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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心性论作为伦理学基础是否可能?——以思孟学派为个案(下)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10-15 22:44:11

儒家有一个向来为人们所忽视极为重观念,叫做“推”:“推己及人”、而且“及物”。此“推”乃是知行合一,既是“知”(推求),也是“行”(推行)。其实,其他各家也都讲“推”,例号称“谈天衍”阴阳家驺衍,其基本方法也是“推”:“先验小物,推而之,以至无垠。”(《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他有两方面推:时间上“五德终始”是阴阳五行纯粹关系映射推衍,空间上九洲”也是从一九(小九洲)到九九(九洲)纯粹同构关系映射推衍。但儒家“推”有其特点,曾打过一个比方:在平静水面上投下一颗石子,溅起一圈圈涟漪,一层层地向外波及。这水面便是世界、尤其人伦世界,这石子便是性情(未投为性,已投为情)(41),而这涟漪便是仁爱所及;圈层从中心到边缘,在时间上和程度上差异,便是所谓“爱有差等”;最终毕竟波及整个水面,便是修齐治平、“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孟子谈这种“推”:“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尽心下》);“古之人所以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梁惠王上》)们这讨论暂时不涉及“行”,而专言“知”。“凡有四端于者,皆知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公孙丑上》)这种“扩充”之“推”,就是纯粹关系映射推衍。

朱熹谈到《中庸》时说:“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这就是说《中庸》形上心性论前提与其形下伦理定理之间推衍关系。但实际上是《“三纲八目”把这种推衍关系进一步细化了,是最为典型从心性论向伦理层层映射推衍过程:

1.心灵伦理结构——修身

前面说过,“八目”当中格、致、诚、正,其实都是修身;所以,第一层次映射推衍乃是修、齐、治、平。这种推衍乃是一种“扩而充之”程序,即体现为时间上、空间上扩展,所以《》提出:“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那么,何者为先?按心性论,当然以身为先,以己为先,以心为先。这就是《》和《中庸》共同格局,《》指出:“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中庸》指出:“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修身,就是“先立乎其者”,亦即首先确立作为推衍根据原初结构:心灵结构。而在儒家,这种心灵结构本身已是伦理结构,亦即带有浓郁伦理色彩,所以可称之为“心灵伦理结构”。

但修身本身又有其内在映射推衍,亦即《前四条目格、致、诚、正。意思是说,并非格致诚正四者是一个心灵结构,而是它们各自都是心灵结构,它们之间关系则是这种结构关系之间映射推衍:

(1)格物:事理结构

儒家把“格物”作为“初入德之门”第一步,意义在于确立映射推衍根本结构。程颐解释“格物穷理”时说:“格物穷理,非是尽穷天下之物;但于一事上穷尽,其他可以类推。……所以能穷者,只为万物皆是一理。”(《遗书》卷十五)所谓“万物皆是一理”是说万事万物具有共同关系结构,只是“理一分殊”、“月印万川”,所以可以“类推”。再次强调,不能把“类推”理解为“类比推理”。根据上文对“类”与“推”讨论,“类推”就是纯粹关系映射推衍,所以他说“天下物皆可以理照”(《遗书》卷十八),这个“照”用得,正是说映射。其实,西方“逻辑”也跟“理”一样,“月在天,只一而已;及散在江湖,则随处可见,不可谓月已分也”(《语类》卷九十四)。“逻各斯”只有一个,“理”只有一个。

