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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村庄选举的社会基椽—以荆门市第四届村委会选举观察为例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10-15 23:00:59

内容提
:本文是对湖北荆门市近20个村村委会选举观察理论总结。文章认为,引起术界和政策部门广泛关注村委会选举,不仅决定于国家与农民关系状况,而且决定于村庄本身状况。特别是村民与村民之间关系、村庄非体制精英、作为体制精英村组干部与非体制精英关系等,构成了决定村委会选举和村级治理村庄基础。本文试图通过对决定村委会选举村庄原因描写,刻画出荆门农村处于转型期村庄性质,由此理解荆门农村村委会选举和村级治理,并以此构成理解当前转型期乡土中国这一宏目标一个部分。

关键词:村委会选举 村级治理 村庄性质 非体制精英 荆门


一、讨论策略

选举当然不止是场面上那些东西。假若们不只是关心当前村委会选举是什么样子,而且关心村委会选举为什么是这个样子话,们几乎不可避免地进入到国家与农民关系这个村庄之外关系和村庄选举社会基础这个村庄之内关系中去。当前术界特别是政治界和政策研究部门仍然主集中在国家与社会关系角度讨论村庄选举,对村庄选举社会基础研究相对不足。

讨论村庄选举社会基础即村庄选举何以在村庄之内呈现出既有状态,必须做到以下三点:第一,对村庄选举状况有一精确描述,最对选举有一历时性描述,观察历届村委会选举状况,第二,将村庄选举扩展到村级治理这一更为广泛领域,观察村级治理本身特征,第三,观察村庄内部各种关系,以解释诸在选举和村级治理中发现特殊事实。以这种视角来观察选举,则每个村庄选举都是特殊选举,选举成为村庄治理中焦点性事件,这一焦点性事件构成了凸显村庄性质东西,同时又正是通过对焦点性选举事件和村级治理中其它焦点性事件讨论所发现村庄性质,可以成为解释村庄选举状况特殊理由。

因为关注村庄性质讨论,事实上已远远超出对村庄选举本身关注,而将关注焦点扩展到村级治理诸多方面。1999—2000年,们先后在荆门农村观察近20个村村委会选举,其后多次返村调查,认为荆门这一中部地区农村具有致相同特征,们称之为缺乏分层与缺失记忆型村庄[1]。荆门市域村庄性质讨论暂时放一下,们先来讨论何深入到对村庄选举社会基础考察上。

第一,关注村民与村民之间关系,即关注村庄社会关联性质。所谓村庄社会关联,们将之定义为村庄内人与人之间关系性质和强度,[2]因为革命运动冲击和市场经济渗入,荆门农村出现了典型人际关系理性化现状,村民已原子化了。

第二,关注村庄非体制精英状况,即那些在诸村委会选举和村级治理中表现得比一般村民更为活跃非村组干部者状况,他们道德感、公共意识、人员数量、群众基础、动员能力,以及他们之间竞争关系。

第三,关注作为体制精英村组干部与非体制精英之间关系。在村庄中,往往是体制精英和非体制精英关系决定了村庄选举和治理面貌,而体制精英与非体制精英关系状况又严重受制于体制精英所掌握资源类型和非体制精英人数、精英意识与道德感。 第四,关注体制精英状况以及村支书与村委会主任关系及这种关系村庄基础。村庄体制精英何以愿意出任村组干部,他们拥有村治资源是什么,这些村治资源本身在何变化,以及村庄体制精英之间关系状况何等等。[3]

们希望通过对以上方面考察,建构一个完整村庄社会特性,由此反过来理解村庄社会选举与治理。这样可以给读者建立一个关于某种特性村庄具体性质类型,还可以为政策研究提供更为具体基础。


