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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台务会议事规则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10-6 16:09:20

某电台台务会议事规则
为切实加强台领导班子
民主集中制建设,发挥集体智慧,进行科决策,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一、 应提交台务会讨论决定事项:
1、贯彻党新闻宣传方针政策事项,执行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和省、市党政主管部门重决议、决定;
2、本台事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本台人、财、物管理方面重管理规定、办法制订与修改;
4、本台各业务部室设置和调整,中层干部推荐和任免;员工招聘及特殊人才引进等事项;
5、额度资金使用;
6、重改革方案出台;
7、涉及本台干部职工利益事;
8、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台务会讨论决定问题。
二、台务会必须每月召开一次,遇到重情况可随时召开,召开会议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各成员。
三、台务会必须有五分之三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问题时应发扬民主,每个成员都发表意见。对重问题发生争论,达不成一致意见时,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请示决定。
四、台务会对重问题决定,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必须实行民主决策,对事业发展长远规划和重宣传活动安排,必须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反复比较论证,必时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五、台务会讨论决定事项,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议、决定,更不允许公开散布与集体决议、决定相违背意见,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各行其是,另搞一套。台务会研究事项,全体成员应注意保密,不得超越保密期限和范围擅自泄漏外传,每个成员都切实维护领导班子团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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