关于“格物致知”,这是关于儒公案,不想在这啰嗦。简单说,把“格物”视为确立“事理结构”,这并不是“唯物反映论”观点。按照儒家正统观点,心性不是客观事物反映,而是人所固有德性:“人之所不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尽心上》)“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尽心下》)这就是说,五官恶是命,五常精神是性;合起来说即是“性命”,都是天性天伦。因此,们对“格物致知”之“物”也须按儒家自己正宗理解来讲:(1)这个“物”不是实体,而是“事”“事理”。这是汉儒以来公论,郑玄说:“物犹事也”(《礼记注》);程颐则说:“物犹理也”(《遗书》卷十八)。(2)这件“事”是人自己事,也就是人自己人伦存在;这个“理”就是人伦理,亦即人伦关系。朱熹指出:“性是实理,仁义礼智皆具。”(《语类》卷五)(3)这种人伦存在本质上? 切牧榇嬖冢桌肀局噬鲜恰靶闹趵怼薄V祆渲赋觯骸靶陌蚶恚蚶砭哂谝恍摹保弧按蠓驳览恚允俏易杂兄铮谴油獾谩保弧拔镏矶荚谖掖死碇小保ā队锢唷肪砭拧⒕硎摺⒕硪话伲┩跹裘魉担骸疤煜轮铮疚蘅筛裾撸黄涓裎镏Γ谏硇纳献觥保ā洞奥枷隆罚弧袄硪舱撸闹趵硪病保ā妒橹钛艟怼罚弧靶榱椋ㄐ模┎幻粒诶砭叨蚴鲁觯耐馕蘩恚耐馕奘隆保ā洞奥肌罚S萌寮业幕坝锝玻吕碛胄牧槭恰爸泻弦弧薄按蜃鲆黄钡摹?/P>

此固有心灵存在之所以需格而致之,乃是基于儒家一个基本设定:世俗人心由于感物而动,逐物而迁,总是处于遮蔽状态(故荀子有凭心“解蔽”之说),就必须使之“明”而“诚”(《中庸》)(42)。程颐指出:“‘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铄也,固有之也;因物而迁,迷而不悟,则天理灭矣,故圣人欲格之。”(《遗书》倦二十五)王阳明则直接把“格物”讲成“正心”,说:“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格物’孟子‘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传习录上》)。其实整个“修身”都是“解蔽”“正心”,亦即确立心灵结构。

(2)致知:认知结构

严格来讲“格物”和“致知”是一回事,朱熹所说:“盖致知便在格物中,非格之外别有致处也。”(《语类》卷十八)所以王阳明讲,一旦身临其境,“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传习录上》)而此“身临其境”,其身亦心,其境亦心。不过从程序上来讲,还是有个先后:先入于事理,才至于认知。程颐指出:“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则不能得之,而致知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遗书》倦二十五)所以《》提出:“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于是,事理结构便映射为知识结构:致知结果,便是确立了心灵认知结构。这在过去被称为“体悟”或“体验”,被理解为“直觉”,实质上是心灵一种自返映射。这尤其注意是,从格物到致知,不是心灵“外界反映”,而是心灵内在“自映射”:事理结构本是浑全心灵结构,认知结构只是心灵结构一个方面。

为什么会自映射?这涉及对心灵结构分析。心灵结构有两方面,即认知和意向。在西方观念中,对心灵结构有两种划分:三分法,知、情、意(康德);二分法,即认知(感性、理性)和意向(情感、意志)。(43) 中国观念与二分法类似,这可以从儒家对“圣”规定中看出来(在儒家观念中,“圣”不外乎心灵归真返朴)。“圣”有两个方面:“昔者子贡问于孔子曰:‘夫子圣矣乎?’孔子曰:‘圣,则吾不能;不厌而教不倦也。’子贡曰:‘不厌,智也;教不倦,仁也。仁且智,夫子既圣矣。’”(《公孙丑上》)可见“圣”就是“仁且智”。这“致知”侧重体现了“智”方面,下面“诚意”侧重体现了“仁”方面(“仁”之为“意”是一种“欲”,即孔子所谓“欲仁”)。

具体来说,所“致”之“知”内容仍是伦理结构内容,亦即“良知”:“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王阳明《与顾东桥书》)孟子解释良知具体内容,就是“仁义”(《尽心上》);展开来说,则是仁义礼智。所以,认知结构只是心灵伦理结构一个方面。

