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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两防一体化”工作促进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防空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6-9-29 14:41:01

  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快防空、防灾一体化进程,在人防建设中,把战时防空与平时防灾有机结合起来,在认真做战时防空准备同时,积极为城市防洪、抗震、核化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服务,不断提高防护与救灾水平,努力缩小与发达国家民防建设差距。这既是对近年来各地围绕“两防一体化”积极探索和实践充分肯定,也是着眼“两个适应”,为推进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而提出人防工作改革、发展一项重内容和重举措。何搞“两防一体化”,为人防工作注入新生机与活力,提高人防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能力,实现防空、防灾相济共长,为人防向民防转变积累经验、奠定基础,是摆在各级政府和人防部门面前一项新任务。本文就此问题谈些认识和看法。
    一、开展“两防一体化”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对人防工作提出
    人类社会发展史,特别是一些发达目家经济发展已经证明,社会现代化程度越高,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越高,政府对社会提供保障服务也随之不断提高和完善。密切关注社会生产安全和人民生活安全,不断提高社会运作和人民生活质量,是政府一项重职责。在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物质财富不断丰富同时,各种灾害事故隐患也逐渐增加,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和生存环境,已成为实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不可忽视一个重问题。国是世界上灾害最严重国家之一。有关资料显示,建国五十年来,全国平均每年因各种灾害而死亡人数多达数万,所造成经济损失约占国民生产总值3—6%,高于发达国家0.3—0.5%比率。且不说震灾、水患等自然灾害,生产、生活中灾害事故亦频频发生,在一些领域甚至呈上升趋势。化工事故,据统计,1969年至1981年,全国登记在案为102起,到1987年已增至3617起,不仅上升趋势很快,而且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也越来越。仅黄岛油库、深圳清水河化品仓库两起爆炸事件,就造成20多人死亡、100余人受伤,疏散转移居民13万余人,经济损失达3亿多元。这些灾害事故,不仅给城市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威胁和损失,而且影响和制约了国经济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全面加强社会保障机制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和生命财产安全,组织人民群众对自然灾害和各种突发事故进行有效防护与救援,预防和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已成为各级政府紧迫任务。
    目前,防灾和抢险救灾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还比较松散,没有从总体上建立起一套统一社会救援组织体制和自高效运行机制,各种灾害救援力量分散于不同行业,隶属于不同部门。这种组织体制,固然有专业性较强特点,但又有综合性不足以及条条管理、自成相对封闭体系,不便统筹救灾准备工作和协调使用各种救灾力量等严重缺陷,特别是现在,“复合型”灾害越来越多,这种救援工作体制更显得与现实需不相适应,直接影响着防护和救援效果,也难以使防灾救灾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预防灾害事故计划性、灾害事故突发性和抢险救灾行动综合性,迫切需建立一个综合管理开展灾害事故风险评估和研究制定防灾救灾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使用各种防灾救灾力量组织机构,以便有效组织调度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灾救灾预案,在出现灾害事故时,根据需采取协调一致行动,形成防灾和抢险救灾合力,预防和最限度地减煞灾害事故造成损失。就目前政府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情况看,人防部门承担防灾救灾职能,具有其他部门不可比拟优势和条件。一是人防部门军地共管领导体制和业已形成军地密切协作运行机制,便于协调军地两方面力量参加重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二是人防部门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组织指挥体系和通信警报系统,具有实施抢险救灾指挥调度便利条件和迅速有效灾情报知手段;三是人防部门既有组织指挥专业人才队伍,熟悉组织指挥内容、方法和程序。由于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与防灾救援行动特点相近、方法通用,人防部门干部队伍完全有能力承担从灾害事故风险评估、防灾救灾预案准备到组织实施防灾救灾行动等一整套防灾救援任务;四是人防部门已经组建和训练了一支包括七种专业技术力量人防专业队伍,可基本适应遂行各种抢险救援任务。战时组织人民防空和平时组织防灾救援总体求和目一致性,敌空袭后果和灾害事故后果相似性,消除空袭后果和消除灾害事故后果在组织指挥方法、程序和力量使用上共同点,说明人防部门承担综合管理防灾救灾职能,既是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也是合理配置政府职能最佳选择。
二、“两防一体化”是促进人防平战结合向更高层次发展,推动人防向民防转变必由之路,也是加强人防建设举措
在人防平战结合进程中,人防工程等设施开发利用,推动了人防建设由封闭到开放,由消耗型向增值型发展历史性跨越,是人防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一项重成果。“两防一体化”势必有力推动人防工作在更宽广领域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更具体地体现其“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宗旨,加快国人防与国际民防接轨步伐,这既符合优化配置资源市场经济规律,也符合国际民防发展规律;既是维护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也是人防建设新生机、活力之源。
