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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儒家传统如何支援现代民主——对亨廷顿问题的一种解答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10-15 23:21:37

作者:肖滨
 [摘]本文针对亨廷顿在《第三波》一书中提出问题,指出儒家传统支援现代民主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制度环境——市场经济和法治框架在儒家传统社会中确立,二是思想前提——儒家道德理想主义经过自限定之后,重新定位于社会中个人。在此前提条件之下,通过儒家政治人这一中介环节,儒家传统中精神素,忧患意识责任伦理、天下为公道德情怀以及修身正己自律意识等将成为支援现代民主重文化资源。
  
  当代著名政治家S·亨廷顿在《第三波——二十世纪末民主化浪潮》一书中论及儒家传统与现代民主关系时,曾这样写到:“儒家民主也许是一种矛盾说法,但是,儒家社会中民主则未必是。问题是:儒家思想中哪些因素有利于民主呢?在什么样环境下,这些因素用什么样方式,以取代这些文化传统中非民主成分呢?”①显然,尽管亨廷顿对“儒家民主”说法持否定态度,但他并不否认儒家传统社会中出现民主可能性,甚至也不怀疑儒家传统中存在着有利于民主因素。实际上,他真正关心、也希望得到回答问题是:在什么样环境、条件下,儒家传统中哪些精神资源,借助何种媒介或途径,可以取代其非民主成分,成为现代民主一种文化支援力量?们不妨把它称为“亨廷顿问题”,本文即是对此问题一种尝试性回应与解答。一、确立制度环境在上述问题中,亨廷顿强调研究在什么样环境条件下,儒家传统中有利于民主因素可以取代其非民主成分。这实际上是在暗示,即使儒家传统中存在着有利于民主因素或资源,其作用发挥也需依赖于一定环境条件。那么,这种环境条件究竟是什么?

   根据近年来研究,这种环境条件首先是市场经济。通过对东亚社会政治经济发展观察,者们发现,在包括日本和“四小龙”(新加坡、韩国、香港、台湾地区)东亚儒教文化圈中,由于在实践中插入了市场经济,儒家传统与民主政治已处于或者正趋向于对接、兼容状态。由此,他们认为,“儒家传统或许可以通过某种中介物与民主实现对接。这一中介物必须是在新加坡和另外三小龙中共同存在。……这个中介物即是以自由主义经济说为基础建立或继承下来市场经济(故又称自由经济)。在日本,儒教(还有当地文化传统)与市场经济加民主政治三者已完全对接,运作也较成功(尤其在经济方面)。在新加坡、台湾和韩国,儒教与市场秩序已衔接,现正处于衔接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进程。不难看出,这条路线走向是三点一线:儒家传统(作为固有传统出发点)——市场经济(中介与基本目标)———民主政治(现代化另一目标),而不是绕开市场经济,直接拿儒教去嫁接或对抗民主政治。”②上述“三点一线”论,作为对东亚政治经济发展经验观察而来理论概括,可能还有待于实践与事实进一步检验:但从探讨儒家传统与现代民主关系来看,它强调不能绕开市场经济,必须把市场经济作为连接儒家传统与现代民主制度环境,这不仅具有较为坚实现实基础,而且有充分理论依据。因为,一方面,现代民主本身是市场经济内在求,也是市场经济发展产物。只有随着市场经济秩序确立,现代民主在儒家传统社会中生长才能获得坚实土壤、深厚根基。因而,儒家传统精神资源在民主政治中起到某种支援、辅助功能,根本性制度条件之一是在儒家传统与现代民主之间插入市场经济,这也就是上述“三点一线”论义所在。另一方面,只有立足于市场经济现代民主在儒家传统社会中得到逐步生长、发育,这一并非完满无缺现代政治运作机制,才需得到来自传统文化支援和辅助,同时,儒家传统中思想资源、道德精神对现代民主可能具有正面功能、作用,才有现实作用对象。因为,在儒家传统社会中,果根本缺乏市场经济秩序,现代民主难以得到生长、发育,那么,即便儒家思想传统中蕴涵着某种有利于民主政治资源素,这些资源素也失去了发挥作用制度条件和作用对象。

