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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工作者需要打破研究工作中的“恋旧”情结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10-16 1:23:11

记得本科时,有一次在“人文讲坛”专栏看到这样一句很幽默而且很形象话,用来描述讲坛诸位人物争相发表言论场面,乃言“犬吠声,小犬吠影”。不知道别人是怎么理解这句话,也不知道当时写这句话人是贬义还是褒义,但是就个人理解而言,觉得这句话不应该理解成是带有恶意。它很生动地表现了会场上各不相让、畅所欲言活泼场面。相比较而言,这次民俗研讨会因与会人数有限等因素,场面谈不上壮观,也谈不上非常热闹,但各位专家者却确是在一种轻松愉快氛围中畅所欲言,纷纷发表自己观点和见解。作为一名甚至还未入门者,连“吠”资格尚且没有,更何况腹中空空也。然而,作为第一次跟随导师所参加对于来说级别比较高术研讨会,确然有不少深切体会和感受;对于会议讨论中所出现一些有争议问题也私下作了反复思考。下面就把这次研讨会中所讨论到有关内容和一些个人感受以及想法详细地记录下来,也算没有辜负参加这次研讨会所带给荣幸。

这次会议讨论话题是何对国现代化建设中量面临着被破坏甚至被毁灭民俗文化进行保护问题。会议一开始,主持者陶立璠先生就针对目前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出现量民俗文化由于没有得到妥善和有效保护而遭到严重破坏甚至毁灭现象,列举了一串典型事例。比天津老街改建、赵紫晨故居拆除、定海古城毁灭、东岳庙及观音街过街楼失于保护等等。这些现象伴随着开发呼声而凸现于祖国辽阔角角落落。对于专门从事民俗文化研究,从而对民俗文化每一笔无论多么细小遗产都视若锱铢民俗文化工作者来说,这确让人感到痛心疾首。怎么去抢救,何去保护?与会不少专家者提出了自己建议。吕微先生提出了两个保护途径:一是开发它实用性,二是把它旧有实用性转化为审美性。而苑利先生则提出,应主依靠民俗主体自觉传承和传统观念维护作用对民俗文化进行保护。他们并且都列举了量亲自调查生动事例来对自主张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不可否认,每一种主张确有它一定可行性;但是,这些主张一旦施诸于现实,究竟能产生多效果?们暂且放下这个疑问不提,先来关注一下这次研讨会中所存在绝对不能够忽略争议,即有另一部分者跳出“何对民俗文化进行保护”圈子,对所谓“保护”产生了怀疑。们所竭力主张保护究竟给原著民带来了什么?他们是否就因此而感受到了幸福?这是户晓晖先生提出质疑。

确,对于从事民俗文化研究工作人来说,任何一种民俗遗产,从实物形式到观念形态,都可谓是奇珍。因为们认为在这种民俗物质中凝聚了一种特定文化,而这种文化能够反映这个民俗主体群体结构、社会习俗、精神信仰等深层次东西。真是敝帚千金。然而对于民俗主体来讲,他们却不一定就这样认为。在他们心目中,那居住了几代人破房子,再也不能住下去;那走了无数代小巷子或羊肠小道已恶劣到极点。他们已对那陈旧习俗、繁缛礼仪、落后观念等所产生束缚感到窒息。他们发展,他们打破这个旧有世界。他们也渴望和向往城市宽阔平整马路、高舒适现代住房、快捷便利现代交通及通讯设施、丰富奇妙现代娱乐生活等。一旦他们打开自己眼界,发现在他们那狭小、孤陋世界之外还有这么一个奇妙而精彩世界时,心难免会产生极度不平衡。于是,他们就再也不愿意囿于原先那个在他们现在看来此落后甚至丑陋世界。这就是为什么们现在看到很多走出了原先居住地而到外面习、工作甚至定居人,正在逐渐摆脱甚至完全摆脱了其原有观念和习俗特征,而变得与现代城市人无异了。