二、制度分析与性质研究 

展开以上四个方面关注,们希望建构一个有助于理解荆门市域这一中部农村村庄特性类型。就当前一般关于村委会选举和村级治理讨论而言,都喜欢借用杜赞奇经纪理论。[4]经纪理论优势是综合从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视角和村庄社会内部关系视角来考察村干部行为。赢利型经纪源自严酷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状况和村庄内部团结解体,保护型经纪则必须借助村庄内部团结来获得力量和保护行为价值。糟糕是,当前术界在运用经纪理论时,似乎只关注被看作经纪村干部行为本身和他个人行为选择,未看到村干部行为事实上受到了村庄内部性质根本性约束。

由于忽视了村庄内部情况考察,术界很多人过于关注制度层面建设,以为通过制度建设即可以解决当前农村出现治理方面诸多问题。他们还以为制度建设本身应是普遍无差别,而不是针对具体类型村庄有较弹性那种制度安排。这种忽视对村庄社会内部关系考察理论,在实践中很可能碰壁。

其实,可能所有人都会承认,制度建设是有社会基础来支撑,而当前中国农村由于传统文化本身韧性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农村发展非均衡性十分明显,一统农村制度建设必须与小区域农村社会状况相结合。仍然以经纪理论为例,抽象地讲,村委会选举尤其是以“海选”为基础村委会选举,必然造成保护型经纪,这面制度层面道理十分简单:既然由村民来选举自己当家人,他们当然愿意选那些愿意为他们说话和办事人来当村干部,而那些人品不,能力不行或一心向着上级人,就会被村民选掉。但在荆门这一市域范围,选举并未带来保护型经纪盛行,虽然有村干部说,不会随便违反村民意愿行事,否则他下次就不会投票给。但他更不愿意得罪上级,因为得罪了上级村干部,他并不能从村民那获得足够抵制上级所需支持。

进一步说,在荆门这样缺乏分层和缺乏记忆型村庄,村民之间人际关系链条很短,他们无力组成强有力一致行动,从而无力为那些保护型经纪提供强有力村庄支持力量,保护型经纪本身也很难从原子化村民中获得文化价值。村干部出任村干部动机,都有经济收益上考虑,特别是一些优秀农村能人,他们当村干部机会成本很高,村干部报酬不足以对他们产生足够收益预期,相反,他们偏向于上级从而获得与上级交往收益,可以提升他们收益感。当上级任务较重时,他便愿意充任国家经纪来压榨村民。选举制度安排可能将他这样农村强人选下来,而将农村中人选上去。老人为上级办事时候,是没有那些强悍村庄精英魄力,他不能为上级办理村庄政务,上级不满意。他同样也不能为村民办理村务,村民也不满意。下次选举,老人就下去了。村民想,还是选一个强人些,有些魄力哦,否则他什么事情都处理不了,而村庄本身秩序保持需有一个能处理问题人出来。这样,下次选举,又可能选出有魄力强人,这个强人在缺乏村庄价值支撑和村民强力约束背景下,很快又蜕变成一个赢利型经纪,这样一来,选举制度安排在荆门这类村庄造成后果,可能不是保护型经纪普通存在,而是赢利经纪和瘫痪村庄之间交替循环。


三、村民之间关系状况

村民之间关系状况是决定村庄选举和村级治理最为根本社会基础。对于村民之间关系,马克思有一种说法,即农民是一袋马铃薯,原子化而互不关联。正因为农民原子化,他们只能乞盼来自上面阳光雨露,也就是乞盼皇帝来保护和赐福于自己[5]。中国农民从古至今“清官”情结,或许与此有关。不过,马克思所讲农民是“一袋马铃薯”比喻,是讲农民缺乏形成规模组织手段,不能象工人那样造成与机器生产相连结一致行动能力。而在中国传统农村社会,农民事实上很少“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而是在村落社会中密切互动着。不止是密切互动,而且有着强一致行动能力,典型宗族组织强劲有力,在对内协调,对外谈判中,往往发挥着决定性作用。费孝通在讨论传统乡土中国性质时,十分生动地描写了村落社会中人们之间相互熟识、道德舆论成为教化权力以及村落内部互助状况。这种意义上,村落就是一个共同体,或说是宗法共同体。梁漱溟便持此说。