   不过,除了市场经济以外,儒家传统有可能支援现代民主所需另一制度环境是法治框架。这不仅因为构成现代民主基础市场经济本身是法治之下经济,更重是,现代民主是(宪)法(主)治之下民主,亦即宪政民主。宪政民主意味着即使用民主方式产生政府,其权力也受到宪政制度限制、约束。因为民主只解决了谁来行使公共权力问题:由于人人行使公共权力绝无可能,现代民主对此问题所给出回答是一套制度安排,比众参与,公民投票等。然而,不论谁来行使公共权力,都有一个何限制公共权力问题,而宪政恰恰是在(宪)法(主)治之下,通过建立政府权力内部制衡结构和外部约束边界而形成一套限制权力制度安排。在此意义上,法治、宪政框架本身就是现代民主制度前提。因而,正不能离开市场经济来分析儒家传统与现代民主关系一样,同样也不能离开法治、宪政这些制度环境来讨论儒家传统何成为支援、辅助现代民主运作文化资源。

   基于上述分析,们有理由认为,儒家传统成为支援现代民主一种可资利用文化资源,必须首先确立一个基本制度环境,这就是市场经济秩序、法治宪政框架。因而,不能把儒家传统与现代民主进行直接对接,而需通过四点一线——儒家传统、市场经济、法治宪政、现代民主来发挥儒家传统对现代民主运作支援、辅助功能。换言之,也只有在市场经济、法治宪政制度环境之下,才谈得上儒家传统中有利于民主因素何取代其非民主成分以及何成为一种有利于现代民主文化资源问题。③

   二、设置领域边界

   其实,儒家传统成为现代民主文化支援力量,不仅需确立一个包括市场经济、法治框架制度环境,而且必须设置一个思想前提条件,即对其道德理想主义进行限定,使之定位于社会中个人(包括政治生活中个体即政治人),而不是政治国家,定位于“私人领域”,而不是“公共领域”。④用儒家术语来说,即是把其道德理想主义限定于“内圣”或“修己”范围,而不是扩展至“外王”或“治人”领域,即不从“修身”、“齐家”贯通至“治国”、“平天下”。

   对于儒家道德理想主义之现代功能发挥来说,这一领域边界限定既有理论性,也有历史可能性: 术研究就理论性而言,现代社会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划分,求把“内圣”与“外王”、“修己”与“治人”切分为两撅而不是贯通于一体:前者是个体进行道德价值自由选择空间,是道德理想主义安营扎寨领地;后者是公共规则规范与公共权威运作范围,是政治法律技术操作天下。前者(内圣、修己)不能越位进入后者(外王、治人),即不能由内圣而外王,由修己而治人,否则,以“圣王”面目出现统治者将以道德理想主义名义实行道德专制,即“以理杀人”;同样,后者不能跨界进入前者,即由“外王”、“治人”领域侵入“内圣”、“修己”空间,否则,将剥夺个体道德选择自由,形成极权主义控制。总之.只有将儒家道德理想主义定位于社会中个人(包括政治生活中个体即政治人),限定于“私人领域”,它才能在现代社会中找到自己应有位置并发挥其应有功能。

