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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中国农民民主素质和能力是中国长治久安的第一推动力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10-16 2:17:38

当代
中国依然是一个农业和农民国。中国现代化必须从这一最根本国情出发,并致力推进农村现代化或农民生活现代化。在推进国现代化历史进程中,农民问题特别农民民主素质和能力问题,将是一个集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和社会生活诸因素,并影响和制约着中国现代化焦点问题。本文对这一问题讨论,旨在抛砖引玉。

一、   中国农民权利长期短缺自身原因是民主素质和能力低下

  肇始于七十年代末中国农村改革,最为成功之处就在于重新赋予农民以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私人财产权,从而确立了农户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支配权,让农户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获得了更为广泛参与权和自由(例村民自治权)。但是从总体上看,今日中国农民(民主)权利仍然是很不完整,短缺。农民最为基础经济权利-私人财产权利例土地使用权,仍然受到以集体所有者名义各种非法干扰和侵蚀。尽管今日中国农民在土地使用权及收益剩余控制权方面,比改革前生产队社员地扩展了,但是事实却是广农户仍然无法拒绝以集体所有为由对土地收益剩余控制权恣意分享,即以各种名目对农民实行摊派。这已成为影响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严重障碍。

  为什么中国农民"解放"近五十年却依然处于权利短缺状况呢?

  让们先来观察一下作为中国(农村)社会基础农村现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也即看一看中国农民生活于一种什么样基本经济制度之中。

  现行农村土地制度,意味着每个在这一集体地域内合法出生成员,都有权分享同原有成员相等土地使用权利。他们在土地数量、质量以及土地负担分摊上也是均等。这种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出卖、也不能出租,并且随着使用者死亡而消失。随着一个时期(三年或五年)内农民家庭人口增减变化,增人家庭就会无条件地增加若干份土地使用权,而减人家庭则会无补偿地减少。这就不仅阻碍了农民对土地资源有效配置,还使每个农户拥有地块极其零碎、分散。再加上国家推行"农产品合同定购制度",事实上却是凭借行政命令对土地使用权、生产自主权、土地转让权与收益权实行种种超经济强制,农民对土地投资怎么也不具有经济上合理性。同时,土地最终处置权既不属于直接使用者-农户,也不属于所有者-集体。这就限制了土地流转机制发育健全。因此,近几年出现了农民使用地下非法私人信贷,遭受高利贷者盘剥现象。这也使得农田改良和农民经济集约化无法实现。而在一些经济发达农业集约化程度越来越高农村,禁止雇佣劳动是行不通。因为集约农业是一种季节性生产,它不能长年养活在它最需劳动几个星期内所利用那么多劳动力。生产商品农业没有雇工劳动就不能存在。让个体农民进行商品生产,又想取消雇工劳动,那是办不到。这样看来,已经完成中国农村第一步改革真正内容不是地产"社会化",而是把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均分给农民;更不是农业社会化,而是用小农经济个体劳动来代替原"人民公社"中社会化劳动。这与国农村现实社会生产力状况是相互适应和促进。

  所以,有者研究提出了新型农地制度设计总体思路:弱化集体所有权,赋予农民永久使用权,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权。所谓弱化集体所有权就是实行农民承包制,集体只占有向包地农民收取地租权利,其他土地处置权、使用权、占有权给予农民,以保证农民完全意义上生产经营自主权(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完全由农民自己决定),与城市居民、工业企业平等市场交易权和充分收益剩余控制权。所谓赋予农民永久使用权,就是在弱化集体所有权之下完全落实直接使用权、收益剩余控制权。即农民私人可以依法对所包土地使用权进行出售、交换、继承、抵押等。所谓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权就是国家从宏观上拥有土地利用规划权、土地征用权、建设用地控制权,并以国家法律形式进行地籍管理,实施单嗣继承制,监测使用效率,限制使用方向。

  现在,在一些经济发达农村,农民们实行"永久地"分配"责任田"或份地并阻止定期重新分配情况越来越多。农民们更加力求获得对土地永久而固定使用权利。而土地经营越是集约化,这种求就越是强烈。中国农村第一步改革,既然不是使农业劳动社会化,而是通过瓦解"人民公社"使农业劳动家庭化、个体化,其历史逻辑结果只能是:建立十分类似农民私有制、永久性、不再重新分配,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或者干脆实行农民私有制。前一种结果似乎更加为中国所奉行意识形态所容纳。