其实,马克思所说农民是一袋马铃薯和梁漱溟所持村落是一个宗法共同体说法,并无本质不同。马克思关注是农民与国家谈判能力或说农民有无组织起来挑战国家权威一致行动能力,无疑,宗法共同体农民即使内部团结有力,他们也无力组织起更规模来构成对国家权威挑战,相反,宗族之间争斗,都需国家调解,从而事实上增加了国家权威,在宗族本身并不是一个单一行动者及宗族与宗族向来不能联合起来向国家构成挑战情况下,农民就成为与工人阶级完全不同“一袋马铃薯”。

当前中国农村情况较以上宗法共同体类传统村落有不同,这不奇怪:第一,自二十世纪初开始,持续近百年革命运动,构成了对宗族和传统文化致命打击,传统文化发展出现了断裂。第二,市场经济及伴随着市场经济而进入乡村现代传媒和西方文化(现代文化)开始深入人心,人们在被物质所征服同时,也被文化所征服,这样,即使宗族意识等传统观念还在,当前中国乡村部分农村,也很难说还是一个共同体,更不用说什么宗法共同体。[6]

尽管此,当前中国农村因为传统瓦解程度不同以及传统文化本身所具有韧性不同,不同地区村民与村民之间关系状况相当地不同。从调查和有关研究报告来看,当前在东南地区,宗族组织和传统信仰仍然十分发达,村民之间关系呈强有力传统关联状态。[7]们在江西泰和、崇仁等县调查发现,村民之间宗族相关性也很高。

荆门情况与此相当地不同,当前村民之间人际关系理性化趋势十分明显,不止是宗族已近乎彻底地消失了,而且小群体内部一致行动能力也开始丧失,以至于极端有农民说出兄弟关系也不过是那么回事话来。也就是说,在荆门农村,村庄内部村民与村民之间关系链条强度和长度都很低,村民已呈原子化状态,以村民之间相互关系链条(即社会关联)为基础建构起来村民之间相互约束能力和一致行动能力为减弱,内部越轨事件和外部骚扰行为,都成为村庄秩序本身难以保持坎坎。在向村,在争取与本村民小组村民利益攸关山权时,本组人敢于站出来说“山本来就不是,争什么争”这种出卖本组利益话,原因在于他根本不会从本组村民与他关系中感受到约束和压力。

荆门农村此人际关系状况,构成了村级治理与村庄选举基础,也构成了当前荆门农村特定社会景观基础。


四、非体制精英状况

在对中国传统村庄研究中,多数研究人员都注意到了地方精英所起作用,诸乡村士绅、土地所有者、宗族宗教领袖等等,他们往往构成了连接国家与农村社会纽带,是村民利益庇护人,同时又是国家意识形态传递者,有人将地方精英特别是乡村士绅置于传统中国社会治理中至高无上位置。 就传统中国农村社会情形来讲,国家政权不下县,乡村社会是自治社会,乡村地方精英因此兼有体制精英和非体制精英身份。20世纪以来,随着国家政权建设深入,行政村体制逐步得以确立并健全起来,[8]村庄体制精英从一般村庄精英中独立出来,并拥有正式身份与授权,具有一定政治性权威,而不是过去由文化或经济权威所转化而来治理权威。换句话说,体制精英本身作为一种职位,越来越具有独立价值和作用。特别是人民公社时期,体制精英政治权威源自其意识形态上合法性和新政权认可,泥腿子也可以成为决定村庄命运体制精英了。

体制精英独立出去之后,村庄社会仍然不是均质,其中一些人较其他人拥有更多资源,更影响力,这些人便是们所说非体制精英。非体制精英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代,有不同表现和不同特征。一般情况下,非体制精英可能由于两方面资源优势而较一般村民更具影响力,其一是文化传统资源,宗族宗教位置所决定社会影响力,传统知识拥有量所带来社会影响力,这与社区记忆状况有着密切联系;其二是社会经济资源,一些经济户因经济上成功所获得尊敬,他们以经济资源换取社会影响力潜力,或者直接是这些经济户通过借贷、雇工所获得社会影响力。在人民公社时期,因为强有力意识形态抑制了传统文化影响力,致平均收入也抑制了一些人较其他人更具影响可能性,加之当时体制精英本身绝对权威,造成人民公社时期非体制精英缺位。