(3)诚意:意向结构

上面谈到,“致知”和“诚意”是分别地确立心灵结构一个方面(44)。在对“意”理解上,刘宗周“意蕴于心”之说是准确(《周子全书·语录》),“意”只是“心”一个内在方面。“意”之为“欲”,有善有恶:“人欲”为恶意;“欲仁”为善意,即诚意。孟子也对此有过论述:“可欲之谓善。”(《尽心下》)不“可欲”即恶意;“可欲”即“欲仁”,故“善”,即是善意;而“有诸己”,即是发自内心诚心,所谓“诚心诚意”。所以,“诚意”所确立是心灵“意向结构”。

前面说过,《中庸》以诚为本:人之本,物之本,天地之本。《》也说:“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孟子也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离娄上》)但这儿也有一个先后,《》提出:“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知至而后意诚。”为什么呢?因为“诚”意思是“不自欺”:“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既已经知道了自己良知(致知)了,也就无法欺瞒自己了。所以,诚意既是致知映射,也是事理结构关系映射;而归根到底是心灵伦理结构映射。

(4)正心:心性结构

致知、诚意分别确立了心灵结构两个基本方面以后,自然回归心灵整全结构,于是就有了“正心”步骤,亦即整体地确立或者重建“心性结构”。从最初事理结构到这心性结构,就是纯粹关系同构关系,显然也是关系映射。心性结构具体内容也是伦理关系,即孟子讲:“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尽心上》)这种心性结构确立起来之前,们可能行无所得,于是,们应该“反身而诚”,亦即孟子所说:“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离娄上》)最后一句“天下归之”,展开了以下从形上心性论原则向世俗伦理原则映射推衍进程:

2.宗法伦理结构——齐家

在讨论“齐家”之前,们先对“修”和“齐治平”总体关系作一个交代。《中庸》指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是内在未发心灵结构,也就是“仁爱”之“性”;“和”是已发向外人伦结构,也就是“义礼”之“情”,即“发乎情,止乎礼义”(《毛诗序》)。有子所谓“礼之用,和为贵”就是这个意思(《而》)。这之间关系,也都是关系映射推衍(参见表三)。

八目中齐家是心灵结构从内向外扩展第一步,是宗法家庭伦理关系结构。有关常见说法,五教:“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外平成。”(《左传·文十八年》)五伦:“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五典:“五典,五常之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尚书·舜典》孔安国传)五品:“一家之内尊卑之差,即父、母、兄、弟、子是也。”(《尚书·舜典》孔颖达疏)五常:“五常即五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者人之常行。”(《尚书·泰誓》孔颖达疏)几种说法对应关系下:

五品: 父 母 兄 弟 子
五教五典五常: 义 慈 友 恭 孝
    
五伦: 夫妇有别 长幼有叙 
  
 
父子有亲

重心不在父母兄弟子五个实体,而在义慈友恭孝五种关系,这是一种情感、具体说是道德情感关系。在传统“礼乐”文化格局中,“有叙”“有别”是“义-礼”体现,“有亲”是“和-乐”体现。

儒家明确指出,这种家庭人伦是与五行对应,《礼记·乐记》“道五常之行”,郑玄注:“五常,五行也”;孔颖达疏:“道达人情以五常之行,谓依金木水土之性也”。难怪董仲舒说:“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繁露·五行之义》)这其中最根本是夫妇二元关系,即阴阳两仪关系,故《中庸》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周易》以八卦关系来概括宇宙天地人物,其中乾坤两卦是夫妇,其余六卦是他们子女(《说卦》)。李贽曾经指出:“极而言之,天地一夫妇也。”(《夫妇论》)这都表明,在整个修齐治平“外王”序列中,家庭伦理关系乃是根本结构。