  处于物质、精神相对贫乏状况之中中国农民天生不是"政治生物"。只有争取集体所有权之下土地使用权,以安徽凤阳农民为代表中国农民,才冒着巨风险卷入了"农村第一步改革"之中。一旦农民得到了土地使用权,并确保了新取得私人财产权利,他们又回到了政治上漠不关心状况,重新陷入纯粹地方性利益狭隘圈子之中。

  今日中国农民,作为一个重社会阶级,缺乏相应社会政治参与权、社会进步利益享受权;事实上没有与市民平等社会地位和独立人格,没有变换身份自由。为什么中国农民长期安于"无权"状况呢?

  在中国,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会。它选举产生其常务委员会。后者制定法律并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全国人民代表会由省人代表和市人代表选举代表组成。市人民代表会从有选举权市民、工人中间接选举产生。而省人民代表会则由市、县人代表选举代表组成。县人民代表会由乡人代表选举代表组成,每个乡人主席团可以把它几名或十几名代表派出参加县人民代表会。这种非常复杂间接选举制度使"市人"对"乡人"处于一种极为有利地位。这意味着"市人"对于"乡人",产业工人或城市居民对于农民拥有多次选举权和事实上更多代表名额。所以中国农民阶级政治意志和愿望在国家立法和政策中-只有农村土地立法和土地政策除外-根本没有表达出来。这一事实只能这样解释:中国农民阶级没有利用国家宪法、法律赋予他们权力素质、能力和手段。

  中国农民群众在政治上还没有组织起来,还没有受过民主训练,也并不关心政治。目前,从国家一级组织来看还没有哪个政府和社会团体部门能对农民负责,没有哪个社会团体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没有任何组织宣称或直接代表农民参与法律、政策制订,替农民说话办事,以有效地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果国家能够让他们平静地呆在家安居乐业,丰衣足食,那他们就会很少关心国家是由谁和怎样来治理。农村中只有很少"群众领袖"对一般政治问题,具有较强兴趣和较高政治积极性,表现出一定民主素质和能力。中国宪法所推行间接人民代表会制度,其目和作用只能是使这些政治上积极少数人有发言权、政治参与权。管理乡村乡人民代表会(主席团)选举可能引起全体农民阶级兴趣。但是政治上迟钝农民群众对从"乡人"选举参加"县人"代表就不太感兴趣了。只有那些回乡离休、退休干部、产业工人、乡镇企业负责人、退伍军人、在城务工农民和个体私营业主或许能够懂得:县人民代表会才是组成中国国家躯体细胞。一名德才兼备县长(及其领导县人民政府)所谋取能带给本人利益,并不比一名德才兼备乡长(及其领导乡人民政府)少许多。所以他们对选举兴趣比普通农民群众得多。他们也比其他农民活跃些、能说会道些,选举他们当人代表,很容易通过。所以,县人民代表会上,农村中积极乡镇干部代表、科技人员和知识分子代表、乡镇企业负责人、个体私营业主等这些农民阶层代表,比在乡人中肯定多一些。

  在选举出席省人代表代表时,更是又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一般农民代表更加对省人代表会不感兴趣。出席省人民代表是县人民代表积极德识兼备少数人。在省人会上他们同市人代表相汇合,并接受后者思想领导和指导。在出席全国人民代表会代表选举中,他们一般地投票赞成市人代表。于是就出现了这样情况:省人通常也不是选派政治上迟钝、农民群众代表,而是选派城市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乡村中少数农民代表到全国人民代表会上去。这样,就确立了城市工人阶级在全国人民代表会上领导地位。间接选举代表制度整个结构,致使各阶层(级)代表多少,以他们对政治关心程度和他们在政治上活跃积极程度为转移。这样,就致使对政治漠不关心、参政议政民主素质和能力不强农民群众,在越来越高级人民代表会上代表比例降了下来,他们政治意志和愿望、利益和求,自然难以完全表达和充分实现。

