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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代中国的民主建没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10-15 23:21:33

作者:张紧跟
  在现代国家,民主是预防专制和反对专制一种普遍国家形式。但是,对于民主认知却始终迷雾重重,正英国者Keith.Granam曾经说过:“十八世纪以前,每个人对民主是什么都有一个清晰概念,但很少有人拥护它;而现在情况正相反,每个人都拥护它,但对民主到底是什么却不再有那样清晰概念了”近代以来,民主一直被视为中国人实现强国富民必由之路,但在民主认知上误差却使中国民主建设运命蹇劣。今天,当着们在改革开放中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时,重新认识作为一种国家形式民主,调适方向,矫正误差。对于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将有裨益。

   一

   民主最初是时古希腊各种政体比较而抽象出概念。从同源上说“民主”首先是指国家政治制度是一种有别于君主独裁(cmonarchy)和贵族寡头统治(oligarchy)政府形式。古希腊历史家希罗多德首次使用“民主”一词时,是用来表述希腊城邦这样一种政治实践:即城邦事务是由公民组成公民会通过直接讨论和投票表决方式来做出最终决定。因此、“民主”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政治概念,它是“讲多可能政府形式之一。在这种政府形式中,权力不是属于某一个入,或者某一部分人,而是属于每一个人,或者更确切地说,属于数人”。所以后来列宁总结说:“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

   一般认为,民主是指“以多数入意志为政权基础-承认全体公民自由、平等统治形式和国家形态”作为一种国家形式.民主特点在于:它以公民意志作为其政治合法性基础,承认主权在民·确认保护“多数人”利益和意志·以“多数人”意志为最高意志。但是.由于现代社会已经不具备实现直接民主(direct dermnoscracy)基本件(小国寡民、交通发达、国家事务简单、公民知识程度高),而且在复杂庞现代社会,以公民亲自参与政治决策为基础直接民主,往往导致效率低下.成本高昂和权威贬值政治后果。因此民主并非意味着社会中多数人直接成为统治者,间接代议制民主才是现实政治必然选择。在这。多数人统治仅仅是指少数人在多数人真正同意和委托下执政.并且受到多数人有效制约与监督。所以密尔在《代议制政府》中说:“理想上最政府形式就是主权或作为最高手段最高支配权力属干整个社会集体那种政府”。

   为了更深刻地理解代议制民主,这有必将国家权力从理上分解为所有权与行使权两部分。”国家一切权力(国家权力所有权)属于人民,这种完整国家权力,正是宪法或政治上所说主权;国家权力行使权则是指国家权力所有者委托给其代理人权力,但代理人必须能够保障所有者利益和政治权利得以实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只有当代议制成功地保证了政府行动确实是按照人民愿望和需办事时,们才有理由称之为代议制民主”。二而代议制民主,就是指由“选举产生代表民意国家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制度形式”。

   因此,作为国家形式民主所解决根本问题在干国家权力所有权与行使权关系,即少数人执政和保护多数人利益和政治权利关系。所以列宁说:“民主同任何国家一样,也是有组织有系统地对人们使用暴力,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平等权利”。”而在现实社会中,国家权力所有权与行使权处于二元相对分离与对立统一状态,民主实现则往往是通过对国家权力行使权合理配置和有效监控,以及国家权力所有者积极或消极政治参与来完成

   基于此,代议制民主可以从形式上划分为两部分:l、国家权力行使权运作帐IJ国家权力行使权合理配置);2、国家权力所有权运作(即公民政治参与)。

   之所以这佯划分,是基于们对民主认知应当从内容与形式上加以必区分:体现国家阶级性质特定内容和与之相适应表现形式”。民主内容决定其形式.但民主形式又对其内容产生极为重影响,它可以促进特定民主内容发展,也可以导致这种民主内容衰亡。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民主内容实际上是由国家形态民主向非国家形态民主过渡阶段,其内容可概括为扩展民主主体,缩小专政对象,这一内容已基本稳定和确定,没有多少发展余地,而实现民主内容基本形式尚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所以当代中国民主建设重心应当是放在民主形式建设上。这样划分,既使抽象国家形式民主趋于具体化,明晰化,又更具有可操作性。

