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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伦理-环境教育的终极目标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10-15 22:48:21


    为了解决环境危机,各国政府及国际环境组织最初均强调训练与再训练专家及技术人员,以迎合专家人员
迫切需求。但是,各国逐渐发现环境问题涉及社会众各层人士行为,非环境专家所能解决,除非人人对环境有正确认识与行为,方能有效解决环境问题。 
    教育在改变人类思想与行为,因此,解决环境危机之道端赖发展环境教育。联合国于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Stockholm)召开人类环境会议(United Nation Conference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会中建议联合国应发展国际环境计划以协助各国发展环境教育。联合国遂于1974年正式推动国际环境教育计划,世界各国均力推行。
    1977年10月联合国在前苏联伯利西(Tbilisi)召开国际政府环境教育会议,会中制定环境教育目标之一就是为每个人提供机会去获得保护环境和改进环境所需知识、价值观、态度、承诺和技能。会中曾决议:在发展环境教育计划时,必须考虑伦理价值,环境教育应以产生认知和价值为目,藉以改进生活品质。
    1991年国际环境教育计划发行通讯Connect,以"全球环境伦理-环境教育终极目标"(A Universal Environmental Ethic-The Ultimate Goal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为主题,论述环境伦理性。文中指称环境教育终极目标在培养具有环境伦理信念人,他具备正确环境态度和价值观,并能做出理想环境行为。

    二、人类中心主义阻碍伦理信念演进
    所谓伦理是存在于人与人之间道德关系,而环境伦理是人类与自然环境间道德关系,也可以说是人类与自然环境伦理责任。伦理内涵包括信念、态度和价值观。
    环境伦理是一门崭新问,虽然它源远流长,但是它真正兴起是在第二次世界战以后。
    当环境危机出现时,哲家们开始应用传统伦理思考环境问题,他们常遭遇到两个问题:其一,存在于人与自然环境之间适当关系是什么?其次,这个关系基础是什么?哲家们发现传统伦理对这些问题答案非常暧昧。
    依据西方传统观点,通常是否认人与自然环境之间有直接道德关系存在,并认为只有人类具有道德地位,所有其它东西被人类使用时方具有价值。这是典型人类中心主义(anthropocentrism)观点。
    数千年来,人类沈醉在傲慢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是万物主宰和万物尺度,这种信念在文献经典中屡见不鲜。自然是屈服于人类统治,自然万物对人类有利益方有价值。自然为人类所有,且人类有权利使用自然。人定胜天,超越自然意念充满人类、文、宗教、文化与社会各个层面,并为西方工业技术社会环境典范。由于自然万物与人类之间缺乏伦理关系,人类给予道德关切是不合逻辑,也是行不通

    (一)人类中心主义起源
    伯纳(J. W .Bennett)认为人类中心主义起源于宗教与世俗(secular philosophy)观念。?
    怀特(L. White)认为犹太基督教是最富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宗教。在圣经旧约创世记中有下列一段文:「上帝照自己形象创造了人。上帝赐福他们说:生养许多儿女,使们后代遍满全世界,控制地。们管理鱼类、鸟类和所有动物」。?
    远在两千多年前,希腊哲人普罗达哥拉斯(Protagoras , 481-411 B. C)曾说过:人为万物尺度(Man is the Measure of All Things)。?
    阿奎纳(S. T. Aquinas)是中世纪家和神家,他认为理性是决定一切事物卓越性,智力越高者越具卓越性。他认为地球上只有人类具有智力,因此地球上所有上帝创造物,必须接受具有卓越性人类所支配。?

    (二)人类中心主义信念
    者认为人类中心主义具有下列主信念:

    人是自然主人和所有人

    笛卡儿(Rene Descartes)曾宣称人是自然主人和所有人(Man as Master and Possessor of Nature)。这信念源自古希腊理性主义(rationalism)和基督教义,并已成为今日西方社会主流世界观。
    依据古希腊思想,理性意识是人类思想核心,人是超越无生命自然世界。斯多葛派(Storcism)理论认为植物是为动物而存在,而动物是为人类而存在。?