  由上可见,这种间接代表制度,在事实上限制、削弱甚至取消了农民经济、政治权利。对于一般农民来说,果他们推举不出自己"群众领袖"-人代表,在乡、县、省人会议上捍卫他们利益和观点,那么他们在间接代表制度框框内,就无法充分表达和实现自己意志、愿望、利益和求。中国农民群众不能推举出这样"群众领袖",而他们又不够信任农村知识分子。低下农业生产力和农产品科技含量,使得知识分子在农民阶级中形象、作用受到了阻碍。再加之农村政治发展民主化、法制化过程缓慢,几乎不可能在农民群众中开展规模较、较引人注目、争取农民利益政治活动。这就是在倡导平等、公正旗帜下,中国广农民权利依然长期处于短缺状况,并长期安于"无权"状况深层原因。

  应当看到,现行代表制度以至宪法本身并不排斥农民阶级,而是农民没有强有力民主素质和能力,去利用宪法赋予他们各种公民权利。中国农民身上还带有自然封建

  农业制度和农奴制(西葳)烙印。他们近半个世纪前才从这种制度中解放出来。这种半封建、差别自然或市场化程度不高农业制度曾经致使他们长期处于无权和愚昧无知状态,限制他们通过报纸、集会、农会组织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和接受各种政治训练。建国后,由于"左"思想、政治路线在中国农村长期推行,也曾致使农民处于一种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极端贫乏状况。七十年代末农村第一步改革以来,中国农民刚刚脱离"温饱"走向小康,在政治上尚处无知,没有训练,没有农会组织,因而漠不关心政治。随着中国农民走向小康,走向富裕步伐加快,对人代表等政治事务逐渐熟悉,农民将会懂得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全面行使自己合法权利,充分发挥"密集多数"作用。

  当然,中国农民并不是没有什么力量,在自己乡村,农民还是绝对主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和乡镇企业发展,都是中国农民阶级力量体现。然而,恰恰是政府由限制、取缔社队企业到二十年前"力发展乡镇企业",农民才不关心在他们乡村之外发生事情,恰恰是现行农村土地制度,让农民安居乐业、丰衣足食(虽然这种制度已经成为农村生产力发展桎梏),农民才对参加"人代表会议"不太感兴趣。恰恰是因为政府对农民利益范围不加干涉,对增加农民负担人和事予以处置,它才获得了在农民利益范围之外不受农民意志和愿望干扰进行治理和统治自由。从而,保持了农村和整个中国社会基本稳定和发展。

二、   当前中国农民民主素质状况分析

  当前中国农民政治参与形式,有选举投票活动;有以个人或集体方式去接近政府官员,反映、说服、建议、批评,以期影响改变他们决策、决定接触活动;有通过众传媒"爆光"或信访手段反映情况、表达利益,实现意志投诉活动;有不堪忍受不公正待遇和非法压制进行抗议、暴力对抗活动或依法诉讼活动。除依据法规进行投票、投诉、接触等制度化政治参与形式外,近几年来,国农民非制度化参与时有发生(常见有行贿、报复政府官员、村级干部,甚至暴力攻击,围攻政府机关等)。然而从总体上看国农民参与政治次数、频度依然很低,有强烈政治参与意识并经常性地参与政治农民人数很少。他们都以维护正当经济利益为主目标,并没有把政治参与或民主本身当作一种目标自觉地确立并加以追求。可以说农民参与政治还仅仅是一种手段性参与。这就表明国农民政治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尚欠发达。囿于现实生存窘境和社会条件,对于民主,在他们看来,是"不能当饭吃"。确实"民主不是万能,但没有民主是万万不能;民主不能当饭吃,但吃''必须民主"。因此,何把中国农民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强化到-把民主性政治参与活动,作为一种自觉地确立目标,并据以来支配、调控自己行动,实现这一预定目标-政治意志高度,这是中国农村民主政治机制健全、高效一个基准;也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任务。

  应当看到,当前中国广农民,确是以上述形式参与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他们参与不再停留在过去参加某种政治运动动员性参与上,而是已经达到了为某种明确进行自主性参与水平。他们以这些独特政治参与形式,愈来愈加广泛、深刻地向人们表达着他们意志、利益、愿望和求,也越来越深入地走进中国政治生活,影响中国政治决策。