由此,希冀靠民俗主体自觉传承和传统观念维护是不可靠。当然,在一定时期,他们还是能够起到一定保护作用。其前提是他们对外界还没有受到太影响,他们还生活在一个封闭圈子,他们观念还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一旦他们活动范围扩,视野拓宽,从而被融入现代化生活潮中时,利益驱使会使他们观念发生根本变化。就拿陶立璠先生所举日本某村“花祭”来说,当这个村子人在外面从事各种层次各种行业工作--有些人工作性质比较特别,或者性质虽比较一般,但社会地位较低,工作获得来之不易等等,诸多因素决定了他们不能随便脱离岗位,那么在这个时候,工作、生存与发展就显得比参加祭祀活动重多,于是,他们就可能不会或不能来参加祭祀活动,果这样情形多了,久而久之,这项祭祀活动也就会被忽略,最后甚至被遗忘了。再苑利先生所举依靠传统观念中咒语禁令来保护一片森林原始性状态而不被破坏。然而,一旦这个群体中某一个或某几个人因受了外界影响,产生商品利益观念而发生动摇时,他或他们可能会感到惊喜--祖先竟给他们留下了这么一个珍贵宝藏,等待他们去开发。于是一切所谓咒语保护禁令也就土崩瓦解了。

苑利先生所感叹那样,开发就意味着破坏,哪儿开发就意味着哪儿破坏。但是,又有谁能阻止开发浪潮呢?谁又能阻止发展动力车甚至包括民俗主体他们自身发展欲望与求呢?

生存,就无法最终摆脱利益驱使。们看到落后民族在他们落后民俗生活方式中辛勤地劳动着,为了什么呢?不也象们所有人所追求渴望那样,希图过得幸福、美、舒服些吗?他们之所以在一定时期内还能固守传统习俗与礼仪,仅仅是因为他们受到地理位置偏僻、文化落后、生产力低下等因素阻隔,还没有体会到高文化所能带来另一种们现在所感受到幸福和舒坦罢了。

其实,们很多人也都意识到了这一点.苑利先生所说,就给他们一点实惠,让他们意识到保护民俗文化就能挣到钱。怎么利用他们手中这一点资本去挣钱呢?最途径莫过于吕微先生所说重新开发其内在实用性,发展旅游业等。们不是经常看到改革开放后各种民俗文化包括民间艺术再度复兴吗?比戏曲、泥陶、剪纸艺术,再比现代商品生产与开发中所谓祖传配方、秘方等等,这些都可以看作是民俗文化实用性再开发和再利用。这确是保护民俗文化一个很途径。然而,它适用范围也是很有限,并不是所有民俗群体都能够这么幸运。举个例子,在家乡襄阳一带,留有多处民俗文化遗迹,象三国时期留下刘秀墓、庞统宅、跃马檀溪处和米公祠、鹿门山、鱼梁洲等等,很多都是与一定民俗文化包括传说、故事和习俗产生、发展和演变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其分布特点是,绝部分都很偏僻而且很分散。这样文化遗产是否具有开发旅游价值呢?想不太可能。因为不具备形成旅游资源开发条件和优势。试想一下,有谁愿意花费很代价包括时间、金钱、精力去那观光旅游呢?再,小时侯曾看到乡下不少婴幼儿脚上都穿着老祖母给做“虎头鞋”,象征着一种吉祥。随着时间流逝,人们观念改变了,不再需以这种方式来获取吉祥含义,甚而认为它丑陋,或者即使仍然比较喜欢这种传统文化方式,但由于其工艺复杂性和现代生活节奏紧张性,很少有人愿意去,也很少有人会做了。改革开放后,受政府提倡和商品经济影响,少部分人尤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为了增加收入,重操旧业。也许是一定时期内传统文化思潮回归,小孩儿穿“虎头鞋”或收藏了作为一种艺术品来欣赏成了一种“时髦”。于是,那些制作这种——商品人恰恰就满足了这种需,从而使得这种传统民俗艺术形式出现了“中兴”。然而,这种“中兴”就“时髦”一词自身所表达含义那样,稍瞬即逝。由此可见,开发实用性也仍然不是一个绝对办法。

另有一部分人也想自觉去维护传统习俗,比苑利先生所举一些地方祭祀活动。自己也亲眼目睹过一些。然而,不光是民俗工作者,就连们民俗者本身也感觉是越来越假。其原因就在于民俗文化包括民俗活动,它们传承是靠口耳相传,很多后来有资格主持祭祀活动人在组织这种活动时,也不过是根据早先见闻和经验,因而导致讹传也就是不可避免了。

换个角度说,就算们在一定条件一定时期内,勉强把它保存下来,又能怎么样呢?比赵紫晨先生故居,落落“寡居”于现代城市高楼厦之间,能够与周围环境和气氛相协调吗?能够产生很观光旅游价值吗?此种种都保存下来,那真鲁迅当年所说“国故”,可是多了,但它们究竟有多存在价值就难说了。更多只是起了一个博物馆展览古旧之物--供人看上几眼、发几声感叹作用。由此可见,政府决策、开发商选择,也未尝不有它理由。