3.政治伦理结构——治国

在上述“五伦”中,“君臣有义”就是治国方面政治伦理结构(注意:此“臣”包括“民”,即“臣民”)。这种结构在《尚书·洪范》中已有相当充分表述,诸“八政”“皇极”“三德”。儒家对君臣关系之关注,乃是众所周知事实,孔子曾经将全部人伦问题概括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子路》),问题在于:这种关注实质何在?其实,儒家关于政治伦理结构思想源于周公,周公早已建构了下一种三角关系:


↙ ↖
王 → 民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环状结构:天决定着王,王决定着民,民决定着天。(45) 儒家不同派别,不过侧重这个三角某一条边。民直接决定天,即间接决定王,这就是孟子所倡导“民贵君轻”“民本”思想。

在儒家,基于作为当时主导意识宗法观念,政治伦理不过是宗法伦理映射,所以历代君主常标榜“以孝治天下”。但是这种政治伦理结构根本还是心灵伦理结构,即“治国”是“修身”映射。这就是孟子讲“居仁由义”:“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居仁由义,人之事备矣。”(《尽心上》)居仁即据于心,由义即行于政。所以他说:“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公孙丑上》);反之,“作于其心,害于其事;作于其事,害于其政”(《滕文公下》)。《中庸》也讲:“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智、仁、勇是心灵伦理结构确立,它能映射而推衍出治国之道。

4.人际伦理结构——平天下

在五伦中,“朋友有信”是最富于现代精神。朋友一伦提出及得到强调,是因为人际关系不止父子、君臣,“平天下”也不仅仅是政治伦理问题,必须回答其他关系何处理问题。对此,儒家建立了两个层次映射:一是“朋友”关系映射,即把天下人都视为朋友;二是更进一步“兄弟”关系映射,即把天下人都视为兄弟:“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民,吾同胞”(张载《西铭》)。这仍然是以家庭伦理关系视为映射推衍根据。

这方面,儒家提出了“信”伦理原则。“信”就是“诚”(二同源),故孟子说:“有诸己之谓信。”(《尽心下》)“信”之为“诚”,当然本之心灵结构,所以归根到底,“朋友有信”也是心灵结构关系映射。孟子指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离娄上》)这是推己及人映射推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举斯心加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梁惠王上》)所谓“推恩”,就是推爱。

5.世界伦理结构——及于物

这种“推”不仅及于所有人,还及于所有物,遍及宇宙世界。所以,儒家所理解宇宙,是一个伦理世界。这与西方现代“意义世界”观念具有相通之处,区别在于:西方世界观仍是一个实体集合,儒家世界观则是一个关系存在;这种关系不是自然(46),而是人伦。西方关于“意义世界”观念存在着两种情况:一是科主义建构,分析哲逻辑语义“意义”理论;一是人文主义建构,某些现象“生活世界”理论(47)。后者更为接近中国儒家传统。但是儒家建构意义世界不仅是人文,而且是人伦们记得前文说过,儒家之赖以进行关系推衍元结构“两仪”和“五行”,本身就已经是伦理结构。在这个意义上,儒家伦理本身就有存在论意义。

儒家传统是通过“推”、亦即纯粹关系映射推衍来建构其伦理世界,这种“推”层次是:推己及人,推人及物。这就是孟子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尽心上》);“有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尽心上》)。在这方面,张载《西铭》是个典型文本,他把天地人物视为一个伦理世界,最后得出了一个著名命题:“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所有人都是同胞,所有物都是朋友。

至此,儒家通过纯粹关系映射推衍,由心性论而推出了伦理全部原则(参见表四),整个宇宙因此而呈现为一个伦理意义世界。们现在换个角度来看,《》三纲八目推衍程序也可分为这样两阶段:修(格致诚正)是“仁”,齐、治、平是“义”。韩愈说过:“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原道》)以“行而宜”(适宜、适当、恰当)释“义”,这是中国各家共识。想讨论,是中国“义”“仁义”观念和西方“正义”观念。西方所谓“正义”(justice)具有这些基本语义:适当,恰当,正当,正义,公正,公平。这些语义其实正是汉语“义”“宜”意思。换句话说,“义”即儒家“正义”观念。但是,西方正义观念根据于理性,而儒家正义观念根据于情感:义出于仁,仁乃是爱,爱属于情,情即是性。(48)正义是仁爱映射,仁爱是心性映射,这就是儒家伦理精神实质。