    人类是一切价值来源,自然对人类只具工具性价值

    人类中心主义者认为仅有人类具内在价值,且是一切价值来源。自然万物对人类有价值,是因为它们能满足人类和利益。?

    人类具有优越特性,故超越自然万物

    笛卡儿是现代哲之父,他认为人类与其它动物截然不同,因为人类具有思考和语言等能力。一般动物缺乏心智和意识,可说是由零件组成机器。人类对于这些动物和自然世界没有任何责任。

    人类与其它生物无伦理关系

    康德(Immanuel Kant)是被认为人类史上最伟思想家之一。在他『对动物责任』(Duties to Animals)一文中,认为只有理性生物值得人类道德关怀。就理性动物言,理性是他们内在价值,并且是他们自身追求价值(a goal worth)。所有理性生物均有同样理性,并且为一个共同目标努力-就是实现一个理性世界。康德确信,只有理性生物对理性世界实现有直接贡献,而非理性生物则不然,牠们只能作为实现理性世界工具。

    (三)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危机
    历史者怀特在其『生态危机历史根源』一文中,认为犹太基督教人类中心主义教义将人与自然分离,人类超越自然并任意利用自然信念是今日生态危机根源。?
    怀特认为,当前日益恶化全球环境是现代科技产品,他也怀疑应用更多科技是否可以避免生态灾难。科技是奠基在基督教义中人对自然态度,也就是人类怀有超越自然、蔑视自然、任意宰割和利用自然态度。因此应用更多科技将无助于生态危机解决。?

    三、天赋权利信念推动伦理发展
    公元1215年英国贵族以天赋权利(natural rights)名义胁逼英王约翰签署宪章(Magna Carta),认为他们存在具有天赋权利,这些权利独立于英王意志之外,英王不得随意监禁或放逐他们。宪章也限制英王擅自增加财产税及没收土地权利。
    天赋权利信念在欧美社会激起自由浪花,导致法国革命以及美国独立革命成功,同时掀动欧美社会人道主义(Humanitarianism)、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和动物解放运动(Animal Liberation Movement)。这些汇成汹涌浪潮推动伦理信念跨越人类中心伦理所构筑伦理分割线,使人类伦理信念进入生命中心领域,对非人类生物尤其是动物赋予道德地位及法律权利。

    (一)人道主义强调动物自由与生存权
    英国者尼柯森(Edward B. Nicholson)反对因为动物缺乏推理能力,而剥夺其生存权利。与人类比较,动物心智机能较弱,感觉较迟钝,牠们也应享有自由与生存权利,正像一个白痴,谁能否定他们自由与生存权利?人死亡后,灵魂仍继续存在说法是无法证实们不能据此用以剥夺动物天赋权利。尼柯森也反对笛卡儿,认为动物是没有意识机器。他坚信动物像人类一样有神经系统,能感受痛苦和愉快,因此动物与人类一样有自由与生存权利。?
    人道主义沙特(Henry S. Salt)于1891年出版其著名『动物权利与社会进步关系』,他认为人类有自由与生存权利,动物也应该有。人类应将伦理扩,使动物成为受益者。们赋予动物权利并不是给予牠们同情与正义,而是为了们人类自己。们人类文明发达、社会进步与这件事息息相关。 
    沙特认为自1862年美国奴隶解放法案通过后,黑人不再遭受残忍与不公平待遇,循此方向发展,下一个步骤该是动物解放。而这两种解放是不可分割。一个高度发展民主社会应包含人类及所有非人类生物。非人类生物遭受不公平待遇只是一种社会病态。在一个不公正社会系统,商业利润成为人类工作目标,对一般人福祉以不予重视,遑论动物权利。他不奢望已获得政治与经济利益者会自愿进行改革。他赞同社会主义制度,藉整体教育规划,给予人道行为教育。一般科家、宗教家和文家也应习人道行为技术。果社会道德亦是改变,社会法律也应随着改弦易辙。 (二)功利主义呼吁善待为人类服务兽类
    十八世纪功利主义者边沁(Jeremy Bentham)认为快乐本身就是善,而且是唯一善;痛苦本身就是恶,而且是唯一恶。其它一切之所以善仅仅是它有助于产生快乐而言。他伦理信念源自他快乐原理(Greatest Happiness Principle),最快乐就是最多数人幸福。一个有伦理个人或社会应扩愉快而减少痛苦。为人类服务牛和马,牠们都是有知觉动物,人类应停止对牠们残暴。边沁反对以推理能力或谈论能力作为人与其它动物伦理分割线。他认为:问题不是牠们会不会推理?牠们会不会谈论?而是牠们会不会受苦?。?
    依据边沁功利主义,引起最痛苦行为就是最不合伦理行为。他反对笛卡儿理论,认为动物只是没有知觉机器。他怀疑为何人类法律拒绝保护有知觉动物,何况牠们对人类有益,牠们应给予道德考量。
    罗兰斯(John Lawrence)亦从功利主义观点讨论伦理问题,他认为伦理范围应包含动物,特别是为人类服劳役牛马。1796年他发表『论马及人类对兽类道德责任』一文中呼吁给予兽类道德地位。依据自然法则(natural law)原理,所有生物伦理地位是基于每个生物本身具有善。亚士多德(Aristotle)道德系统中,人类道德地位是高于动物,而动物高于植物。由于每个生物具有本身善,因此牠们应是独立于人类利益和使用之外。罗兰斯坚信正义本质是不可分割。因此他认为人类政府未曾承认动物正义并将其并入法律系统。基于正义与仁慈,他建议兽类权利应为国家政府承认,并制定法律保护牠们以免遭受人类虐待。