    从国际上看,国外“民防”最早也是以“防空”概念提出来。随着战争形态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民防”这一概念内涵不断扩,不仅包括了防空袭,而且包括了保护居民在战争中免受各种伤害,进而延伸到平时保护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当前,在国际上,民防已发展成为战时和平时保国保民一项重防御国策,其职责已从保护平民生命财产少受战争和灾害事故威胁与破坏,一直延伸到各种人道主义救援;从保存国家战争潜力拓展到平时抢险救灾,甚至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文明遗址。可见国际“民防”已经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概念,其职能已囊括战时和平时经济社会生活诸多方面,研究和落实是生存与发展这两个事关国家安全利益和长远利益最基本问题,是一种体制和机制上高层次平战结合。国已于1992年加入国际民防组织,又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发展中国,面对与国际民防差距,应当深入研究国际民防发展规律,借鉴其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实施“两防一体化”,推动人防平战结合向更深程度和更高层次发展,把人防战时防空救灾职能延伸到平时防灾救灾,把两者在体制层面上结合起来,并切实体现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机制中和蓝图上,使人防建设不仅能够筑牢空天防护“盾牌”,而且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系上一条“安全带”。
    就人防事业本身发展而言,空袭与反空袭、防空袭已成为现代高技术战争作战形式,“矛”与“盾”较量空前尖锐、剧烈,人民防空建设水平和御敌能力,直接关系战争胜负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现代高技术战争,敌空袭隐蔽性增强、突然性增,目标破坏集中,毁伤程度严重,消除空袭后果任务艰巨,因此,也需通过平时防灾救灾行动,锻炼提高处置各种突发性事故能力,不断增强人民防空队伍战斗力,为赢得防空袭斗争胜利奠定坚实基础。目前,人防系统虽然建立了比较完善组织指挥、人口疏散、通信警报和掩蔽工程体系,组建了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但实战能力尚未经过检验,尤其是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系统和专业队伍,由于缺少类似实战锻炼,战时能否有效发挥作用_,能否确保“打赢”,目前尚不完全做出肯定性回答,亟需通过参加平时抢险救灾,力推进“两防一体化”工作,使人防队伍得到应有锻炼,从而不断检验和提高其战斗力。由此可见,加强“两防一体化”工作,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而且也是关乎人防建设质量和人防事业生存、发展一件事。
三、省级人防部门在“两防一体化”工作中应抓几个方面问题    
对于何搞“两防一体化”工作,近年来,一些省、市已经进行了有效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1999年,省按照“以承担化事故应急救援为重点,兼顾其他与人民防空关系紧密救援,组织协调社会有关方面力量,消除事故(灾害)后果,推进人民防空与应急救援一体化”思路,  在石家庄等五个城市开展了化事故应急救援试点,在取得初步经验后,从2000年开始将此作为人防工作改革一项重任务,向全省各市人防部门做出部署,县级人防部门专业队伍,正在按照“两防一体化”求组建。目前,沧州市已在人防办成立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邯郸市邯山区人防办已承担防汛和抗洪救灾职能,其他各市也在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开展“两防一体化”工作措施和办法。从试点至今,已有五个市共接警处警30多次,迈出了实施“两防一体化”第一步。但从省乃至全国范围看,“两防一体化”工作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尤其是各省、自治区,所辖各城市情况差别较,防救重点不尽相同,领导层对这项工作认识程度也不尽一致。何把这项工作开展起来,坚持下去,有待研究解决问题还很多。们认为,推动“两防一体化”工作,并使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省人防部门应着力抓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政策推动。开展“两防一体化”,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是人防平战结合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件新生事物,在一省范围内展开,需有明确政策措施。在这项工作中,省人防部门任务是宏观指导,总体调度,出台政策,推动各市以政府行为抓落实。应把“两防一体化”工作作为人防工作改革和更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课题,深入研究,精心谋划,主动与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军事机关沟通协调,阐明利害;积极为省政府、省军区当参谋,站在落实“三个代表”高度,着眼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深化人防工作改革,力提高人民防空建设水平和战时、平时服务保障能力,提出实施“两防一体化”意见建议,以省政府、省军区或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名义出台开展“两防一体化”政策措施,确保其高起点开头、举步。
    二是制订规范。围绕“两个适应”、平战两个需和遂行防灾救援任务,对“两防一体化”工作领导体制、运行机制和机构设置,人防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防护职责界定和任务分工,建立社会救援络等方面问题,提出明确求;对事故灾害风险评估、分门别类制订防灾救灾预案和各项保障计划、完善指挥通信手段、整组专业队伍以及器械装备配备等明确标准,做出规范,并督导各市抓落实,确保“两防一体化”工作沿着规范化轨道发展。
    三是强化保障。健全完善法律规章是实施“两防一体化”最终保障。为确保“两防一体化”工作生命力,省人防部门在实施组织指导过程中,应把建立健全有关“两防一体化”法律规章作为一项重工作。认真研究国外民防法制建设经验,深入总结本省和全国“两防一体化”工作中经验,充分利用省人、省政府在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发布政令方面职能,围绕深入贯彻《人民防空法》、本省《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章,根据“两防一体化”工作需,着眼由人防向民防转变,狠抓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和完善配套,把“两防一体化”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是分类指导。由于各市情况不同,在普遍推动同时,应十分注意研究各市特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需,对各市进行分类指导,不能用一种模式、一个标准。只有把实施“两防一体化”切入点、结合点找准了,才能最限度地发挥其服务、保障作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有力支持,从而通过实施“两防一体化”,奠定由人防向民防转变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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