最后说几句题外话:按儒家思维推衍形式,从心性论推出了伦理,这并不意味着已经采取了儒家立场。其理由很简单:可能并不采纳儒家那种思维推衍形式,甚至于并不采纳儒家初始预设条件。但这同时也并不意味着已经采取了西方哲立场,理由都是一样。问题在于不排除这种可能性,那是王国维所说:可爱不可信,可信不可爱。在这点上,是同意康德:意志(考虑到中国,还应该加上情感)高于理性。至于意志、包括情感普遍性,那是只能另文讨论问题了,只是想指出一种事实:中国人认为这样一种思维形式是合理、自明,恰西方人认为那样一种思维形式是合理、自明。于是们可以提出一个更为根本问题:他们何以此认为?显然,这还存在着一种更高“理”,然而这个“理”却不是思维本身事情、而显然是所谓“信念确立”(皮尔士语)问题了。但这个问题却不是本文任务。

注释:

1、 孔子直接论“性”,只讲了一句“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以至令其生感叹:“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2、 荀子首次将子思与孟子并提。

3、 在重“心性”这一点上,理和心并没有本质差异。详见下文。

4、 当代新儒家鼻祖熊十力先生,就是公然标榜王

5、 本文根据通行《十三经注疏》本。《中庸》据传是由子思所作,今为《礼记》一篇,至少可以肯定属于思孟著作。

6、 包括最新出土郭店楚简。《郭店楚墓竹简》,荆门市博物馆整理,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

7、 亚士多德:《工具论》,李匡武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8、 例《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出现未来形而上导论》三个基本问题:“纯粹数是怎样可能?”“纯粹自然科是怎样可能?”“一般形而上是怎样可能?”商务1978年版。

9、确立理论理性在现象界领域合法性、实践理性在自在物领域合法性,都是理性自己“设立一个法庭来保障它合法求”。(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序,A vii?/FONT>xii;《西方哲原著选读》下卷第239页,商务1982)

10、“合理”和“合法”,西语有三类表达,语义一致:legal(合法、法律,法定义务)或者legitimate(嫡出、正统,合法、合理);Lawful(合乎自然法则,法定,合法);Rightful(合法,正义、公正、正当=just)。这有四个重观念联系在一起:正统,正当,合法,合理。

11、 确立信念四种可能方式:固执方法、权威方法、先验方法(理性主义)、科方法(经验主义)。皮尔士只承认最后一种合法。

12、 康德:“现在通过详细分析理性实践应用们就会明白:这所想到实在性并不涉及范畴理论规定和知识向超感性界拓展,……因为这些概念或者包含在先天必然意志决定之中,或者与意志对象不可分割地联结在一起。”《实践理性批判》,第4页,商务1999。

13、 康德:“当事关决定人类心灵一个特殊能力源泉、内容和界限时,……还有第二个更具哲意味和建筑意味应行注意之点:这就是说,正确地把握整体理念,并且从这个理念出发,在所有那些部分彼此交互关联面,借助于从那个整体概念将它们推导出来方式,在同一个纯粹理性能力之中考虑这些部分。”同上,第8页。

14、 同上,第14页。

15、 墨辩逻辑是否也是这样规则,这是一个尚无定见公案。

16、 康德所谓理性自己为自己设立法庭、自己为自己作证,这样做法本身仍然可被质疑:是谁赋予了理性以这种合法性?在看来,这跟康德所嘲弄“有人想通过理性证明理性不存在”一样是荒谬,理性同样不能证明理性自己绝对权威。