    (三)动物解放运动鼓吹动物权利
    近数十年来,西方社会掀起一股热烈社会与政治运动,以维护动物权利,就是动物解放运动(Animal Liberation Movement)。他们认为动物与人类一样具有道德地位,人类应该尊重及保障牠们天赋权利。哲家辛格(Peter Singer)和黎根(Tom Regan)为动物解放运动领导人。
    辛格于1973年发表『动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一文,认为动物能感受痛苦与愉快,牠们应该获得人类道德考虑,并给予生存权利。他认为将动物排除在道德考虑之外,正似早期种族主义(Racism)和性别主义(Sexism)将黑人与妇女排除在道德考虑之外,剥夺他们权利是不道德,因为违反了利益平等原则(Principle of Equality of Interest)。同样,物种主义(Speciesism)也是不道德。不能由于牠们不是与们同一物种而歧视牠们,们应该考虑其它物种道德地位,并给予同样权利。辛格建议任何有知觉个体,应给予道德考虑。他认为没有理由忽视动物遭受痛苦。当动物受苦时,外在表情正似人类一样,动物也有中央神经系统作为情绪发展中心。们不该认为动物无语言能力而不给予道德考虑。对无语言能力婴儿,们是否不给予道德考虑。
    黎根是动物解放运动领导者。他建议生命主体(Subject-of-a-life)概念,凡是个体具有信念和期望,并过情绪生活(emotional life),例多数成长哺乳类,这些都是生命主体。生命主体都具有传承或天赋价值(inherent value),值得人类尊重,因此所有动物都应给予道德考虑。他认为生命主体可能是道德者(moral agent)或道德病体(moral patient)。所谓道德病体系指人类婴孩、精神错乱者和所有动物,道德病体不负有道德责任,不论是道德者或道德病体都具有天赋价值,应给予道德尊重。

    四、生命中心伦理倡导尊重生命个体
    人类经过多年努力,将伦理范围逐渐自人类扩展至非人类,即所谓对自然界生物体给予道德考虑,此类说通称为生命中心主义。倡导生命中心伦理说以史怀哲(Albert Schweitzer)尊重生命伦理(The Ethic of Reverence for Life)和泰勒(Paul W. Taylor)尊重自然(Respect for Natur)最具影响力。此外,黎根动物权利和辛格动物解放亦对人类伦理信念产生影响。
    生命中心伦理主张生命个体具有道德价值,而不将物种和生态系涵盖在道德价值之内。尤其是泰勒说认为生物个体善就是生物潜力充分发展。

