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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上]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10-15 22:43:44

 自近代以来,儒家伦理
反思,成为中国思想界最引人注目一道术文化景观。翻检一下近代以来中国思想史研究文献,可以发现在儒家伦理构成与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相关性分析主题下面,浩烟海般研究成果。但是,就这种研究结构分类来讲,则并不是令人满意二元对诘式论述:么儒家伦理因为其道德理想主义有益于现代化,因此值得为之辩护。么儒家伦理因为其伦理中心主义有碍于现代化,因此必须批判。辩护是捍卫性,批判是拒斥性。但是,从儒家伦理历史构成与现实可能影响而言,这种研究进路都是值得再检讨。本文正是在意图突破这种二元对诘思维基础上,对于儒家伦理双旋式结构[1]--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在贯通基点上进行分别分析。从而将儒家伦理内涵作适当分割,将其具有现代性道德理想主义加以张扬,而对其从消极一面影响古典中国历史进程伦理中心主义加以摒弃。

    一、两种倾向

    这种分解,当然需建立在对于儒家伦理近代分析加以清理基础上。这是因为,近代以来对于儒家伦理分析,已经形成了某种支配人们对待儒家思想惯性思维。不清理这种惯性思维,就不足以促使人们形成合理看待儒家伦理理性眼光。而且,不进行这种清理,们也无法走出以二元对诘方法对待儒家伦理方法困境,将儒家伦理历史内容完整地还给儒家。进而,在提供一个儒家伦理思想完整图象基础之上,来讨论儒家“现代”处境问题。

    自近代以来,儒家伦理处境,可以说是一直处于一种双面受敌状态之中。这近代以来,当然是一个历史定位。它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三个阶段来看。第一个阶段是晚清,这一个阶段中国处于与西方接触早期状态。人们还习惯于在自己文化视野中观察了解与自己文化传统不同相异文化。因此,愿意引进现代西方伦理来审视儒家伦理人士,还没有将两种伦理传统对峙思路。而意欲为儒家伦理辩护人士,也还没有一种将儒家伦理一定抬举到高于和优于西方现代伦理强烈愿望。即使在引进与拒斥之间发生非此即彼分歧时,也还只是在双方动机上做文章而已。这个时期典范人物可以说是康有为。他既为儒家伦理辩护,又着意引进西方先进政治制度。[2]第二个阶段是民国。这个阶段是一个对峙儒家伦理与西方现代伦理特殊时期。一方面,这种定势形成,是因为中国现代化严重迟滞,使得中国人极度地焦虑起来。文化焦虑导致人们无法在中西伦理思想中寻找到兼综两者优势契合点,而只能将两者关系处理为或为优点云集或为缺陷集合。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寻找中国现代化迟滞原因只留下了思想层面问题。所以,人们一定会在伦理思想检讨上,陷入一个从思想观念上否定传统伦? 淼恼逯饕逅嘉笄呷胍桓鏊降摹叭谭创持饕濉钡木车亍5浞度宋锞褪浅露佬恪⒙逞浮⒑省#?]第三个阶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早年历史时期。这个时期,由于意识形态,即为了建立起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权威,客观上需将本性上与任何传统都对峙起来马克思主义[4]放到与以传统伦理面目出现儒家伦理对立面上去。于是,对于儒家伦理严峻批判与彻底否定,就势不可免。即使愿意对儒家伦理表示某种亲合人士,到后来也不得不放弃自己思想立场,加入到否定儒家合唱队伍当中。典范人物就是冯友兰。[5]

    这所说双面受敌,则是指儒家既对付来自单纯夸奖带给它不实之誉,所构成对于儒家伦理“捧杀”危险。又对付来自简单否定带给它过当指责,以及由此构成“棒杀”危机。前者,使得儒家伦理被理想化了,似乎它只具有值得们表示敬意道德理想主义内涵。后者,使得儒家伦理被妖魔化了,似乎儒家伦理只具有伦理中心主义成分。就道德理想主义而言,它是一种基于人生道德安顿而言述理想主义。它具有不因为时代和地域因素变化永恒价值。而伦理中心主义则是一种基于社会政治控制需建构伦理论说,它具有一种因为时代和地域变化而有暂时性和缺陷性。从前者看儒家,则儒家可爱。从后者看儒家,则儒家可恶。但是,任意选择其中之一审视儒家,实际上都是在损害儒家伦理在其元初阶段形成双旋结构健全肌体,是对于儒家伦理一种倾向性、而非健全评价。