改革开放极地改变了人民公社时期非体制精英缺位状况。一方面,“政社合一”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事实上标志着国家在农村权力上收,体制精英本来独一无二权威地位,由于联产承包责任制瓦解了他们经济手段,意识形态弱化又使他们缺乏足够政治动员能力,他们社会影响力和治理农村能力便急剧衰退,这为非体制精英出现提供了机会也提出了求;另一方面,意识形态压力降低,造成了特别是南方地区宗族组织和宗教组织规模复兴,与之相伴,便是宗族宗教精英开始规模占据村庄社会影响力舞台,有很多传统上由体制精英办理事务和公益事业,在体制精英无力办理之时,这些有社会影响力非体制精英们便代劳了;再一方面,特别是市场经济带来农村经济社会分化,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造成了部分农村地区经济能人因为掌握有优势经济资源而具有优势社会影响力,他们成为村中说得起话、办得起事新人,并成为村庄体制精英不能忽视关节。

就当前全国农村来讲,社区记忆及与之相关传统文化状况是十分不平衡,社会经济分化程度亦是此,这种不平衡造成了不同地区不同非体制精英面貌。就荆门情况来讲,因为荆门农村社区记忆缺乏和社会经济分化不足,造成了当前村庄非体制精英普遍细小琐碎特征,他们往往是因为体制精英软弱,而不是自身,而在村庄局部范围具有社会影响力。也正是因为荆门市域非体制精英这种细小琐碎和局部影响力,造成了他们构成复杂,数量众多,精英意识和道德意识薄弱,对村庄本身责任感严重不足,投机心理严重等等症状,又正是这些症状,决定了荆门市域农村治理以及选举中诸多特点。


五、体制精英与非体制精英之间关系

体制精英是村级治理主体,但他们行动深深受到村民和非体制精英牵制,在很多时候,往往是体制精英与非体制精英之间关系状况决定了村级治理和村庄选举面貌,因为普通村民在一般情况下,很少有积极参与政治热情,他们也都以为自己缺少影响政治能力,在荆门这类缺乏社会关联村庄情况尤其此。

决定非体制精英与体制精英关系因素颇为复杂,其中尤其与非体制精英状况密切相关。这种相关性可以从三个方面作一致考虑,一是非体制精英数量,二是非体制精英影响能力,三是非体制精英精英意识和道德感。就第一个方面来讲,非体制精英数量越多,体制精英与非体制精英就一致行动达成协议能力就越是不足,达成一致行动协议交易成本因此就越高。这种情况下,村庄体制精英往往与村中主非体制精英结盟,而可能忽视另一些非体制精英存在,被忽视非体制精英因此不满,并构成对体制精英权力合法性持续挑战。而当非体制精英较少时,体制精英可以很容易与非体制精英达成交易,这时,无论是作出有益于村庄决定还是进行破坏村庄利益行动,都会变得容易起来。 就第二个方面来讲,非体制精英数量越多,他们个人在村庄范围内影响能力就越小,较小影响能力往往会破坏他们本身精英意识和道德感,这种情况下,非体制精英可能会有更多机会主义行为特征,而较少原则性。非体制精英机会主义倾向有助于村庄体制精英收卖,从而降低体制精英与非体制精英达成协议本身难度。但是,缺少原则性且缺乏在村域范围影响能力非体制精英即使与体制精英达成了一致行动协议,他们也缺乏积极行动能力,他们缺乏为村务决策而说服村民,从而汲纳村中经济社会资源能力。他们多只有进行消极行动能力,比他们在村中诸多事务中不再充当反对派,不再对村组干部工作“挑刺”。 荆门市域农村非体制精英正是那种细小琐碎、数量众多类型,这样,在村务决策和村庄选举中,这些非体制精英往往通过与体制精英结盟或反叛,而制成荆门市域村庄治理独特面貌。在劲村,曾任村支书赵月雄决定停发村中一些老干部年补贴,这些老干部在村中党员选举、村委会选举和村级治理其它事项中便频频反赵,以至于赵月雄因此不得不在派性斗争中数次输于他竞争对手熊信,而通过对劲村派性解构发现,劲村派性真是一些体制精英与非体制精英无原则结合产物,他们为了一些无原则利益而相互私下许诺、结盟,以致造成了村庄治理日甚一日危机。 黛村情况与劲村有些不同。黛村一些社员因为又硬又狠,村庄体制精英便只能从个人利益方面给他们处,以让他们占了便宜而少说村组干部坏话,以至于在黛村,专门为社员批条子成为一项重特权,也是村庄体制精英获得治理资源一个先决条件。黛村社员都已经丧失了精英意识,而黛村体制精英在与非体制精英交易过程中? 蛭梢苑庾∷堑淖欤辛烁嗔踊目占洹?/P>