  日益发育着中国农民民主意识,一方面表现了农民阶级对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某些认同和维护;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广农民愈来愈迫切求在民主广度、深度上,充分保障和不断扩其当家作主民主权利。因此,何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提高中国农民民主素质和能力,把他们民主意识强化到一种政治意志高度,即形成一种坚定、有力民主意志,直接关系到民主政治在中国能否建立及其成败。

  处于启动阶段农村民主政治机制,一般地可分为二方面:一是农村现行民主制度及其法律形式即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例村民自治、农民经济技术会等。二是农民民主意志普遍强化(即民主本身被自觉地确立为一种政治目标并加以追求)。这两个方面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缺一不可。

  农村以村民自治为基本形式和基础民主制度,把农民当家作主地位和民主权利予以奠基性固定;同时也规范、制约着农民行为。但是,民主作为一种政治机制,只有当这种机制中核心因素-人,把民主当作一种自意志加以确立并不断强化时,这种机制方能启动并运作起来。首先,民主作为一种思想形态和政治意志即自觉确定政治目,并据以支配、

  调控自己行为来实现目心理过程,是民主政治制度确立并运作先决条件。

  村民自治这一民主制度,就是"人民公社"瓦解后享有以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私人财产权利广农民所形成共同意志产物。

  可以说,村民自治是中国广农民民主校。中国"文革"浩劫发生,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政企合一体制对民主束缚,无不伴随着广农民民主意志微弱,盲从心理盛行。只有广农民具有坚定民主意志,才能牢牢把握自身权利、义务和责任,积极参与村民自治事务和其他国家、社会事务管理,保障民主政治机制运行。

  随着农民民主意志强化和坚定,他们基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就会不断提出一系列民主化求,促进社会变革和政治民主化。在这一过程中,广农民民主意志一方面会外化为健全、高效村民自治民等民主政治机制,另一方面又会内化于广农民思想、心理结构内核,拓展更高层次民主化目标。

  让们来深入分析一下当前中国农民民主素质状况及特点。

  一、中国农民民主素质修养程度尚处初始阶段。很明显,中国农民民主意志和民主素质还表现为一定程度上民主观念,距离成熟现代民主意志、素质尚有很差距。首先,农民在村级、乡级社会事务中主人意识,平等意识,自主意识缺乏,依附观念浓厚。农民群众往往不把自己作为权利主体,而是寄希望于"上级"、"领导"、"包青天"为已作主;宗族宗法观念在农民头脑中依然根深蒂固;当官应享有特权在农民中尚有一定市场。所以,总体上来看,广农民知政、参政、议政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广农民刚刚走出"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金桥"政治幻觉不过二十多年,他们对政治漠不关心没有根本转变是可以理解。加之无政府主义思潮影响,一部分农民认为"各种各田,干部不用管"。一些目无法纪,无视民主程序现象也是存在。尤其是广农民普遍对于民主操作知识和技能知之甚少,对非民主家长制、宗族宗法观念和行为还缺乏应有识别能力和抵制力。

  二、从农民民主素质高低来看,东部较强,西部较弱;各阶层农民也是很不平衡。国东部和经济文化较发达地区农民与西部和经济文化欠发达地区农民相比,其思想观念,受市场冲击较,不封闭、不保守;平等、自主意识或民主意志,对民主权利求较强。乡镇企业中工人、退伍军人、回乡知识青年、个体私营业主、"打工仔"等"见过世面"农民特别是农村科技教育领域农民知识分子,由于其文化知识水平较高,经济状况较,他们头脑中封建主义思想较少,民主意志难以受到抑制和束缚,比较坚定,有较强独立思考能力,看问题较全面,较深刻,所以这些阶层农民敢于仗义直言,争取民主,因而知政、议政、参政水平较高,也即民主素质和能力较强。传统种养业领域农民则由于其文化水平所限,生活处于窘境,易受封建主义思想左右和侵蚀,民主观念淡薄,民主意志易于动摇。他们往往只求争取直接、眼前经济利益,越是与其切身利益相关村级、乡级社会事务,就越能激发他们对民主热情和求。因此,这个阶层农民民主素质层次较低,带有民主心理和消极表现色彩。