    儒家伦理自近代以来遭遇到这种双面受敌情景,最终使得儒家伦理处境变成为两种对峙评价观战场:一方面,站在抨击儒家伦理伦理中心主义视角激进主义,对于儒家伦理坚决予以拒斥,并且不承认这种立场有任何妥协可能性。[6]而站在捍卫儒家伦理道德理想主义立场保守主义,对于儒家伦理则坚定地予以辩护,认为儒家伦理是解决中国现代困境、乃至人类困境良方。[7]

    而且,从态度上讲,激进主义拒斥儒家伦理,自始就是一种全盘拒绝。这种拒绝,既落在社会政治控制上,也落在人伦道德理想导向上。其基本理由是,其一,就社会政治控制而言,儒家伦理导致了专制政治。其二,就社会生活来讲,儒家伦理守成取向,约束了中国创造力。其三,就儒家伦理人伦关系调整功能分析,它引发了“以理杀人”恶劣情形。其四,就儒家伦理借以存在封闭社会文化性格来讲,它使得中国陷入了自锁闭状态,而难以推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8]

    保守主义对于儒家伦理辩护,则需区分情况来对待。早期为儒家辩护保守主义,是政治保守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合一形态。因此,这种辩护愈是坚定,就愈是难以自圆其说。因为这种保守主义无法解释近代中国在社会政治运动上面,为什么不能与他们认为落后西方媲美。他们辩护,显然与时代脱节。到后来,保守主义逐渐裂变为政治保守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后者,即文化保守主义对于儒家伦理辩护理由,着重点并不放在儒家伦理可以发挥政治功能上,而是放在儒家伦理可以发挥整顿人心秩序社会功能上,以及它应当、或潜在政治功能上面。因此,他们为儒家伦理辩护基本理由则在于,其一,儒家伦理与专制政治没有必然联系。儒家伦理乃是一套建立在道德理想主义基础上实践伦理体系,它是使人成为人,成为高尚人。其二,儒家伦理是具有导向创新思想特点。其三,儒家伦理对于心性问题强调,与“以理杀人”不仅没有联系,而且是尊重人性、尊重日用理性。其四,儒家伦理推动是一种中庸态势,因此,它对于中国人避免偏激,择善而从具有积极意义。[9]

    两种倾向评价,显然是难以调和。造成这种以对峙态度来对待儒家伦理原因是多样,但是归结起来,不外两个方面:一是对于儒家伦理外在社会功能理解与评价差异。二是对于儒家伦理理论结构认知区别。两种倾向论说各自具有自己历史理由,它们从各自论说轨迹上来分析儒家伦理也具有其自圆其说理论态势。但是,在两种论说框架内理解儒家伦理论说,则具有明显局限性。

    二、双旋架构

    这种局限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假儒家伦理思想内容结构真正激进主义或(文化)保守主义所说那样,那么,何可以将他们各自声称、却又互不调和历史真实性与儒家思想本真结构吻合起来?另一方面是,假儒家伦理对于中国古典社会发挥了此积极或此消极单一性作用,它何可以与以完整形态存在古典社会--即一个既有优长之处、又有短绌之点社会结构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前者,是从儒家伦理自身结构完整性上着眼看问题。后者,是从儒家伦理社会效用与社会依托上着眼看问题。显然,们只有将儒家伦理视为一个既具有“优点”、又具有“缺限”完整思想体系,们才足以全面地审视儒家伦理,既给予历史上儒家伦理以一个健全伦理结构,而避免肢解原本和谐地共存儒家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内涵。同时,也给予历史上儒家伦理一个完整作用于社会状态,使得人们足以理解儒家与古典中国社会内在地互动真实状况,并避免就其积极作用而单纯赞扬儒家、或就其消极作用来单纯否定儒家。

    于是,何凸显儒家伦理历史真实结构,就成为们勾画儒家伦理完整面貌前提条件。很明显,假们站在激进主义或则是保守主义坚定立场上对待儒家伦理,就无法完整地看到儒家伦理全貌,相应地,也就无法给予儒家伦理一个理性评价,更无法勾勒儒家现代处境和未来远景。们只有寻求一个兼综激进主义与保守主义分析儒家伦理方法优势、以及兼综二者伸张儒家伦理在当下或积极或消极作用作用机制,才可以指望对于儒家伦理有一种健全理解与评价。舍此,没有合理理解与评价儒家伦理路径。

    其实,只有从儒家伦理元初就具有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双旋结构,来看待儒家伦理思想结构与社会功能,才可以指望真正理解儒家伦理历史形态,也才可能构想儒家伦理“现代”出路。这是儒家伦理自身显示而出一种自己得到理解理解进路。它不是一个善意或恶意理解者所可以依靠自己善良意志或恶劣心境就能够改变一种理解路径。