体制精英与非体制精英还是相互循环,特别是在荆门市域农村,因为缺乏传统权威和以优势经济社会资源为基础建立起来现代权威,当村组干部经历为他们获得了在村庄中知名度,也使他们成为村务本身明白人,他们知道村级治理关键环节在何处,他们也懂得何组织村民在选举时因事因时而宜。当这些人从村组干部职位退下来或者落选之后,他们便成为村中最为知名非体制精英,果他们愿意,每件村务和每次选举,都会有他们不辞劳苦身影,若他们这些不辞劳苦行为加上他们与在任村组干部合作,村级治理都会变得容易起来。遗憾是,荆门市域农村因为缺少职业机会,这些被迫(少数是自愿)由体制精英退为非体制精英原任村组干部,都会对在任村组干部不满,而且他们不满因为他们懂得体制精英这一行当内幕而颇见力度,以至于在任村组干部几乎每做一件事情都颇为困难。在荆门市域农村,普遍有一种说法,就是村组干部换得越勤,村工作就越是难做,反过来,村组干部换得勤村庄,村务工作肯定是一团乱糟。这种说法背后,可能就与当前荆门市域特定村庄体制精英与非体制精英关系状况有关。 

六、村庄体制精英状况

村庄体制精英本身状况无疑是决定村级治理和村庄选举最为根本基础。村庄体制精英状况讨论,致可以在三个层面展开,第一是他们何以愿意出任村组干部,第二是村组干部所拥有治村资源,三是村组干部之间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之间关系性质。

就第一个层面而言,村庄体制精英出任村组干部动机,致可以从文化和经济利益两个方面来考察。杜赞奇在经营他“权力文化络”时,认为文化络中出任乡村领袖动机,“是出于提高社会地位、威望、荣耀并向众负责考虑,而不是为了追求物质利益。”[9]当权力文化络遭到破坏后,村庄领袖便由一些赢利型经纪充任,这些赢利型经纪出任村庄领袖本身是为了谋取个人经济上处,这种谋取个人行为在未能受到来自国家或村民任何一方面有力监控时候,国家政权建设内卷化就不可避免,政权合法性便受影响。[10]

当前中国农村村庄体制精英出任村组干部动机,致也可以区分为主是基于荣誉、面子和对村民负责任考虑等文化原因和主是基于获得利益经济原因,这两种村干部,有人形象地借农民自己语言分别称为“毛式干部”和“邓式干部”。[11]

在传统社区记忆比较强烈或集体经济比较发达村庄,“毛式干部”可能相对较多,但在荆门市域,因为缺乏从村组干部本身获取荣耀动力,村庄精英出任村组干部,都有经济利益上考虑,倘若经济上不合算,当村干部干啥?前些年,荆门农村村级债务尚不严重,严峻乡村关系和沉重政务,事实上是以乡镇默许村组干部在不多(其实也不少了)年报酬以外,捞取一定额外处为条件,来换取村组干部为乡镇在村庄展开政务积极性。因为经济上合算,虽然当村干部总得挨村民骂,村庄精英还是争着去当这小官。但近年来,荆门市域农村村级债务普遍沉重,没有村级债务就是了不得村了。当村干部经济处不多,就出现了村庄精英无人愿当村组干部现象。相信这种情况将对村级治理产生严重影响。 就第二个层面而言,村组干部所拥有治村资源,在荆门农村实在是不多,由此普遍出现了村组干部以私人关系作为村治资源现象[12]和所谓正式权力非正式运用。情况尤其糟糕是,荆门农村不仅村庄精英出任村组干部动机经济化了,而且村民对村组干部感情打动工作方法也理性化起来,以至于总是让正式权力在非正式使用时出丑。比较杏村收粮过程与华北B镇收粮过程[13],该有多么不同啊。