    (一)史怀哲尊重生命伦理
    史怀哲倡导伦理原则就是:鼓励和维持生命是善良事,而毁坏和阻挠生命是丑恶坏事。他认为尊重生命原理应该包含所有生命,包括昆虫和植物。
    1952年他接受诺贝尔和平奖时,发表『呼吁』演说中有下列一段讲词:「呼吁全人类,重视生命伦理。这种伦理,反对将所有生物分为有价值与没有价值;高等与低等。这些判断标准是以人类对于生物亲疏远近观点为出发点。这种标准是纯主观,……这种区分必然会产生一种见解,以为世界上真有无价生物存在,们能随意破坏或伤害牠们」。

    (二)泰勒尊重自然环境伦理
    泰勒是美国纽约教授,他于1986年发表『尊重自然』一书,并宣称尊重自然就是他环境伦理说。
    泰勒生命中心伦理说中,曾有系统地说明存在于人类与自然间道德关系。其说认为所有生物具有自身善(同义处或福祉)和天赋价值(inherent worth),值得具有道德能力道德者尊重,而且采取这种态度人便倾向于增进和保护其它生物善。 
    泰勒生命中心自然观具有若干基本信念,就是人类与其它生物都是地球生命社区成员,人类并不超越其它生物,而且人类与其它生物构成互相依赖系统。由于每个生物体内功能与外表活动都是目导向,具有恒定趋势来维持个体生命与种族生存。
    泰勒环境伦理核心成分就是行动正确、品行良,并表达尊重自然为终极道德态度。持有这种态度道德者具有一套品德标准和行为法则,做为他们自己伦理原理。所谓行为法则就是对生命个体不伤害、不干扰、诚信和补偿性公正等法则。 

    五、生态中心伦理主张生态系整体给予道德地位
    若干者认为人类应对生态系整体给予伦理考虑,被称为生态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伦理考虑生态系整体,包括生物、非生物、生态系和生态系过程等。
    生态中心伦理是基于自然世界具有内在价值前提。通常包含地伦理(The Land Ethic)和深层生态(Deep Ecology)。
    李奥波(Aldo Leopold)于1949年发表其环境伦理说-地伦理。他认为人类应扩社区范围,涵盖土壤、水、植物和动物,整个说就是地。人类只是这社区成员之一,必须尊重与他一起生存其它成员。自然万物皆有其生存权利,而这个权利并非人类所赐给。地伦理理论主张一个真实环境伦理,就是自然本身具有内在价值,而不是由于它对人类生存和福祉具有意义,而且人类对自然世界有伦理责任。 
    李奥波在『地伦理』这篇文章中宣称:凡是保存生命社区完整、稳定和美丽事都是对,否则都是错。依据李奥波观点,地伦理信念必须改变人类对自身看法,人类应停止视自己为星球征服者或优越物种成员,应视自己只是生命社区普通成员。
    奈斯(Arne Naess)于1974年创立深层生态,认为保护所有物种,否定们人类超越自然态度。们必须承认动物、植物和生态系均具有内在价值,并非它们仅有工具性价值,例热带雨林中昆虫与植物多样性应受保护,并非这些生物可能产生抗癌物质,而是这种多样性具有自身价值和存在权利。同样,河流和湖泊应有清洁水,因为有清洁水,人类方可使用于饮用及游泳,而鱼类也享用清洁水。
    深层生态者认为在自然界中,人类与其它生物具有同等价值,而物种间竞争是正常、自然和不可避免。人类使用药物消灭蚊蝇和细菌就是一种自然竞争,并不是人类超越自然及统治万物。但是人类进步技术,常导致生态系破坏,侵害其它生物存在权利。由于人类生存赖于自然界众多生物间互依关系,消灭了其它物种或摧毁了生态系,人类本身生存亦失去保障。因此们人类必须习谦逊,尊重自然。们人类并非超越自然,而是自然一分子。 
    深层生态认为今日环境危机是起源于现代人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而现今所采取解决环境危机方法是基于浅层生态(shallow ecology)。以人类中心伦理肤浅方法解决污染和资源问题,这是无济于事方法。深层生态者认为环境危机解除唯有藉改变现代人观点、改变个人和文化意识形态结构,培养生态良知,以及认识下列基本原理:
    1.地球上人类与其它生物均有内在价值(或天赋价值),其它生物价值不能以对人类是否有实用价值予以衡量。 
    2.生命丰富性或多样性是其内在价值实现
    3.人类没有权利减少生命丰富性与多样性,除非为了自身维持生命。 
    4.人类生命与文化繁荣只能容纳少量人口存在。
    5.目前人类对非人类世界正进行激烈干扰,且情况正继续恶化中。
    6.现有政策必须改变,这种改变影响经济、技术和意识形态结构改变。
    7.意识形态改变主在赞赏生活品质,而不是提高生活水准。 
    8.赞同上述原理人有义务直接或间接推动所需改变