  三、中国农民民主素质结构来看尚不够全面系统。从整个农村社会心理层次上来讲,广农民确实具有一定民主传统和习惯,只是不够广泛和普及而已。这种农民式民主传统和习惯,又远远没有形成一种健全、高效民主运作机制,或一以贯之民主行为方式和作风。一些非民主甚至反民主心理,习俗(家长制、家庭制)和观点仍然存在,束缚和压抑着民主作为一种政治意志发育、强化。广农民对于何实施民主,健全民主政治机制村民自治机制,保障自己民主权利,知之不多,行之无方。对于一些家共同管理事务,农民们往往是"咀说说""投票","公决",而最终却依据"情、理、法"重轻次序来"了事"。

  四、中国农民民主素质发展状况来看,产生了强烈求民主与自抑制民主矛盾。一方面,随着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农民经济社会权利落实和把握,广农民产生了日益强烈民主化求;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封建主义遗毒流传一些地方,政府对村民自治等民主事务支持不力,造成了"理论上民主"与"现实中民主"反差、脱节。村民自治机制和农村民主政治机制,一定会随着这一矛盾不断解决而逐步健全和高效化。

  三、中国农民民主素质强化是中国长治久安第一推动力

  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农民起义与战争次数多、规模、组织程度高。这是由于农民在中国封建经济结构中,遭受着封建国家、地主和商人高利贷三位一体沉重剥削。这种剥削常常将农民逼到死亡线上,故而揭竿而起2。这些长期轮回农民起义和战争,其目

  作用就在于"均贫富,等贵贱","耕者有其田"。为实现平均主义理想而浴血一代又一代中国农民,当然从战争后不得不改善封建生产关系中得到了一些处,但是正是最广农民头脑中日益滋生着、根深蒂固平均主义,又强化着封建主义势力,历经了二千多年。 应当看到,对于今日中国农民来说,他们仍然只是生活于"耕者有其田"平均主义制度之中。在耕地渐减、人口日增双重历史压力作用下,当"人均耕地不足以一个人糊口"历史时刻越来越近时,中国农民阶级将会愈加躁动不安。"民工潮"一浪高过一浪就是明证。

  现在一般认为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有1.2亿人,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1/4〔3〕。只有安居才能乐业,反过来,只有乐业也才能安居,社会才会安定。这么多农民没活干,安居不下来,人心浮动,从农村到城市,从北到南,从西到到东,从小城市到城市,不但会影响农村安定和发展,也会影响到城市安定和发展。显然,不能对农村剩余劳动力采取放任自流政策。批农民都涌向城市,城市失业问题,将会更加严重甚至酿造危机。很明显靠现有城市转移农村批剩余劳动力是不现实。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一焦点性现实中国农民问题,应该把着眼点放在农村,立足于农村消化剩余劳动力。也就是说制定和实行切实可行政策,指导、帮助农民自己最终解决自己就业、生存和发展问题。只制定和实施适当政策使广农民群众向农业生产广度、深度进军,让他们在土地上投入能得到适度报偿,他们还是愿意在农村这个广阔天地实现勤劳致富。可以说,中国农业问题、农村问题以及农民自身问题最终解决,从根本上说,只能依靠中国农民综合素质、能力提高。由他们依据自己意志、利益、愿望和求加以解决。而广农民解决自己问题,其根本途径只能是民主-事由家做主来办!

  故然,国农民受教育程度非常低,但是这并不是农民是否投身民主,参与政治决定因素。农民即使在受教育程度很低,甚至文盲、半文盲条件下,出于对政治公正、经济公正、文化公正、人事公正企盼、信念和对自身合法权益积极追求,或对自身直接经济利益维护,他们也会奋起参与办理家共同事。也即有参与政治活动需求。这种需求、兴趣是不需由教育、文化来灌输培养。可以说用民主办法来办事,不仅是现代中国农民根本利益和求所在,而且是广农民不可违背政治意志和愿望。即使在上面划定参与形式和范围内,例村民自治,乡、县人民代表会制度等,广农民政治参与兴趣,也是没有充分满足。因此,不存在什么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参与政治不成熟,需"让一部分人先民主起来"任何理由。