既缺乏现代经济资源,又缺乏传统人际资源,还缺乏可以借用暴力资源,这便是当前荆门农村体制精英所面临困境。正是在这一困境下面,展开了村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关系,这构成了关于村庄体制精英状况第三个层面内容。 就制度安排而言,村支书事实上是乡镇在村庄社会代理人,而村委会主任是村民利益庇护者,村支书与村委会主任关系,应该反映出国家与农民关系,特别是在当前乡村关系比较紧张,国家对农村社会提取较多情况下,就更应该此。

荆门市域情况与上述理想状态有很不同。一方面,虽然村委会主任是由村民选举产生,但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并不能从村民那更多地获得他所需经济利益,他便不愿意为了庇护村民利益而得罪乡镇这个老上级,另一方面,虽然村支部书记更多具有对上级负责制度安排,但他们现在事实上也不可能从乡镇那找到最后退路,他宁愿做一个不得罪村民人过得自在。 这还是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由村庄精英充任下情况。一旦村组干部无精英愿意出任,地痞式人物便出来主持村务,他们更不会有长远治村计划,他们会更加迅速地将村庄治理得一塌糊涂。


七、村委会选举社会基础

荆门市第四届村委会选举是充满了吉林梨树人“海选”精神。从提名这一最为关键环节看,本届村委会选举都由村民自由提名,并依初步提名票多少来决定正式候选人,这就杜绝了此前乡镇和村支部干预村委会选举现象,而在正式投票选举中,荆门市域农村绝多数村庄都采用召开村民形式进行,且都设有秘密投票间,有些村还进行了竞选演说。

荆门市域此民主选举,当然是与1998年正式颁行《村组法》密切相关。正式颁行《村组法》在选举村委会方面有诸多明确细致规定,湖北省人常委会也在1999年1月通过了《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荆门市求在选举前将《村组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印发到户。此安排,还有选举不民主道理?不民主选举出来村干部,他们还能让村民心服? 但是,荆门市域村委会选举并非仅仅制度安排产物,在制度安排背后,有着诸多社会基础,这些社会基础与村庄性质密切相关。

事实上,荆门市村委会选举都自1990年前后开始,已相当民主且有激烈竞争味道,但是,村委会选举所带来民主规则民间化状况较理想状况有差距,且选举所带来村委会权威与合法性也低于人们预期。问题何在?尤其引人注目是,虽然荆门市域一些农村将村委会选举看作第二次土改,对选举充满希翼冀和期待,以最热情参与了村委会选举,但更多村庄选举中,村民对参不参加选举持无所谓态度,以至于农民似乎真一些人所说“素质太低”,而那些满怀希冀参加选举而不能得到他们理想结果村民,又对这“第二次土改”充满失望。 村民本来是有着太多将那些不满意村干部选下来,并将那些真正能为自己带来利益人选上去欲求,但这种欲求变成行动,这种行动产生效果,显然不止是村民个人事情,他们必须有足够联合起来行动能力,这种联合起来行动能力在宗族活动比较发达地区是不成问题,但在荆门这样社区记忆已弱化,社会分化又不足以形成新型权威村庄,情况便有些糟糕。 向村是最为典型村民之间缺乏关联村庄,村民呈均质化状态,在村庄内部成为马克思所形容“一袋马铃薯”,向村选举投票十分生动地记录下来了原子化村民投票过程。同时,原子化向村村民注定不能为一个多愁善感当选村委会主任提供强劲村庄支持,以让这个村主任上可抗拒过度提取,外可抗拒地痞骚扰,内可调解村中纠纷。若这个当选村委会主任什么事情都做不了,村民不在下次选举中就选一个强悍人来领导自己有益。