   从历史可能性来看,随着支撑儒一统天下社会历史条件(自然经济、宗法制度、皇权专制等)消失,儒家思想原则已不可能全面支配、安排从个人和家庭伦理到国家典章制度所有领域,即儒已不可能重新“建制化”。这样,儒就不得不开始其撤退和收缩历史进程。果把余英时先生所描述明清之际儒家思想基调转换即放弃“得君行道”旧途,转而向社会和个人生命方面去开辟空间看作是这一历史进程预演,⑤那么,自康有为开始思想演变则可以视为这一撤退、收缩历史进程全面推进:先是从政治(康有为)退到社会(梁漱溟),继而又从社会收缩为人生(熊十力),整个迂回曲折战略转移,最后落脚在港台现代新儒家新心性论之中。⑥在儒思想活动领域撤退、收缩这一历史进程中,虽然会有反复、曲折,比牟宗三就力图通过所谓“道德理想主义”重建使儒思想原则继续获得对社会政治支配、统领地位(即从道统开出政统及统),但是,由于儒重新“建制化”已无可能,因而这一历史进程本身是不可阻挡。而这恰恰提供了一种可能性或者说机会:儒及其道德理想主义因被收缩、限定在个人道德选择、人生情怀、人格修养“私人领域”(即余英时所说“日用常行”? 煊颍┒业搅俗约涸谙执缁嵘钪蟹⒒悠涔δ堋⒆饔玫牧斓亍?/P>

   上述理论与历史双重分析表明,打破儒家“内圣外王”贯通于一体传统格局,把“内圣”与“外王”、“修己”与“治人”分别归属于“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将儒家道德理想主义定位于社会中个人,限定于“私人领域”有相当坚实根据。正是通过这一定位与限定,一方面设定了儒家道德理想主义边际界限,避免了其无边界扩展所导致泛道德主义后果;另一方面,则提供了儒家道德理想主义在现代生活(包括政治生活)中发挥其作用空间领域。这样,们才可以放心地发掘、选择儒家传统中所蕴藏可以支援现代民主道德精神资源。

   三、选择资源

   现在问题是,在上述制度环境和思想前提下,从儒家传统中选择什么样道德精神资源去支术研究援现代民主?

   近年来,余英时一项论述为这一问题解决提供了思路。他说:“传统儒家‘修己’与‘治人’是站在社会上领导阶层(中国‘士’或西方所谓elite)立场上设论,似乎不适用于今天民主时代。然而任何社会结构都离不开一个领导阶层(elite),民主社会也不例外。……因此领导人物品质即使在现代民主社会中也依然是一个十分严重问题。只社会上有领导人物,人民便必然会求他们在道德上和知识上具备一定程度修养。在这个意义上,儒家修身论通过现代转化与曲折也未尝不能继续在‘公共领域’中有其重贡献。

   传统儒家‘有治人、无治法’观念固然已失时效,但‘徒法不足以自行’终究是一条经得起历史考验原则。制度离不开人运作,越是高度发展制度越需高品质人去执行。”⑦

   果把这观点加以展开,那么可以说,现代民主制度运作同样离不开人:没有“政治人”(包括政治家、公民、候选人、政党成员、民意代表等等)参与,现代民主运作根本就不可能进行。这样,“政治人”道德素质、人品修养等就是现代民主建设中不可或缺内容。正是在这一点上显示了从儒家传统中选择道德精神资源去支援现代民主性与可能性。一方面,现代民主本身是一套制度框架,它体现为政治生活中一系列公共操作规则、作业程序、运作机制(众参与、政治竞争、公民投票、选举制度等)。换言之,现代民主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它关注重点是政治生活中制度、规则、程序,而不是人道德素质、人品修养等方面问题。因此,民主制度本身并非是完备无缺:它长于制度规则建构,短于政治人道德素质、人品修养等方面提高。这表明,在何提高参与现代民主运作政治人道德素养方面,它需获得来自其他力量支援。另一方面,在解决政治问题上,传统儒家主张“为政在人”,着眼于对人求,关注是统治者人选及其道德人品。故此,儒家非常重视人道德修养。孔子曰:“德之不修,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⑧《》中甚至主张“自天子以至于庶? ?壹是以修身为本。”这意味着,在政治人道德人格、人品修养方面,儒家传统中蕴涵着相当丰富精神资源,有可能对现代民主构成某种文化支援力量。从这一角度来看,们发现,确实可以在儒家传统中选择一些有助于提高政治人道德人格、人品修养资源,以构成现代民主支援力量。当然,在儒家传统中究竟有哪些资源素属于这种支援力量,这是一个有待于认真发掘、清理课题。在此,们略为展示三点,以说明这种支援力量是存在