    因此,反观儒家伦理历史结构形态,就变得格外重了。从一部儒史来看,构成它核心观念体系--儒家伦理,既作为一种历史相沿以下主题一致思想体系而延伸,又作为一种与古典中国历史和谐而在观念体系与行为方式而演变。从其诞生以来,就以其双旋构成显示为一种具有复杂性思想体系。一方面,它以其道德理想主义为核心个体心性儒支撑着古典中国理想思想世界和理想政治世界,适应着古典中国社会运行对于理想精神。另一方面,它以其伦理中心主义为核心社会政治儒支持着现实社会、现实政治有序运作,发挥着社会政治控制功能。这两个思想层面是同构,是水乳交融地作为一个思想体系两面,由儒家思想家提出、阐述和付诸实践。同时,这两个方面又各有指向,以道德理想主义指向人心秩序,以伦理中心主义指向社会秩序。[10]

    具体分析起来,这一双旋架构乃是儒家伦理从元初结构(原始儒家)到晚清时期(实)一直延续一种理论结构形态。们当然看到儒家伦理双旋结构这一说法所具有一种偏离历史组合,而形成理想化儒家伦理结构性质。因此,仅就其历史具体结构而言,儒家伦理在不同儒家伦理思想家那,是具有明显倾向性思想体系--在某个具

    体儒家思想家那,或则他思想道德理想主义色彩浓厚一些,或则他伦理中心主义

    偏向强势一点。但是,他们思想指向则始终是双向。这种双向指向偏重点,受到思想家思想兴奋点和时代指向影响。这正是有所谓个体心性儒与社会政治儒区分理据

    所在。也是个体心性儒排拒社会政治儒,指斥后者歪曲了儒家伦理道德理想主义真精神,而社会政治儒批评个体心性儒,指责后者迂远而无力处理实际政治事务原因所在。因此,恰切地解析儒家伦理双旋结构,首先坐实在双旋结构偏重方面,然后才可以透入到双旋结构整体结构之中,展示这一结构完整内蕴。

    从双旋架构具有各自思想指向,各自作用对象,各自影响中国历史状态,各自存在理由上来看,儒家伦理在阐释它具体思想家那,都不尽相同。就个体心性儒而言,它在两个历史时期具有特别衍伸能力--一是春秋战国时代,一是宋明两朝。前者以子思、孟子为代表,后者以陆九渊、王阳明为典范。他们围绕伦理思想主题主是道德理想主义。关注问题思想进路是由内圣而外王。化解外在紧张素对于内在理想道德挑战,是他们最为紧思想聚焦点。而这一儒家伦理形态对于古典知识分子--士人影响是最为深刻,它维持着上层精英社会价值世界。它对于中国古典历史来讲具有着一种促使人们追寻理想生活动力功用。因此,它存在理由深深植根在人之为人尊严和社会之为社会秩序之“人性”土壤之中。就社会政治儒来讲,它也在两个时期显现了某种辉煌--一是战国末期至秦汉时期,二是明清之际。前者以荀子、董仲舒为代表。后者以明清之际三家(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为象征。他们围绕思想主题是何使得混乱社会走向秩序井然社会。他们对于伦理道德何可以成功化解与其他社会紧张关系,从而能够将社会纳入一个由自然秩序提供了正当性支持和谐体系之中。这一儒家伦理体系主以影响政治家和社会各类人士为主,它维系着古典中国政治秩序,支持着古典中国礼教结构,制约着社会性行为。它使得古典中国足以将现实社会政治生活组织起来而不至于陷入紊乱状态。因此,在儒家伦理理论中一直凸显主题--以仁为核心、道德理想主义个体心性儒,以礼为核心、伦理中心主义社会政治儒,就分别由各有源流“两派”儒家们进行了专门精深阐释。[11]

