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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10-6 16:13:29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旨在为增强领导决策性、预见性,有利于发扬民主、互通信息,使纵向、横向工作不脱节,有利于各工作部门间协作,提高各项工作效率。

2、局长办公会议是研究、决定、布置、检查本局重工作例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由局长主持,局领导参加,必时可以召集各科室以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  

3、局长办公会议一般两周召开一次,可临时变动,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并说明原由。

4、办公室负责会议议题收集整理。报局长审定后,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并认真做会议记录,同时负责会后督促和落实工作。

5、局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

(1)根据中央、省、市方针、政策、法规起草本县有关文化工作细则、办法、措施、方案等。

 (2)全县文化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文化工作规划、规章制度等重材料。

(3)分析、研究全县和局机关文化工作情况问题,提出对策、措施、意见;

(4)决定全县文化事业费分配,文化事业费和预算外经费重使用项目;

(5)布置上级交办事项。

6、对局务会议所定事项,必须认真落实,各处室执行情况,在下一次办公会时进行反馈。

7、参会人员必须根据保密守则,严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向外透露拟议中不能透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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