   1.治人责任伦理:忧患意识

   责任伦理相对于意图伦理,是马克斯·韦伯提出一对概念。“意图伦理”(ethicofconviction,亦译心志伦理或信念伦理)义是:一个行为伦理价值在于行动者信念、意向价值,它使行动者有理由拒绝对后果负责,而将责任推诿于上帝或上帝所容许邪恶。责任伦理(ethicofresponsibility)则意味着,一个行为伦理价值只能在于行为后果,它求行动者对自己行为可预见后果承担责任。在韦伯看来,意图伦理与责任伦理是“两种为人类行动提供伦理意义准则”,在“根本上互异”,但二者关系则是一种辩证关系,可以“互补相成:这两种伦理合起来构成了道地人、一个能够‘从事政治之使命’人。”⑨不过,韦伯强调,以政治作为志业政治家必须根据责任伦理,而不是意图伦理行事。因为人类意图伦理与现实世界关系是一种非理性吊诡关系,善意愿并非必然会带来善结果,反而可能导致恶结局。根据韦伯这些看法,参与政治(包括现代民主)运作政治人,尤其是政治家,具有责任伦理是基本条件之一。

   就责任伦理而言,儒家传统资源中可以构成支援现代民主因素是“忧患意识”。⑩换句话说,参与现代民主运作政治人,尤其是政治家,需具备儒家传统所揭示、彰显“忧患意识”。因为忧患意识实质上体现正是责任伦理。按照当代解释,儒家忧患意识,不同于作为原始宗教动机恐怖、绝望:“‘忧患’与恐怖、绝望不同之点,在于忧患心理形成,乃是从当事者对吉凶成败深思熟虑而来远见;在这种远见中,主发现了吉凶成败与当事者行为密切关系,及当事者在行为上所应负责任。忧患正是由这种责任感来以己力突破困难而尚未突破时心理状态。所以忧患意识,乃人类精神开始直接对事物发生责任感表现,也即是精神开始有了人地自觉表现。”忧患意识之所以是从“人之自觉”中产生,是因为在以信仰为中心宗教气氛之下,人感到由信仰而得救,把一切问题责任交给神,在这种情形之下,不会产生忧患意识。只有自己担当起问题责任时,才会有忧患意识。所以,“中国忧患意识绝不是生于人生之苦罪,它引发是一个正面道德意识,是德之不修,之不讲,是一种责任感。……忧患初步表现便是‘临事而惧’负责认真态度。从负责认真引发出来便是戒慎恐惧‘敬’之观念? !?/P>

   术研究儒家文化中忧患意识也许还可以作其他界定,其理论内涵也比较复杂,但果接受上述解释,那么,们有理由说,在儒家传统社会中参与现代民主政治人(尤其是政治家),若能从忧患意识传统精神资源中吸取养分,以一种“战战兢兢,临深渊,履薄冰”心态从事政治活动,清醒地估计自己行为后果,认真地担当自己行为责任,即奉行韦伯所说责任伦理,这无疑将有利于现代民主运作。因为20世纪历史经验表明,即使是从事民主政治活动政治人(尤其是政治家),果单纯依循意图伦理而不是责任伦理行事,带来都是与其初衷相违背负面后果。从这一角度来看,儒家传统中忧患意识对于进入现代民主过程政治人(尤其是政治家)不失为一帖清醒剂。