  从总体上看,农民作为低受教育程度者在政治参与中处于不利位置。他们对现行宪法和法律规定政治参与形式较难把握和利用,但出于对社会公正基本追求,多提供一些易于为最广农民利用有效政治参与形式村民自治、农会,同时采取适当措施,提高他们受教育程度,强化和提高农民民主素质和能力,使农民对政治参与兴趣与他们实际参与政治行为协调起来,就能够促进农村政治经济稳定协调发展。

  今日中国农村不稳定因素固然很多,但最突出是农民负担过重。有地方农民实际负担占其纯收入三分之一以上。有农户出售农副产品收入,交完各种税收、提留、摊派,所剩无几,不堪重负。仅1992年一年内,一贯"注重正面宣传"新闻媒介公开报导农民因不堪重负而自杀事件就有三起。一些地方农民转让"责任田"给别人耕种,还"倒出钱"。减轻农民负担,政府曾三令五申,为什么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机构臃肿,吃"皇粮"人太多。现在一个乡镇就有百把人,多达二百人;每个县直机关都有七、八十个局级单位,上千名干部,加上教师和其他公职人员,二、三十个农民就养一个"吃皇粮"人。财政入不敷出,就从农民身上打主意。二、不少地方和部门,追求所谓"政绩",不切实际,喜功,办厂设店,修桥筑路,一律从农民身上摊派集资,超越农民承受能力。三、有些县、乡级涉农政府部门和个别官员,利用手中权力,巧立各种名目,捞取农民"辛苦钱",用于发奖金、买轿车、盖房子,或者喝,挥霍浪费。不堪重负农民群众,有起来抵制,甚至围攻乡政府,当地就轻率地动用公安武警进行压制,以致酿成死人伤人事件。由此看来,从根本上实际"轻徭薄赋"、休养生息政策,把农民负担减轻到他们经济、心理承受力范围之内,只有让农民通过自己组织-农会,经常地与当地政府民主协商对话,方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不能仅仅依靠一年一度乡、县"人"会议上少数农民代表提案。所以,农会组织建立是势不可挡。由于经济利益驱动和政治意志统一,随着广农民群众富裕起来后,文化素质、民主素质和能力强化,象农民负担问题,一定会解决得更及时一些,更全面一些,更科一些,更合理一些。因此,只有建立农会组织,从政治上培养和训练中国农民民主素质和能力,切实解决农民、农业、农村问题,从而解决老百姓"吃饭"这一关系到中国长治久安根本问题,中国农村稳定发展才会得到根本保证。可以说强化农民民主素质训练,提高农民民主能力和参政议政水平,是中国长治久安第一推动力。

四、   提高中国农民民主素质基本途径

  提高广农民民主素质和能力,是村民自治和农村以致整个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和基础性环节。们必须着眼于民主实效,让广农民经常地饱尝民主甜果,从而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政治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

  针对上述中国农民民主素质现实状况和特点,提高他们民主素质,必须从启动和强化村民自治和农村民主政治机制入手,不断地、综合地推进下列措施实施。

  一、致力培养广农民主人意识、平等意识、法治观念,从而动员、组织他们积极参与政治,敢于竞争和竞选,敢于议政参政。从来都没有什么"救世主"。包括农民在内广劳动人民就是国家主人,更是所在村、乡主人。对于包括乡镇干部在内公务员和领导人来说,这种主人意识同时体现为"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广农民必须抛弃让官"为民作主"等在本质上属于封建主义东西。对于现代国家来说,没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特殊公民,也没有超越于中共党章之外特殊党员。任何人在法律上、政治上、人格上都是平等。官员特权思想、官贵民贱等级观念、宗法思想和宗族势力都是封建主义东西,现代农民必须坚决反对和剔除。在广农村和农民中,倡导依法办事,依法治村,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广农民知法、守法,把自己权利、义务统一起来,自觉维护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法律地位和尊严。在健全法治基础上,开辟多种多样切合农村实际政治参与途径和形式。这是广农民参政议政前提和动力。逐步地进而普遍地建立农会组织,很有必,也很重。民主政治机制是以其关键因素-人积极、高效地参与为"启动器"。因此动员、组织和支持广农民合法、有序、有效地参与村民自治事务,农会事务,人代表选举及其他政治、社会事务,对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至为关键。

