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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200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6-5-26 2:57:32

重庆市巴南区供电有限任公司(木洞供电所)

200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创建一流供电企业,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们作为重庆市巴南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木洞供电所)及其下属单位员工,有责任保证职工和雇员在电力生产活动中人身安全不受危害;有责任保证电安全,不发生面积停电;有责任保证设备安全、不使国家和委托们管理投资者受损失。因此,们一致同意并努力做到:

方针与原则:

●在们所负责范围内,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根据电力工业特点,坚持“保人身、保电、保设备”三个基本原则并使之得到具体落实:

们将努力工作,依靠科管理,健全组织,切实措施,铁制度,高素质职工,使正确方针与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们相信:除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外,通过全所职工共同努力,把所有事故都掌握在预防和控制之中:                          

安全目标:

 确保所安全目标●不发生人身轻伤、重伤事故;●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不发生一般火灾及以上防火防盗事故;●不发生所保管现金、票据、材料、物资丢失被盗事件;●不发生有人为责任治安事件;●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杜绝火灾事故发生;●无驾驶证人员严禁驾驶任何车辆、有驾驶证人员严禁驾驶“三无车辆、与准驾不相符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车英雄车、强行超车、违反国家明文规定交通法规、车辆管理包括职工摩托车;●不发生车辆驾驶人员以职谋私情况;●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发生公车旅游、公车私用等情况;●实现3个百日安全长周期;●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决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若干规定》和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推动综合治理、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平安;●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管理机制;●班组不得发生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违法犯罪严重事件;●不发生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责任追究不到位情况,职工不发生违纪、违法犯罪事件;●不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不发生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企业职工队伍不稳定事件发生;●不发生市级、区级新闻媒体曝光事件;●不发生人为责任投诉(信访或95598)不超过1次,同一事件不得重复投诉。

安全责任:

●各班组专责对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各班组第一负责人是综合治理、国家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着本班组政治责任;●认真负责贯彻“党委领导、行政负责、群防群治、落实基层”原则,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认真抓各项安坌措施落实;●杜绝政治案件、特案件、各类刑事案件发生。

●各班组应保证本班组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

制度保障:

●各班组成员对国家、行业、国家电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以及公司和所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等应保证其贯彻执行;

●各班组根据上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充实和完善本班组制度,不断健全防范各种不安全现象措施;

●各班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糸应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准确上报班组情况、保证这些制度落实;

●各班组从制度上保证(主领导)及时掌握涉及人身安全、重事件,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各班组积极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培训保证职工掌握所需生产技能和安全知识、规程及求,培养严谨工作作风。

检查与考核:依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进行检查和考核。

附则:

1、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后生效,执行时间自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电所代表                                                   所部代表:

(签):                                                       (签):

 

2006年  月  日                                            200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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