   2.政治人道德情怀:天下为公参与现代民主运作政治人不仅需以现实主义态度,奉行责任伦理,而且应该对公共权力在根源上属于公民众具有深切了解,从而不把自己手中执掌权力视为私人之物。借用儒家术语来说,这是一种“天下为公”道德情怀。把“天下为公”定位为政治人道德情怀,着眼点有二:一方面,天下为公之理念与人民主权原则有别,二者不能混为一谈。从表面来看,二者似乎都触及到了权力根源、归属问题,但仔细研读推敲《礼运篇》中所谓“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那段论述,不难发现,它实际上“描述是一个伦理模式,并不是一个政体模式;是一个伦理秩序‘理想国’,而不是政治秩序‘理想国’。”这就是说,所谓“天下为公”不过是以尧舜为楷模对统治者提出伦理道德规范而已,它与现代民主制度中作为政治法理规定人民主权原则有着本质区别:前者(天下为公)是人伦规范,后者(人民主权)是制度原则。此界分二者,可以避免在两者之间简单地划等号。另一方面,正是通过这一界分,天下为公作为伦理规范在理论上虽然不能与人民主权制度原则相提并论,但可以作为政治人道德情怀对现代民主制度运作起到一种支援作用:果有一批富有天下为公之道德情怀政治人? ㄓ绕涫钦渭遥┎斡胂执裰鞯脑俗?无疑对民主政治是一种巨促进力量。这种支援、促进作用,在作为政治家孙中山先生题写“天下为公”以展示其政治理想、道德情怀经验事例中得到了印证。由此也表明,对于儒家传统社会政治人而言,天下为公儒家理念是促进、驱动其为实现民主政治而奋斗精神资源。

   1.治人道德自律:修身正己

   在政治权力制约上,现代民主亦即宪政民主通过法律规则(宪法)、制度结构(分权制衡机制)以及社会力量(相对自主传播媒介、压力集团)来约束政治人,特别是统治者,着眼于外在他律。然而,外在制度性他律并不排斥内在道德自律,相反需得到来自后者支援、辅助。从这一角度来看,儒家一再强调个人内在道德修养、道德自律,在现代民主制度框架下,仍然是约束政治人行为一个重方面。

   这就是说,在政治权力制约问题上,们当然不能像儒家那样,把希望寄托于统治者通过道德自律成为圣人。因为,中国数千年历史已经充分表明:“使手握权力人作圣人,牵骆驼通过针孔一样。” 职是之故,才需建立宪政民主制度框架,以对统治者进行外在他律。但是在外在他律这一前提之下,政治人、统治者道德自律与人格修养仍然必不可少。这样,儒传统中极为丰富有关何进行人格修养、道德自律思想与术研究论述,就成了参与现代民主运作政治人可以吸取精神资源。例,儒家强调“修身”、“正己”,孔子提出:“苟正其身矣,干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正人何?” 孟子曰:“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 荀子曰:“君子耻不修,不耻见污;耻不信,不耻不见信;耻不能,不耻不见用。是以不诱于誉,不恐于诽,率道而行,端然正己,不为物倾侧,夫是之谓诚君子。” 显然,这所讲修身自律、端然正己,同样适用于现代民主下政治人,因为他们也有一个严于律己、以身作则问题。由此可见,果既有现代民主外在制度性他律,又有政治人道德自律,他律与自律相互支撑、彼此配合,这将是制约政治权力一种比较理想格局。而在儒家传统社会中出现这一理想格局,现代民主构建当然是最重基本条件,除此之外,上述“修身正己”等传统资源为现代政治人所创造性地发挥,以构成对现代民主这一他律机制支援,也是一个不可或缺条件之一。

   四、落实作用媒介上述分析表明,儒家传统中确有一些精神资源可以构成现代民主支援力量。然而,需讨论是,这种支援力量作用发挥需通过什么样媒介?

   在现代社会中,儒家说已经丧失了其得以生存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同时也缺乏可以支撑儒制度结构或组织建制(传统科举制度或书院、私塾之类),因而儒业已成为余英时所说“游魂”:游魂便是儒现代处境或现代命运。“游魂”这种处境表明儒之精神已处于漂浮状态:因为“魂”即是精神,而“游”则意味着没有着落。 就政治层面而言,它结束这种没有着落飘浮状态,只有与具有现代性特征法治、民主相勾连。然而,问题是何相联?