黛村情况较向村来说,因为有些“社员”活动,而有些关联味道。因此选举中出现了小报,出现了“打斗”可能,出现了带有暴力性质威胁。在杏村选举现场,们也可以闻到火药味,在童村、金村和孙村,选举同样面对着谣言和拆台威胁。但所有这些,都还构不成超越单个村民行动能力村民之间联合。因此本质上,村民是无力,在村中行动着,至多是些地痞式人物。村民因为无力而无参加选举热情,无参加选举热情,反过来又显得更加无力。“村事情是搞不”,面对为什么不参加选举提问,村民此无奈地答道。 劲村村民倒是在选举时组织起来了,不过,这种组织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味道。原来,劲村村民组织起来办法,事实上只是村中少数投机分子(精英人物)试图通过倒腾选举以为自己谋取利益,乡镇领导人总是错误地估计劲村形势和村中少数精英人物一再借此来展开内斗,他们会否最终消磨掉村民仍然还有那点参加选举耐心和热情?与劲村相似望月村,也因为村庄体制精英之间内斗,造成了政治化村庄精英和政治化村民,这些政治化村民若总不能从选举这一政治活动中获得处,他们还能坚守下去吗? 换句话说,在荆门市域选举中,们看到可能是下景观:民主制度安排+无力村民+一些活跃非体制精英+难堪乡镇和村支部。加上乡镇和村支部且注明难堪样,不是说乡镇和村支部想操纵选举而不得,因为村委会选举坏直接涉及乡镇今后在农村工作坏,乡镇和村支部关注选举理所当然,而是乡镇和村支部面对一些对选举持无所谓态度村民,他们担心在严格选举制度安排下,选举时选民到会不能过半,从而造成选举无效。他们还担心选举中出现双不过半从而不得不进行第二次选举结果。们在观察村委会选举时,不止一次听到主持选举乡镇领导和村支书讲,只希望选举可以顺利地选出村委会干部来,而管不了选出谁来当村委会干部了。选举本身成了让乡镇和村支书挠头事情。 

八、村级治理社会基础

村委会选举只是村级治理诸多侧面之一,不仅仅村委会选举与特定社会基础有关,而且村级治理与村庄社会基础联系亦十分紧密。

构成村级治理社会基础因素,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予展开,第一个方面为决定村庄体制精英行动倾向村庄基础,第二个方面为决定非体制精英行为倾向村庄基础,第三个方面为决定村民行为倾向村庄基础,以下分别讨论之。

决定村庄体制精英行为倾向村庄基础,致可以从二个方面予以考虑,第一个方面为村庄体制精英个人主观考虑,即他治村行为所在;第二个方面为他在实际治村活动中所受合力方向,较合力往往使村治精英循力而去。

决定体制精英主观考虑因素即他当村组干部主观目。有人为名而当官,有人则为利。就荆门情况而言,为名者不多而为利者众。既然是为利,就可能缺乏原则性,在选举制度安排下面,他为了下次依然当选,便愿意讨村民。但是,当前荆门市域村民原子化状态,使他们在讨村民时,可能未能获得村民强有力支持,却早已得罪了乡镇。得罪了乡镇村干部,在原子化村民那,无论何是难以获得支持,举个例子来说,在一次与村民代表座谈时,有村民问村会计为什么将农民人均纯收入报那么高,[14]会计讲那是上面压下来敢不报?有村民代表说,们选,当然应该按意愿来报。会计说,意愿报,明天会计就当不成了(意即被镇撤职)。调查者插话说,是村民选举,上级撤职是违法行为。会计当即问村民代表,说前不久村副主任被撤了职,有哪个村民为他说了什么话吗?有村民代表说,他情况与不一样。意思是说被撤职副主任确人品不,而会计人品。会计很机智地说,等到被撤职时候,上面随便说有什么经济问题或作风问题,这时还有那个村民会听没有问题,并来为说话哩?