    六、全球化环境伦理
    UNEP,IUCN和WWF等机构于1991年出版「关怀地球-一个永续生存策略」一书。书中建议建立以人为中心,保育为基础世界伦理(world ethic)。此世界伦理之下:
    每个人都是生命社区一部分,这个社区是由所有生物所组成。这社区将人类社会和自然联成一体。
    每个人都有基本平等权利,这权利包括个人生存、自由和安全、自由思想、宗教、集会和结社、参与公务、教育等。没有人有权利剥夺他人谋生方法。每个人和每个社会必须尊重这些权利;并负责保护这些权利。
    保证每个生物获得人类尊重,不论它对人类有何价值。人类发展不应威胁自然完整,或其它物种生存。人类应该适当地对待所有生物,并保护牠们免于残暴、受苦和不需杀害。
    每个人应负起他对自然影响责任,人类应保育生态过程及自然多样性,并节俭地和有效率地使用资源,并保证再生性资源永续利用。
    每个人应公平地分享资源使用利益与成本。每个世代所遗留世界,应像他传承一样,多样和具生产力。一个社会或世代不应该限制其它社会或世代机会。
    保护人类权利和自然权利是全世界责任,它超越文化、意识形态和地理。

    七、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人类伦理信念已自人类中心扩展至生命中心及生态中心。人类伦理关系已突破人际关系,把动物、植物及自然环境列入伦理范围。数千年来,人类与自然间无伦理关系之信念已经开始瓦解。基于人类自身福祉及自然内在价值,自然界动植物及生态系已渐为人类关切。非但人类信念与态度已开始转变,人类法律制度亦逐渐迈向绿色境界。各国政府颁布野生物保育法中,均明确揭示尊重自然界生物生存权利,并设置保护区,使日渐稀少物种不致绝灭。

    八、参考文献
    1.王文佳 柯金良译 1992 们共同未来 台湾地球日出版社
    2.内政部营建署译 1984 世界自然保育方略 内政部营建署印
    3.杨冠政 1996 人类环境伦理信念演进 环境教育季刊 
    28:7-20
    4.杨冠政 1996 人类中心主义 环境教育季刊 28:33-48
    5.杨冠政 1996 生命中心伦理 环境教育季刊 29:17-30
    6.杨冠政 1996 生态中心伦理 环境教育季刊 30:15-30
    7.杨冠政 1997 迈向永续发展环境教育 环境科技术教育
    专刊 12:1-10
    8.纪骏杰 1997 社会正义-环境社会规范性关坏环境价值观与环境教育术研讨会论文集 成功台湾文化研究中心出版 页75
    9.杨冠政 1999 永续发展伦理 环境教育季刊 37:82-86
    10.杨冠政 1999 迈向全球化环境伦理 哲杂志 30:4-22
    11.谷寒松、廖涌祥 1994 基督信仰中生态神 光启出版社
    12.Engel, J. R. & J. G. Engel 1993 Ethics of Environment & Development Belhaven Press, London
    13. Sessions, G. 1995 Deep Ecology for the 21st Century, Shambhala, London
    14.Milbrath L. W. 1984 Environmentalists: Vanguard for a New Societ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5.Connect, 1992 Environment or Development Connect XVII No.3 Sept. 1992
    16.IUCN/UNEP/WWF 1991 Caring for the Earth. A Strategy for Sustainable Living.
    17.Sitary, D. 1993 Agenda 21:The Earth Strategy To Save Our Planet.
    18.Low, N. 1999 Global Ethics and Environment Rout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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