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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会计的发展动向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10-16 4:10:19



  一、从取得成本主义向时价主义转变 

  现在,日本企业还是实行取得成本
会计准则。但是,到2000年3月,日本企业对资产计价将从取得成本转到时价评价会准则。 
  在取得成本会计准则下,日本企业可以实行灵活运用“隐蔽资产”进行“隐蔽经营”。所谓“隐蔽资产”是指资产时价减去簿价后差额资产。这,时价是指资产在当前市场交易价格;簿价是指该资产会计帐簿上价格。在通货膨胀情况下,时价与簿价之间会产生巨额差异。根据取得成本会计准则,对时价与簿价间差异不予确认,这便形成了企业“隐蔽资产”。企业经营管理部门就可利用“隐蔽资产”进行“隐蔽经营”。虽说“隐蔽经营”对日本企业成长是作出贡献,企业经营在“隐蔽资产”支撑下,有稳固财务基础有利一面,但也容许企业进行“粉饰性经营”。就是说,在“隐蔽经营”情况下,当企业经营业绩下降时,企业管理部门可通过出售有价证券、土地等资产,吐出“隐蔽资产”,来掩盖企业经营业绩下降情况。这样,企业财务报表就不能正确反映企业正常经营业绩,外界无法判断企业经营者优劣。特别是原日本“四”证券公司之一山一证券公司利用“隐蔽资产”,进行“飞帐”以掩盖巨额亏损手法披露出来以后,人们纷纷求修改日本企业会计准则。在国内外巨压力下,日本企业会计审议会于1998年3月13日发表了“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准意见书”,求日本企业在2000年3月编制合并报表时,母公司对子公司金融商品和资本,用时价法进行计价。这标志了日本企业会计准则将从取得成本转向时价法。按时价法对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价,必将对日本企业财务报表产生很影响,同时还会影响到日本型经营体制重新评价。 

  二、从个别决算中心向合并决算中心转变 

  原来日本企业集团是按“母公司第一主义”方式经营。日本子公司、关联公司是作为母公司剩余人员接收地、母公司缓冲器而设置。但是,在市场全球化、企业经营多元化今天,使企业集团获得成功,授予子公司权限,扩企业集团综合实力,提高集团整体竞争力,就很有必,即实行“母子共生型”经营。事实上,现在日本以集团合伙经营力为目标进行经营企业越来越多。例,东芝公司从1997年开始,对163家主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改变评价体制,开始研究提高企业集团整体竞争力对策。东燃公司更将接受培训后总公司优秀课长级人才任命为子公司、关联公司经理人员,在集团水平上积极灵活运用公司人才。 
  同时,以合并报表为基础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也在增加,合并财务报表信息已变得日益重。为适应形势发展,1997年6月6日,日本企业会计审议会发表了“关于修改合并财务报表制度意见书”,对日本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进行了修订。到2000年3月,日本企业会计信息揭示制度将从个别信息为中心揭示向以合并信息为中心转变。 

  三、从持股准则向实质控制准则转变 

  现行日本合并报表准则是按持股标准确定合并范围。即根据对子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率决定合并范围。为正确反映企业集团整体业绩,日本企业会计准则将持股准则改变为实质控制准则。到2000年3月,日本公司将实质控制准则确定合并范围,编制合并报表,即按母公司对其他公司是否具有实质控制能力而决定合并范围。 

  1.实际上拥有其他公司表决权股份半数以上。 

  2.对其他公司表决权股份在50%以上,但还是有较高表决权,并且,事实上可能确认对该公司决策机构加以控制场合。具体说来: 
  (1)由于存在未使用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上继续占表决权半数以上可以确认场合; 
  (2)由于董事、关联公司等合作股东存在,在股东会上继续占表决权半数以上可以确认场合; 
  (3)董事及主职员继续占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场合; 
  (4)对重财务及营业方针进行控制合同存在场合。 

  四、从预测主义向实绩主义转变 

  现在日本企业中期财务报表是以个别企业为基础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原则并未求编制合并中期财务报表。到2000年3月,编制合并报表企业也编制合并中期财务报表。 
  现在中期财务报表是按“预测主义”为基础编制。就是说,中期财务报表在对包括该会计期间事业年度预测方面提供有用信息,具体表现在:营业费用可以递延或提前;存货资产可采用后进先出法,对销售额进行调整;存货资产运用低价标准时候,不计算评估损失;成本差异递处。 
  按照新合并报表准则,日本企业将以“实绩主义”为基础编制合并中期报表。原来编制中期报表适用、中期决算特有会计处理方法就不允许再采用。合并中期报表在及时性方面将向报表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 

  五、所得税会计导入 

  所得税会计是指用会计方法,依据所得税求,确认和计量期间收益和可扣减费用,计算并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和应交所得税,并在会计系统中协调因税法与会计准则差异而形成会计计量上差异。 
  到现在为止,所得税会计并未在日本企业强制实行。日本约有50%企业未采用所得税会计,全面采用所得税会计企业还不到20%。采用方法也不统一,有对时间差异采用递延法,有采用资产负债法。根据日本新合并报表准则,到2000年3月,日本企业必须采用异用资产负债法计算。 
  由于所得税会计必须采用,而且方法统一,日本企业合并报表上税后净收益可比性将增强,合并信息有用性也将为提高。 
  日本通过修订有关会计准则,体现了日会计发展新动向。到2000年3月,日本实行新合并报表准则时,企业报表提供信息质量必将为提高,日本公众对日本会计制度指责也可能会减少。

来源:上海会计200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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