决定村庄非体制精英行为倾向村庄基础也可以从他们主观追求与外在环境两个方面进行考察。荆门市域普遍社区记忆断裂,造成了村庄非体制精英趋利倾向,而他们较一般村民更为广泛影响力,又成为他们与村庄体制精英讨价还价筹码。非体制精英此行为例子不胜枚举,例童村清理组帐目时,很多被选出来进行帐目清理村民代表,都有过接受体制精英经历,因此便在清理帐目多数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黛村社员则公开以不反对体制精英来谋取个人处;杏村一些小青年在村干部喝酒时,也是乐于与村干部一起“革命小酒天天醉”;劲村一些喜欢上访村民,不仅乐于收到村支书上访费,而且十分希望通过上访,将在任村干部告下来,以让自己上去当村干部,一旦他们将在任干部告了下来,自己却未当上村干部,他们便再告现任村干部。

决定村民行为倾向村庄基础则只能从村民本身缺乏关联来予理解。可以这么说,是在乡村干部、村庄精英和一般村民三方默契中造成了村庄社会危机。有时在农村调查,真为村民着急:选举是们自己事哩,不去负责选举,不仅是不尽政治义务,而且是放弃了对人治理支持。又说,为什么不参与村事情?一时半刻又不可能从村子搬走,村公益难道不是自己事业,村债务难道最后不会转化成们每个人头上债务?所有这些问题,荆门农村村民最为标准答复就是:这又不是一个人事情,别人都那样,也可以那样。或,事情只能这个样子,搞不

确,没有一个村民不懂得村集体事情与个人利益之间理论相关性,然而,他们有他们生活经验,知道当前村庄状况非个人之力可以改变,而恰恰是村庄状况又让每个人丧失了改造村庄信心,因为村民都互不相关,他们缺乏基本一致行动能力,这个时候,村庄体制精英和非体制精英恰恰又合谋起来为了个人蝇头小利而忙忙碌碌。村民不愿相信这些为蝇头小利而忙忙碌碌人们。

综合起来,构成村级治理社会基础主导方面,一是村庄精英本身道德感、责任感、精英意识以及他们之间相互关系,二是村民之间相互关系性质与状况。当然,村庄精英与村民之间关系也是十分重,这种关系构成了村庄动员基础。[15]

[1] 参见贺雪峰:“缺乏分层与缺失记忆型村庄权力结构”,《社会研究》2001年第2期。

[2] 参见贺雪峰、仝志辉:“论村庄社会关联”,即发表。

[3] 此方面专门讨论参见贺雪峰:《面子、利益与村庄性质》,《开放时代》2000年第11期。

[4] 参见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5]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69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6] 注意,当前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制度安排,是有利于形成村庄共同体,有一些集体经济发达村庄,折晓叶所说“超级村庄”,多就是这样共同体。参见折晓叶:《村庄再造》,中国社会科出版社1997年版。

[7] 王铭铭和吴重庆提供了这方面例子,参见王铭铭:《社区历程》,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吴重庆:“孙村路”,《开放时代》2000年第11期。

[8] 参见贺雪峰:《论半熟人社会》,《政治研究》2000年第3期。

[9] 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5页。

[10] 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226-227页。

[11] 徐勇:“利益与体制:村委会选举背后变数分析”,《华中师范报》1999年第2期。

[12] 贺雪峰:“论作为村治资源村组干部间人际关系”,《华中师范报》1999年第2期。

[13] 华北B镇收粮过程,参见孙立平、郭于华:“‘软硬兼施’:正式权力非正式运作过程分析--华北B镇定购粮收购个案研究”,《清华社会评论》,鹭江出版社2000年版。

[14] 1999年上报人均纯收入为2900元,农民说人均纯收入不会超过1500元,村会计也此认为。

[15] 相关深入讨论参见仝志辉、贺雪峰:“村庄权力结构三层分析”,《中国社会科》200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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