中存在问题
的全部,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要求,全局各单位、各警种以及不同岗位
的民警,肯定还存在一些具体
的问题,需
要我们结合实际,认认真真地去查摆和解决。因此,在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各级公安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
要紧密联系公安执法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的实际,切实以高度
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搞
好这次教育活动。
第三个问题,
要把握关键环节,切实增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这次教育活动,中央、省、市委都十分重视,对教育活动
的目标任务等都作了明确
要求,市局党委也制定下发了具体实施方案,各单位都
要结合实际继续抓
好贯彻落实。这
里需
要强调
的是,
要切实搞
好这次教育活动,必须抓住四个关键环节:
(一)狠抓
学习教育,重在提高认识水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深刻、外延广泛,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真正地
学懂弄通并不容易。因此,这次教育活动
的重点是组织和引导广
大民警认真
学习,通过强化
学习是全体民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真正从理论上明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本质
要求和深刻内涵,搞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念、与传统
的封建主义
的法治理念和在左
的思想束缚下被扭曲了
的法治理念
的根本区别,进一步明确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公安机关意识形态领域
的重
要地位,使
学习
的过程成为民警自
我启发、自
我教育、自
我改进、自
我提高
的过程。通过
学习教育,真正使正确
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
的思想得到克服,模糊
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
要求
的观念得到更新。
要坚持集中
学习与个人
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
学习与执法实践相结合等形式,全面掌握
学习内容,准确把握
学习
要点,正确理解基本概念,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要采取分专题进行
学习
的方法,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
的内容,每个月安排一个专题。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普通民警
的学习
要求应当有所区别。市局
要分专题安排辅导讲座,每个专题结束前,
要对
学习效果进行全员考试,力争全局以优异成绩迎接省公安厅在10月份组织
的考核验收。
(二)狠抓清理思想,重在纠正观念偏差。思想是行动
的先导。思想上
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方向和目标发生错误。这次教育活动收到预期效果
的标志之一,就是
我们在执法思想和工作实践中存在
的模糊认识得到了有效
的澄清,在执法工作中存在
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纠正。这次教育活动
的安排与以往不同,
要坚持边
学习文件、边清理思想、边检查问题、边整改提高。
要紧密联系民警
的思想实际,深入查摆和剖析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的各种思想障碍,认真解决队伍中存在
的突出问题。
要对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题整改活动排查出
的问题、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反映出
的问题以及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中暴露出
的问题,进行逐条逐项
的查摆剖析,摆事实、讲道理、明是非、论危害,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本质
要求找差距。在清理思想
的过程中,不搞人人过关,但
要人人受教育。对存在这样那样问题
的同志
要重点帮助,使他们真正提高认识、改进工作。
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
的方法,广泛听取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
大人民群众
的意见和建议,帮助
我们改进执法工作。
(三)狠抓整改提高,重在促进执法公正。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最根本
的目
的是树立正确
的执法思想,培育先进执法理念,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教育活动
要始终把握住这个核心内容,与公安执法规范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认真清理在执法观念和执法工作中存在
的不足和偏差,从人民群众反映
大、意见多
的问题改起,从群众希望办、能办
好的事情做起。以容易发生执法问题
的岗位和环节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要对基层执法单位和重点岗位
的民警进行专门培训。同时,按照扎实管用、简便易行和规范性、稳定性
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搞
好执法责任体系建设、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建设、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和长效教育培训机制建设。从机制上进一步规范民警
的执法行为,带动公安队伍执法素质和水平
的全面提高,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的要求落到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执法活动中,以增强公安机关
的执法公信力。
要大力发现和树立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
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他们
的事迹,
大力弘扬他们
的精神,激励和带动广
大民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
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运用内外部宣传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教育活动
的目
的意义、任务
要求,宣传教育活动
的进展情况、取得
的成效,取得社会各界和广
大人民
的支持和监督,为教育活动营造出良
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并取得良
好的社会效果。
(四)狠抓领导干部,重在发挥表率作用。领导干部在各项工作中都应成为队伍
的带头人。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领导干部
的表率带头作用就显得尤为重
要。应当说这次教育活动
的重点是领导干部,从中央到市委层层举办领导干部研讨班,这种做法
的本身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在这次教育活动中,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受教育者,然后才是教育活动
的组织者、领导者。市局
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
学习过程中,不仅
要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基本内容,更
要从理论上
学懂弄通,不仅
要组织民警
学,自己更
要首先
学好。各单位党委(总支)中心组
要把这次教育活动作为重点
学内容来安排。坚持通读与精读相结合、
学习理论与付诸实践相结合、清理思想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确保
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在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
学习
的基础上,
要创造性地抓
好本单位
的教育活动,市局和分县局班子成员
要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努力使联系点成为教育活动
的示范点。
第四个问题,
要抓
好工作结合,全面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今年已过去了近一半时间,下半年,无论是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任务,还是队伍建设任务都很艰巨繁重。开展教育活动必须与做
好公安工作和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通过开展教育活动推动公安工作,促进队伍建设;通过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
的成果来检验教育活动
的实际效果。绝不能顾此失彼,而
要相得益彰。
一是将教育活动与“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相结合。今年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任务很重,年底,省厅还
要对“五
大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并进行全省
大排名,排名结果还将通报给各市市委。所以,市局“基础办”
要加
大指导与协调力度,及时掌握各项工程
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
的问题,确保各项工程顺利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特别是把法治理念教育与苦练基本功结合起来,省厅
要求
要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
的核心内容,以集中训练为载体,以分级施训为保障,用捆绑式
的集中教育训练来全面推进法治理念教育,全面牵动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作。
二是将教育活动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抢劫、扒窃等多发性犯罪相结合。对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
要重拳出击,除恶务尽;对抢劫、扒窃等多发性犯罪
要按照“警情主导警务、警力跟着警情走”
的理念和思路,集中力量,主动出击,打防结合,多措并举,坚决打击刑事犯罪分子
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同时,
要加强对新兴领域、社会组织、虚拟社会等方面
的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发展一批公共安全信息员,把触角延伸到全社会,从而牢牢掌握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
的主动权。真正将教育活动
的成果体现在确保XX
的平安稳定上,落实到让全市人民受益、让广
大群众满意上。
三是将教育活动与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相结合。通过采取宣传发动、严格检查、集中收缴、严厉查处等措施,有效遏制涉枪涉爆案件
的发生,努力减少管制刀具
的社会危害。
四是将教育活动与
学习“雷锋式消防战士”金春明先进事迹相结合。引导教育广
大民警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奋发有为,树立起新时期人民警察
的良
好形象。
五是将教育活动与转变领导工作作风相结合。教育活动能否搞
好,各项工作能否上去,关键在领导。当前,各级领导干部
要努力成为带头勤奋钻研、带头谋划思路、带头雷厉风行、带头真抓实干、带头开拓创新
的“五个带头”模范,用率先垂范
的实际行动感召队伍,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