   自“五四”以来许多者尤其是现代新儒家企图把儒家精神直接落实、体现于民主政治,甚至开出民主政治,或者使民主政治以儒家精神为根基。这种连接进路实质是使儒家精神与民主制度直接相连,其理论图示为“儒家精神——民主政治”。但是,理论研究已清楚地表明,这在理论逻辑和经验事实上都是不可能。正是基于这种不可能性,们在上述儒家传统——市场经济——法治框架——现代民主四点一线基础上,提出另外一条连接进路,即使儒家精神与现代民主中政治人相连,其理论图示为“儒家精神——政治人——现代民主”,即把儒家精神落实于参与现代民主政治人,并通过这种政治人对民主政治起到一种支援功能。

   在们看来,把儒家精神落实于政治人,并以此作为媒介连接儒家精神与民主政治,这也许是儒家传统在现代民主中发挥作用唯一现实可能性。因为,正余英时展望现代儒前景时所言:“儒家千言万语无非是们把做人道理溶化在‘日用常行’之中。征诸历史,儒起信力量往往系于施教者人格感召和受教者善疑会问。……果鉴往足以知来,儒在21世纪是否会获得新生,恐怕还看有没有新‘人师’新‘身教’不断涌现。” 儒新生是否需出现新“人师”,这姑且不论。但由此可以推论说,儒能否在现代民主政治中发挥某种支援作用,关键在于出现一批既具有宪政民主政治理想、遵守现代民主运作规则、又在文化信念(不是政治信念)上认同儒家且富有儒家之忧患意识、天下为公之道德情怀、能修身正己、以身作则政治人。们倾向于把这样政治人称为“儒家政治人”。

   当然,何全面界定“儒家政治人”概念内涵以及何促使儒家政治人在事实上得以出现,这些都是需作进一步研究问题。但果儒家传统资源对现代民主确有支援功能话,那么,可以断言,这种支援功能发挥作用媒介只能是上述意义上“儒家政治人”。同时,在可见未来,这也是处于“游魂”状态在现代性政治中寻找着落唯一可能途径。


   注释:

   ①S·亨廷顿:《第三波———二十世纪末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4年,第337页。

   ②刘军宁:《新加坡:儒教自由主义挑战》,《读书》1993年第2期。

   ③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们无视儒家传统在某些方面可能成为现代民主生长障碍。相反,在们看来,正视、检讨这种阻碍作用,也是考察儒家传统与现代民主关系问题不可回避一个课题。不过,这关注重心是儒家传统中精神资源在什么样制度环境条件下,能对现代民主起到一种支援、辅助作用,故着重分析是上述制度前提。

   ④关于“道德理想主义定位”问题,参见朱勤《道德理想国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第279-280页。

   ⑤⑦ 余英时:《现代儒回顾与展望——从明清思想基调转化看儒现代发展》,《中国文化》1995年第11期。

   ⑥陈少明《儒现代转折》(辽宁出版社1992年版)、《被解释传统》(与单世联、张永义合著,中山出版社1995年版)对此有较多探讨。

   ⑧《论语·述而》。

   ⑨马克斯·韦伯:《政治作为一种志业》,钱永样编译《术与政治·韦伯选辑(1)》,台湾远流出版公司,1991年,第220页。

   ⑩这并不意味着儒家传统中责任伦理资源只有“忧患意识”。而只是把“忧患意识”视为责任伦理资源体现而已。有关这一问题研究,可参见蒋庆《政治儒责任伦理资源》,刘军宁等编《市场社会与公共秩序》。但笔者以为,对儒家传统中责任伦理资源发掘不能仅仅局限于春秋经、公羊

   ⑾ 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台湾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20页。

   ⑿ 牟宗三:《中国特质》,台湾生书局,1976年,第15页。

   ⒀朱勤:《风声·语声·读书声》,北京:三联书店,1994年,第266页。

   ⒁徐复观:《良心·政治·东方人》,《徐复观杂文———看时局》,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0年,第146页。

   ⒂《论语·子路》。

   ⒃《孟子·尽心下》。

   ⒄《荀子·非十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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