再从科角度而言,有些民俗是不得不改变,比祷神祈雨、驱鬼祛病等。们可以不说它是迷信,但它确是不科。究竟科不科,其争辩也没有多价值,关键在于这种民俗会给民俗者本身造成损坏和伤害。这样例子不胜枚举。比某些落后民族“割礼”带给女性伤害、跳神延误人性命等,这种民俗与其说是一种信仰和风俗,倒不说成是一种愚昧。由于固守某种群体、习俗观念而造成自戕害悲剧,在中国古往今来辽阔地上也不知发生了多少起。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对人尊重是在懂得了人价值后建立起来们习俗中有很多东西,实际上是在没有真正认识到生命价值时所产生。所以认为,民俗工作者在研究民俗文化、呼吁保护民俗文化原生态时还应作一定价值判断和区别。

上种种,给予了们从事民俗研究工作者什么样启示呢?

首先,意识到,当观念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并发生变化时,一定程度毁灭是不可避免充分认识到历史演变进程是无法阻止。演变中总会有发展和淘汰;不能完全否认这种演变是一种进步。事物有它自身规律性,就人类在地球上生长繁息,最初因为环境恶劣,生产力低下,人类生存繁衍受到限制;等社会发展了,生产力提高了,人类生存条件得到改善时,人口数量也急剧膨胀,直到发展成今天这样一个扰攘纷繁世界。然而,不管人口数量膨胀相对于有限生存空间来说,矛盾趋于怎样激烈,人类自然有它解决办法。房子不是越做越高吗?立交桥也达到了几层。地下还有地铁,海底也有了隧道,甚至还到宇宙中去探索生存空间。真是上天下地,无所不尽其极。再不行了,还有一个条件可以扼制,那就是个人生存与发展代价。现在不是普遍认识到一个人从小到培养经费吗?尤其是在城市发展比较快地方。所以独生子女成为一种需,单身也成为一种时尚。可见,当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而产生危机时,总有它自行解决办法。

总之, 无论是自然因素也,还是社会、人为因素也罢,当们一旦面对变化与发展这个自然规律时,就显得无能为力了。明白了这个道理,也许民俗工作者会感到心轻松一些,受一些了。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民俗文化就不需保护和研究了,否则就犯了“虚无主义”错误。问题关键在于,们在力图保护那些民俗文化时,心中还有一种理念。正王娟先生在会中引用邓迪斯观点时所说那样,民俗本来就是变化东西;消失并不可悲,可悲没有注意到它价值。们在试图对一种民俗文化进行保护时,首先考虑清楚为什么保护。这自然是因为它有价值。弄清了它价值后,再把这种价值营养提取出来,用以构建更高层人类文化。至于原有东西,无论是实物形式还是观念形态,都可以通过综合权衡后再决定对它们取舍了。

其实,说到底,们之所以对每一种东西都割舍不得,是因为民俗工作者所特有某种“情结”在起作用,这种情结可以称之为——“恋旧”情结——在们民俗工作者眼中,任何一种代表了一定民俗文化东西一旦消失,就意味着永远不再存在。所以,它们都是宝贝啊。然而,任何迷恋太深情结都是容易受到伤害。对此,们应该有充分心理准备。

就算吕微先生所说提升一些民俗审美性(特指民俗事物自身所具有审美价值或审美特性,而不是现时流行、世俗、夸张审美性),竭力使它们引起更多人注意从而可以暂且留存在世界中。但是,们也准备着承受有朝一日这种审美会沦落到只有民俗工作者自己才会或才能去享受和领会可悲境地。

不过,们还是提倡尽可能地保护传统民俗文化,特别是那些濒临毁灭优秀民俗文化。正苑利先生所指出那样,中国文化之所以能引起世界关注,就是因为中国文化多样性和独特性。只有保护传统文化,才能打“文化”这张牌。保护虽然不是最终目,但是保护有利于们更、更充分地研究和利用民俗文化,从而推动中国社会进步。保护虽然不可能都是彻底,但们还是可以尽可能地采取一些有效可行措施。比吕微先生和莎日娜先生提出把民俗文化教育纳入校素质教育正规体制当中,从小教育开始,以增强每一位炎黄子孙民族自信心和保护民俗文化责任感。在这方面,有些国家做得比较日本等。们应该很地向他们习和借鉴。果能作到这一点,想,致力于民俗文化研究工作者对自己付出也应该感到一点满足和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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