   而代议制民主终究是一种间接民主(indrecdemocracy)其实现程度取决干国家权力所有权与行使权运作及相互关系。在现实政治实践中,国家权力行使权(以下简称国家权力)往往表现为相对独立干国家权力所有权(以下简称公民权利)之外而存在相对集中运用物质力量,具有通常分散存在和运用公民权利所无可比拟强度。因此,对民主威胁来自于国家权力:玉、国家权力一旦形成,就极易反过来控制公民权利甚至奴役公民,使公民与国家机关及其官员之问政治上主仆关系在现实政治生活中错位;2、由于国家权力具有强烈利益属性,极易转化为或还原为以金钱为代表物质财富,因此失控国家权力势必成为腐败之源。当然,公民权利无限扩张以及国家权力过分分散也会对民主产生威胁,只是这并非现代民主中问题,在此不想详论。

   所以为确保民主实现,首先就限制国家权力强度.不仅应适当分散国家权力以削减其强度,同时还应当让国家权力不同构成部分形成一定形式相互制约平衡关系以自抵消一部分强度。除此之外,另一个不可或缺措施就是加强公民权利建设,“以权利制约权力”,即公民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各项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消极地作为国家权力不可逾越界限,积极地作为干预国家权力运作手段,对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制约。

   国家权力配置模式由于各国国家性质和国情等差异而千差万别,但作为一种国家形式民主一般求国家权力配置科化,国家权力结构合理化,能适应现代法治和发展市场经济求。

   国现行国家权力配置是在规模群众运动和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国家权力过于集中,适合于计划经济社会个人专断与人治,而不适合于市场经济社会民主与法治,主表现为:

   (一)权力配置不尽合理,表现为权力分工不明,自由裁量权过,导致权力运行失控。从横向权力结构看.党(执政党)权(权力机关)关系、党政关系、政权关系等都不明晰.权力过分集中.特别集中于执政党;从纵向权力结构看·尽管现行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原则”。但这项规定过于原则化,由于始终未有一部专门法来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们』总是处于“一放就乱,一收就死”尴尬状态。而由于缺乏法制约束,“权力下放”后地方政府功能急剧膨胀,增强了地方利益扩张意识和地方利益垄断意识,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弱化和地方政府行为短期化。

   (二)监督制约机制弱化。建国四十多年来,国法制建设一条最沉痛教训就是对权力运行缺乏制约,监督乏力。作为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会职权虚化,难以按宪法与法律规定有效行使对行政、司法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缺乏独立行使职权制度保护,发挥不了作为独立对等权力实体对行政机关有效监督作用。监督体制中自上而下监督代替了平行与自下而上监督,造成了监督环节中不少误区和空档;重视监督违纪违法,疏忽监督失策,追惩性事后监督难以避免重决策失误。

   改革开放以来,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局部性调整,但总看来,并未从制度上去寻求解决问题方法,而“们过去发生各种锗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思想、作风有关相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问题更重”。因此,与其扬汤止沸,不釜底抽薪——依法对国家权力进行科配置。理由很简单,法治核心是人民通过理性法律规范政府——人民仆人,然而法律又是一纸规范,欲使仆人不能违法,唯有设计结构合理、科政府,使政府因其内部结构本身不能不依法办事。

   首先,厘清执政党与国家机关夫系。从理论上而言,党不是一级国家机关,不得直接行使国家权力。党领导主是政治领导,党意志只能通过法定途径上升为国家意志。针对实际情况,可以考虑在适当时机直截了当地制定一部“执政党与国家机关关系法”·把党有哪些领导权,党何行使领导权包括进去,把党权、党政关系纳人法治轨道,使党政(权)权能分开,而不仅仅是职能分开。

   其次,在强化人民代表会功能前提下进一步明晰各个不同性质国家机关之间权力界域,对权力进行一定程度量化,防止权力越界行使,越权无效因之成为法治基本原则。在现行人民代表会制度这一根本前提下,应当进一步明晰各个不同性质国家机关之间分权关系,扩和落实权力机关权力,现范行政机关权力,保证司法机关完整独立地行使司法权力。设立专门性宪法监督机构及权威性反贪机构,制定一部监督法,加强监督制约。再次,对中央与地方关系处理,应当考虑在加强中央权威前提下实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原则,这一点可以在即将出台《立法法》中反映出来,或者制定一部专门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来明确规范权力划分关系。针对监督乏力现状,应当加强对权力运行控制与约束,“对各级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和政治、生活待遇,制定各种条例,最重有专门机构迸行铁面无私监督检查”。其根本点在于使每一国家机关违法行使权力时,都可以立即招致其他国家机关强烈反应,使国家权力在法治中有效运作,确保人民利益实现。

