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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的通知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10-16 2:11:10

椒江、黄岩、路桥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规划局(分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创建单位:
    为做
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单位园林绿化水平,加快园林绿化社会进程,经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具体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台州市园林式单位评定标准。
    二、首批创建园林式单位名单。
    三、被评为园林式单位,将授予“台州市园林式单位”称号,并可作为其房产价格评估、企业资信评定参考依据。
    四、首批创建园林式单位在2004年10月底前实施完成并组织验收。
    创建园林式单位式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之一,是提高市城市绿化整体水平重点,是各单位自身建设组成部分。各创建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园林式单位按时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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