    在分别审勾勒了儒家伦理双旋结构各自存在情形之后,们就可以进一步追问:儒家伦理双旋架构何或紧张、或和谐地构成为完整儒家伦理体系?这是由三个理由所注定了。[12]其一,从思想主题上来看,不论是倾向于道德理想主义儒家思想家,还是倾向于伦理中心主义儒家思想家,在思想主题是都是围绕天人关系、人性善恶、内圣外王与德主刑辅四个问题域,展开其伦理运思。其二,从所有儒家思想家思想意图上来看,则都是围绕既整顿人心秩序、又整顿社会秩序两个目标展开思想历程。他们都是在“伦理政治化,政治伦理化”思想对局中陈述自己伦理观念与政治主张。其三,从儒家思想家设想理想政治蓝图与实际政治状态来看,在前者,他们都是对于基于理想同社会表示认同。在后者,他们都是对于现实政治非秩序状态表示强烈不满,因此加以规制化。因此,所有儒家思想家之所以有理由被成为“儒家”思想家,可以说是基于同一个理由,即他们对于“三纲八目”都有共同、积极认可--从一个道德理想出发,改善社会人生现状,达到一个最为理想状态:其体现为一种道德理想状态,就是“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体现为一种理想人生境界与社会政治生活状态,就是“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果说古典中国历史上对于这一理想原则没有认同感话,那他就不是儒家思想家了。所以,即使是被心性儒思想家蔑视外王派儒思想家,也从来没有在自己伦理陈述中,对心性问题完全掉以轻心。反过来,心性儒思想家对于政治问题连带关注,历来就是体现他们思想特质地方。所以,荀子讲“伪善”,王阳明讲“杀心中贼”紧同时讲“杀山中贼”。在儒史上,没有绝对偏离儒双旋结构儒家思想家。

    儒家伦理以其个体心性儒道德理想主义指向,和以其社会政治儒伦理中心主义指向,两条环绕儒家伦理之以内圣外王为中心理论中轴,形成为儒家伦理双旋结构。没有前两者略为偏离儒家伦理言说轴心理论结构,就无法显示儒家伦理丰富多彩理论内涵。而没有后者显示中心性,就无法显现儒家伦理统一理论结构。因此,儒家伦理以内圣外王为轴心统合了个体心性儒与社会政治儒

    三、理想寄托

    对于儒家伦理双旋结构勾画,实际上可以说是对于儒家伦理历史既有结构一个恢复工作。除非在双旋结构勾画中,儒家伦理就不能够得到完整理解与把握。否则就会陷入以往讨论儒家伦理么美化、么丑化悖谬境地之中。但是,在“现代”情景中讨论儒家伦理,凸显它二元紧张又和谐双旋理论结构,和伦理与政治双管齐下二元紧张又和谐双旋功能结构,又并不等于将构成为儒家伦理两个思想链--定位于梳解个体心性儒道德理想主义,与定位于诠释社会政治儒伦理中心主义两者,等量齐观。事实上,们之所以对于儒家伦理加以“现代”关注,就是因为儒家伦理思想中具有现代性成分。而这种现代性成分蕴涵多少,就儒家伦理双旋结构两个构成面来讲,显然是具有差别

    在现代性蕴涵上,儒家伦理双旋结构之间之所以具有差别原因,是很明显。一方面,这是因为两者理论指向不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实践走向区别。再一方面,就是因为面对时代变迁两者所显示出来弹性状态不同。从第一方面来看,道德理想主义指向个体身心安顿问题、理想寄托问题,它围绕是人生价值轴心。而伦理中心主义指向却是社会政治秩序问题、现存社会秩序维护问题,它围绕是政治制度安排问题。前者在任何时代、任何情形之中,都是做人所必须面对、具有共同性问题。而后者则与具体时代政治状况连接在一起,实际面对政治问题则具有极差异性。从第二个方面来讲,道德理想主义在实践上主指向是个体心性问题,它对于个体道德修为、境界提升、理想勾画等等方面加以引导、给以影响。因此,这种引导与影响是面对个人道德生活,解决是个人观念世界与生活实践中问题。而伦理中心主义在实践上则指向是社会政治生活一般规则达成、信守与强力维持问题。它对于个体心性问题关注就比较弱。对于建立在趋同基础上社会政治问题设计与维持关注强度,构成它特点。因此,它着重趋同约束与控制,力图解决众共同面对社会政治问题。所以,从第三个方面分析,由于道德理想主义面对个体心性世界,不论何时何地个体都可以有感同身受人生寄托与境界提升问题,它足以给任何考虑同样问题个体以启发,而不受时代条件限制--古典社会发生“先前”个体感受与现代社会出现“后来”人生思考是可以发生“视界融合”。故而道德理想主义所具有适应时代变迁弹性空间非常之。而伦理中心主义着眼解决是具体社会政治情景中具体社会政治问题。具体社会政治问题解决,总是围绕着具体社会政治事务展开,解决办法,总是处于这一情景中各方对于自己具体处境临时妥协结果。因此,处理这一事务情景中形成社会政治事务解决思路与方法,不是人们可以在另外一种情景中所可以机械套用。因此,将一切社会政治素化约为伦理问题,来解决社会政治问题思路就不具有超越时代普适性。它在时代变迁处境中所能够表现出来弹性空间就小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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