17、 用“结构”这个词,实在是现代汉语无奈:这个西来structure实与中国“结”“构”观念有所悬隔。

18、 这使们想起维也纳经典之一、卡尔纳普《世界逻辑构造》(Der Logische Aufbau der Welt),西方哲家一直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做这种工作。

19、 虽然许多者认为《洪范》文本形成时代很晚,约是在战国;但也并不否认,“五行”观念是很原始。根据《洪范》所载是殷箕子为周武王陈说,应能肯定这是殷人观念。

20、 这是另文讨论一个重问题。

21、《西方哲原著选读》上卷,第31页。

22、 黑格尔:《小逻辑》,第78、120页,商务。

23、 转以自《逻辑辞典》,吉林人民1983。

24、 此说出自周敦颐《通书·理性命》:“是万为一,一实万分,万一各正,小有定。”

25、 参见拙文《生命结构与和合精神——周易哲论》,《社会科研究》1998年第1期。

26、 此所谓“气”也非西方那样实体概念,们千万不能按西方现代科概念来理解这个“气”,以为它是由什么化元素组成

27、 至迟自东汉郑玄以来,儒家都同意此说。

28、 这种“二五合凝”发端于春秋思潮,而完成于战国阴阳家。

29、“宗”原意指祭祖宗庙,它是宗法关系在观念、制度、器物层面上集中体现。

30、 不用“演绎”这个词,以免导致误解。“演绎”通常是说deduction,但它本来是个中国术语,朱熹在谈到子思作《中庸》时就说:“于是推本尧舜以来相传之意,质以平日所闻父师之言,更互演绎,作为此书。”(《中庸章句序》)此“演绎”与deduction意思相径庭。《洪范》讲“稽疑”时,说到“衍忒”,意为“推变”。兹用此义。

31、 “映射”不是现代数理逻辑所讲那种映射关系。

32、 西方哲从一开始就把“认识”问题悬为基本问题,即便是在所谓“本体论”时代,认识论也是基础,本体论问题是在认识论境域中才得以呈现。“现象”这个观念已经预设了呈现者(谁或什么呈现:现象本体、本原、本质)、接受呈现者(向谁呈现:认识主体)。

33、 此所谓“二元”也不是西方dualism,西方之所谓“元”基于mono(区别于语义之所谓“元”meta),亦即基于第一实体。

34、 朱熹章句说:“体,心也;小体,耳目之类也。”

35、 这与孟子“民本”思想并不矛盾,只是其思路出发点不同而已。

36、 邵雍谓之少阳、太阳,少阴、太阴。

37、 按西方逻辑正统观念,“类比”并不是“推理”。

38、《易》:“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就是一种纯粹关系。

39、 现代西方哲有些变化,伦理问题已被置于存在论层面上来加以思考。

40、《宋史·邵雍传》说:“河南程颢初侍其父,识雍,议论终日,退而叹曰:‘尧夫,内圣外王之也!’”

41、 朱熹理解《中庸》思想:未发为“性”,已发为“情”;发而“中节”为“天理”“中和”,发而“无节”为“人欲”。

42、 感物致恶设定,蕴涵着儒家哲一个深刻矛盾,另文讨论。

43、 再次强调,此“意向”不是胡塞尔Noesis用法。

44、《墨子·小取》曾分析过这个问题:“智(即知)与意异。”

45、 在看来,这是周公在思想史上最重贡献。此前殷商观念,没有“民→天”这个维度。

46、 此所谓“自然”指西方nature,而非中国儒道两家“自然”(自己此)。

47、 在看来,胡塞尔现象属于科主义东西,不同于海德格尔、萨特等取向。

48、 朱熹看法,情是已发之性,性是未发之情。

附表1(《洪范》纯粹关系范畴结构):


附表2(心性关系结构映射):


附表3(“修”与“齐治平”之总体关系映射):


附表4(从心性论到伦理映射推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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