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搜索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设计的若干问题探讨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10-16 2:36:46

  高层建筑投资规模,建筑使用功能复杂,使得对设计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防火安全设计。国社会经济还不发达,因此,们在设计当中既考虑到控火及灭火安全性,又骠考虑到投资合理性。下面就笔者在设计当中几点体会,愿与家交流。 

一、室外消火栓数量确定 

《高规》第7.3.6规定:“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按本规范第7.2.2条规定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消火栓用水量应为10-15l/s“,但是《高规》《条文说明》是这样解释:“室外消火栓数量应保证供应建筑物需灭火用水量,其中包括室内、室外两部分“,笔者认为《条文说明》解释超越了《高规》规定。室外消火栓是室外消防用水取水口,理应按室外管来考虑。可以想象得到,室外管供水流量一旦确定,即使设置再多室外消火栓,其室外消火栓所能取到水量总和也就是室外管供水总量。当设计把室消防用水储存在室内消防水池时,室外管一般就按室外消防用水量来确定,因此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经计算来确定,但是《高规》第7.4.5.3规定“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距离宜为15-40米“。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水泵接合器15-40米范围内在一般情况下设置室外消火栓。因此,在工程设计中,在布置水泵接合器时,考虑其相对集中,以利于与经计算室外消火栓数量对应,一旦设计中有较多室内消防系统需较多水尖接合器,且分散布置时,则需适当增设“额外“室外消火栓。 

二、水泵接合器数量确定 

众所周知,水泵接合器用途是当室内消防水泵发生故障或遇火室内消防用水不足时,供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通过水泵接合器将水送到室内消防给水管,供灭火使用。 

《高规》7.4.5-1规定:“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流量应按10-15l/s计算:“这指明水泵接合器数量是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笔者认为这一点不照搬,们从水泵接合器用途不难知道,水泵接合器是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来增补室内消防用水不足接口。果室外消防用水量远远小于室内消防用水量时,那水泵接合器设那么多是没有意义,笔者最近做一个工程--厦门国际会展中心,按一类高层建筑设计,室外消防用水量为30l/s。但其室内水滴喷淋系统设计用水量为133l/s,室内水幕喷淋系统设计用水量为167l/s,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用水量为30l/s,这些用水量按火灾延续时间计算均储存在地下水池中。按规范7.4.5-1规定,水泵接合器数量应分别设10个,12个和2个。12个水泵接合器12辆消防车从12个室外消火栓中取水供给,而室外供水条件上远远达不到这个,即使考虑到由消防车距离运水,那也不可保证水滴淋系统和水幕喷淋系统正常工作。因这两个系统正常工作时用水量很,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有那么多消防车远距离运水来达到同时供水,时间过长,那这两个系统也失去作用,最后时间一长就靠消火栓来灭火,因此笔者认为应对一些灭火系统可以适当减少水泵接合器数量,可以分别设3-5个就足够了;而对消火栓系统应重点保证,故水泵接合器数量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同时应考虑室外供水能力综合确定,达到既节省投资,同时又保证消防安全可靠性。 

三、消防水池容积确定 

消防水池是储存消防灭火用水构筑物,容积确定关系着灭火安全性。《高规》7.3.2规定:“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二类居住建筑除外),只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均应设置消防水池。“《高规》7.3.3对水池容积作了规定:“当室外给水管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求;当室外给水管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时时,消防水池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以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求。“一些地方针对这两条规定,却有不同设计方法。 

在福州地区,室内及室外消防用水量均储存了消防水池中,原因是市自来水公司无法保证市政供水安全性,这显然会增消防水池容积。每一幢高层建筑均把室内及室外消防用水量储存在消防水池,那将会造成很浪费,笔者认为是不可取。 

厦门地区是当室外给水管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时,消防水池只满足室内消防用水量。一般做法为:从市政引两根进水管构成室外环状供水,以保证室外供水安全性,消防水池设在地下室,只考虑室内消防用水量,但不允许考虑火灾时水池补水量(规范没有作明确规定)。故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这样导致一幢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室一般都储存了四、五百吨消防用水,一般占地均有二百多平方米。像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地下室储存了2600吨消防用水,水池占地890平方米,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很不经济,仅工程造价就增上百万元;同时又增管理难度,清洗,定期换水等,又造成水资源浪费;果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合建水池,那必然会造成生活二次供水水质污染。所以笔者认为既保证消防安全,又降低工程造价及管理方便,首先加强自来水公司责任度,保证城市环状供水安全可靠性,然后适当加高层建筑进水管,使得进水管在保证高层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同时能够在火灾时补充消防水池水量。这样经计算可以适当减少消防水池容积,达到经济合理。同时笔者建议邻近高层建筑共用消防水池,对这一点希望有关市政部门能够牵头,对共用水池进行合理地管理,这也需有关部门进行合理公正规划控制。 

香港在这一点上值得习,香港消防水池就很小,相当于一个水泵吸水井,容量一般不超过50吨,他们只保证初期火灾用水量,中、后期火灾用水量直接靠市政管道供给,厦本身只提供提升设备及市政管道接口,在高层建筑林立香港就可节约了很多建筑面积供各种用途使用,们应向这一方面习与借鉴。 

四、消防给水系统形式 

对高层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形式选择,首先们应保证系统安全可靠性,其次们应尽量选用经济合理供水形式。 

按服务范围分:独立消防给水系统和区域集中消防给水系统笔者建议尽量采用区域集中消防给水系统就上述所讲:邻近高层建筑共用消防水池,但这往往得不到推广。主原因是各开发商不能协调,这就求有关部门能够牵头,共同解决管理及费用问题,使几方面都能够接受。 

按高度来分:分区水和不分共给水 

当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不于0.80MPa时,采用不分区给水形式,当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于0.80MPa时,采用分区给水形式。分区供水方式又包括:并联分区供水方式;串联分区供水方式;减压阀分区供水方式。 

关联分区供水方式:各个分区互不干扰,自成体系,对系统更加安全可靠,但造价高,维护管理较困难。 
串联分共供水方式:各区水泵压力相近或相同,不需高压泵,高压管;但水泵分散,管理困难,同样造价高。 

减压阀供水方式:系统简单,造价低,管理方便,笔者建议尽量采用此种供水方式。此种方式可以保证经济,安全求,维护管理方便,但对减压阀求较高,应采用可调式减压阀,设定阀后压力并保持恒定。只一套水泵,一套水泵接合器,一座水箱,一套电控设备,造价降低。(图略) 

对上述几点分析们可以知道:安人可靠是最重,但在保证安全同时达到经济合理,尽量节省投资,使得维修管理方便,们还在设计当中认真考虑,细心比较,这样才能把工程做更完善。 

 
 
  信息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