   加强公民权利建设是民主建设另一个重方面。公民参政是实践公民权利,保障人民主权实现形式,它反映了公民在政治系统中政治活动地位、作用和选择范围。政治参与往往成为衡量政治系统民主化程度标尺,“元参与便无民主”。而“讼民自愿地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与政治生活行为”有助于政府最限度集中公民意志,防止决策片面性;有助于加强对政府监督,以济国家机关相互监督之穷;有利于培养公民主体意识,增强公民政治责任感。所以毛泽东说:“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一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当代中国政治参与诞生于革命战争年代和规模群众运动,经过四十多年社会主义建设,人民代表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广泛途径。比较而言,社会主义民主优越性在这体现得极为明显:没有资格限制,参与渠道多元化等。但是,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国政治参与严峻现状;高参与率与低参与质量并存,还伴有不同程度政治冷漠。

   这种状况果得不到及时解决,极易发展成广泛政治冷漠。这种政治冷漠并不意味着人们政治意识与意志完全消失,而是意味着人们政治注意力相对和暂时转移.因而可以说是一种政治能量积累。在发展市场经济之初这种政治冷漠有其有利方面,易于保持相对社会政治稳定和有利于集中精力抓经济建,但是久而久之就会造成一方面政治过程由于公民政治参与减弱而易失去合法性与权威性;另一方面也使公民对政治过程监控程度降低,使公共权力可能发生异化,而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与发展,利益分化与利益冲突日益成为社会主矛盾.果这些不能及时通过合法渠道加以缓解,果利益多元化表达无法及时实现,势必影响政治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加强公民权利建设,提高政治参与质量,拓宽政治参与渠道已是势所趋。可供选择思路是:

   (一)健全政治参与机制。改革和完善现有政治参与机制,即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建立和健全众传播媒介组织机制,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络体系,在整个社会中形成广泛信息流,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更为广泛途径;发展直接民主机制,公民创制、复决、罢免等形式作为代议制民主补充。公民在立法方面创制、复决制度,公民依法直接罢免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等。这都是不少两方资本主义国家早已实行了直接民主措施,它们也应当是社会主义民主应有之义。在利益多元化市场经济社会,以这些直接民主措施济间接民主人民代表会制度之穷,十分必

   (二)提高政治参与质量。国公民政治参与中“高参与率低参与质量”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结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l,营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所需积极主动参与型政治文化,为公民政治参与创造良政治心理背景(主是培养公民平等观念、自主意识、法治原则和责任意识);2加强政治参与制度建设,对公民政治参与内容、方式、途径等做出明确规范.使其可以接一定程序操作,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政治参与法律化、制度化、经常化;3.提高政务透明度,使公民及时知情并能及时作出相应反应,改变公民参政仅停留在了解国家政方针浅层次而忽视与自身利益休戚相关问题,拓宽政治参与广度,促进政治参与深度。

   应该注意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刚刚起步,由于经济文化水平相对落后及传统政治文化等因素影响,公民政治参与热情还不高.市场经济发展也暂时转移了人们注意力,但们绝不能因此而忽视公民权利建设,防患于未然,构建社会政治稳定“安全阀”才是明智之举!而反过来,公民政治冷漠也正反映出国民主建设中还存在种种问题,在这种矛盾还未激化之时而加以消解,必然有利于减少危及社会政治稳定因素。

   四

   综上所述,作为一种国家形式民主在现代社会只能是代议制民主,其关键在于协调国家权力运作与公民权利运作问相互关系。因此.民主在求国家权力合理配置以削减其强度同时,也反对国家权力过度分散,反对漫无边际权力制约。在保障合法、正当权力运用及其应有权威树立同时应防止和制止侵害公民权利、危及民主价值倾向。公民权利建设一向容易被忽视,但公民权利无限扩张也会危及民主本身,往往易导致无政府主义和为独裁开辟道路。清醒地认识到这些.对于渴求民主而又缺乏民主经验中国非常重.西方者对于民主演化成多数暴政、民主淹没个人生活等担忧同样应该引起警觉!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与发展为民主建设创造了前所未有机遇,这势必有利于加快民主建设之步伐。但是经济文化水平相对落后基本国情以及“旧中国留给封建制传统比较多,而民主法制传统比较少传统政治文化,则决定了当代中国民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是一个逐步积累渐进发展过程。况且,民主建设不可能无视国家性质和具体国情而盲目习西方.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决不能照搬西方多党制与三权分立。在民主建设问题上,还是邓小平说得:“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注意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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