  二、力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努力增加生产力总量,为提高广农民民主素质创造经济条件。市场经济历来就是民主政治机制启动和发展基础。一方面,广农民民主素质不断强化,积极、高效地实施民主,参政议政,必须有基本生活保障,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有现代信息技术等工具、手段;另一方面,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必须导致农民群众对村民自治等民主权利普遍渴求,从而求落实、拓展并牢牢把握法律赋予他们各种经济、社会权利。果广农民经济生活日益渗透着等价交换原则,没有非法"摊派""集资"等超经济强制手段压服他们,在商品交换中,相互对立就仅仅是权利平等商品所有者或生产经营者。在客观上,广农民就不会分级别、地位、性别、民族、年龄等,独立自主、平等地进行生产和交换。此时,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就会由单纯经济观念上升为一种政治意志-民主!不折不扣民主!

  三、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和科技事业,提高全体农民文化素质,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培育和提高农民民主素质和能力。一定文化水平是强化民主素质,实现民主权利条件。在民主政治事务中,一切活动诸选举、竞选、提议、审议等都离不开一定文化条件。正列宁所说"不识就不能有政治,不识就只能有流言蜚语,传闻偏见,而没有政治"[4]。果县乡(镇)人代表们不懂得求县乡(镇)政府首脑把财政支出增长速度控制在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之下,以维护农民群众作为纳税人权利,人会议开得越多就越没有作用和意义。另外,一定文化水平还是全面正确理解民主目标,民主方法,消除封建主义所必备。

  四、不断健全以村民自治为基础农村民主制度,充分调动广农民政治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切实保障农民各项经济社会权利。首先,把村、乡、县和整个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情况、重决策、重事件公开告诉广农民,形成一定制度。既抛弃封建专制浓厚封闭性、神秘性,彻底抛弃"愚民"做法;又克服实施民主过程中虚假、欺骗现象,完全消除"贿选"、"骗选"现象。对广农民实行真正、广泛民主,由他们参与到村级、乡级、县级以至整个国家事务中去。中共十三报告曾经明确提出:"提高领导机关活动开放程度,重情况让人民知道,重问题让人民讨论"。可惜这一点至今还没有完全落实。其次,加强执政党和政府与广农民之间双向政治沟通,提高人代表中农民比例,密切政府与农民关系。当双向政治沟通不畅时,政府对下情了解不够,就易于产生脱离农村实际,脱离农民群众倾向,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就难以避免。同时,(乡县)政府工作中某些失误,定有一些客观原因,责任不全在政府。但果不通过农会、"人"等渠道达到双向沟通,广农民意志、利益、愿望和求也会难以得到及时表达和实现。他们就会无意中把一切过失和责任归于政府,失去农民理解和支持。一旦出现利益对立或危机情况,农民群众就会织,健全政府与农民双向沟通机制,即使政府工作有了失误,出现了危机,农民也会与政府一道客观、公正地看待一切,面对困难,与国同忧,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因此,建立政府与农民之间双向政治沟通机制,是极有利于强化和提高广农民民主素质和能力。

  总之,中国农民权利长期短缺自身原因是民主素质和能力低下。有效地解决今日中国现实农民问题,极为重是动员和组织广农民群众自己站立和行动起来,以良民主素质和能力,争取自己经济社会权利,通过村民自治、农会等政治参与途径与形式,把量存在利益冲突甚至政治对抗化解掉。只有这样,才能最终从根本上全面解决中国农民生存和发展问题,推进中国和整个社会长期稳定和发展,为中国长治久安奠定基础。可以说,提高中国农民民主素质和能力是中国长治久安第一推动力。为此们必须力发展农村市场经济,为提高广农民民主素质创造经济条件;致力培养广农民主人意识、平等意识、法治观念,动员、组织他们积极参与政治;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和科技事业,提高全体农民文化素质和民主能力;不断健全以村民自治为基础农村民主制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政治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

参考资料
  [1]郑风田《国现行土地制度产权残缺与新型农地制度构想》《管理世界》(京)4(1995)P138-146。
  [2]熊家利《中西封建社会农民战争之比较》《湖南师范报》(长沙)3(1996)P53-59。
  [3]陈俊生《关于农村劳动力剩余和基本对策问题》《人民日报》京1995 128 P5。
  [4]《列宁全集》第33卷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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