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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独”的渊源与实质(上)——兼论台湾问题的基本估计与中国统一的可能前景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10-15 23:27:29

 作者:陈林
 〇、引言
    一、情绪尚需理智指引
    二、国民党在台政权合法性危机与“台独”历史渊源
    三、台湾民主化两难与岛内政治重心失衡
    四、“台独”之暗含基本政治诉求实已得到满足
    五、“台独”泛滥还是偏安思想与孤立主义倾向在蔓延
    六、“一个中国时态和语义问题
    七、“三通”何惧之有
    八、应该树立什幺样统一观
    九、对台海局势基本估计

    〇、引言
    很高兴来与家见面。特别是有台湾同在座,这使回忆起一点往事。这个人素来对出国不抱有非常急切态度,但却很早就向往到台湾留。所谓留,不在于攻读几门课程。在信息日益开放今天,读什幺书,查找什幺材料,即便身在陆,也总有办法搞到。本人真正感兴趣是台湾数十年来、特别是近一二十年来经济和政治发展经验,希望亲身感受一番以作深入研究。西方历史文化传统毕竟与们相去甚远,台湾之于陆却有着很可比性基础,其生动而丰富实践应该可以提供一个现成解剖对象,或许有助于们反观自身和走向未来。

    于是几年前就给台湾去信,申请攻读博士位。台回信了,繁体,竖排本,打印工整,行文在这个当代生看来,颇为古雅地带些之乎者也味道,对此很新奇,但对回信内容失所望。据称是这种情况,尚没有先例,有关部门还在研究之中,可先与他们“行政院教育部”联系咨询,还给了地址电话。可是直到最近还上查了一下,台湾“教育部”至今仍无相关法案出台。台湾当局这种谨小慎微,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但未免缺乏一些政治风度。在这一点上中国共产党某些一贯做法倒是有值得肯定之处不然各位台湾同就不会有机会坐在这,诸位果有什幺渠道,不妨向台湾有关当局敦促一下。

    现在言归正传。根据主持人意见,让抛砖引玉。确带了几块砖头,第一块刚刚就仍给了台湾方面。接下来一些砖头可能就触着很多陆人包括那些自以为很爱国青年敏感神经了。但既然来了,就做了挨骂思想准备。想讲第一个问题就是--

    一、情绪尚需理智指引

    当前值得注意是,对于陆民间九十年代以来甚嚣尘上民族主义情绪,台湾问题屡有火上浇油之势,或其本身就是一诱因。民族主义固然可以暂时填补意识形态真空,有利于当局政治需,正中其下怀,或者压根就是其长期刻意栽培结果;但诉诸情绪权宜之计,所引发浪潮可能脱缰野马,超出官方所一厢情愿控制界限。而一些传媒,环球%报、北京%年报、中国%防报、以及%时报今周刊等等,以及无以计数地摊小报,借机哗众取宠,竭尽煽情之能事,果然也能广开销路。更有人放厥词,作勇斗恨状,逞其一时口舌之快,往往也能博得不少廉价喝彩。陆舆论几乎呈现“一边倒”情形。到处喊打之声相闻,不仅淹没了冷静思考声音,于此还俨然成为检验“政治正确性”试金石。凡此种种,令人触目惊心。这般无限地上纲上线,就算有一时收效,亦终将置自己于难堪和被动境地。“民族主义乃是一柄双刃剑”,既能为所用也能用之于,这是需警醒

    中国陆民众和青年生对于“台独”同仇敌忾,其心也真,其意也诚。这种宝贵爱国主义热诚,总归是不容抹煞。只是情绪尚需理智指引。们必须认识到,“台独”有其错综复杂成长背景和土壤,当前又是一个极易误导情绪话题。首先不妨问个究竟,“台独”是什么?人们多半会不假思索回答:“台独”就是主张台湾独立,就是走向分裂。这个标准定义固然不失为正确,但是抽象了历史背景,这就失之于简单化。殊不知,分裂局面由来已久。当年恰恰是国共两党争夺天下、争相“统一”对方,而朝鲜战争爆发后国际形势逆转,造成了这样一种数十年相持不下结果。无庸讳言,分裂是既成事实。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凭心而论,“台独”并非是分裂始作俑者,而不过是分裂所孕育怪胎。这就引出了第二个问题--二、国民党在台政权合法性危机与“台独”历史渊源这有必引入“合法性”概念以利讨论深入。在政治领域中,“Legitimacy”一词,也许译为“正当性”更为贴切一些,不易引起歧义。但们还是暂且使用“合法性”这个约定俗成提法。在西文中,Legitimacy含义致是“拥有为普遍行为标准(多数人或传统、法律)所承认正当理由状态” ,这种标准当然有可能是法律,但也可以是社会公认某种行为准则,乃至于王室贵族家庭继承人顺序 (事实上这是Legitimacy较古老意义之一)。总之,这种普遍行为标准是一个历史性概念,在不同时空之中,可以有着异其趣具体内涵,它们唯一共通之处仅在于,为当时、当地人们所普遍接受。这种接受可以是被动或默认,未必是、因而有别于那种积极“同意”或“认同”,后两者求更为严格。

    还必须指出,们现在讨论这种合法性定义,是严格地价值中立,即并不对人们据以宣称拥有合法性那些“普遍行为标准”做出价值判断。换言之,只多数人在实际中接受,遵从了某种标准,这种标准就被用来衡量某一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而不论这种标准在价值上是善还是恶。在政治研究中,这种价值中立是有意义;虽然在政治实践中,价值判断则是无可避免

    在历史上,“君权神授”或“天命不可违”、“五德终始”或“五百年必有王者出”、嫡长子继承制或“金匮藏书”,以及“金瓶掣签”之类等等,都曾经是统治者所援引合法性来源。说起来,西方家谱正是缘于王位继承权排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为君主制政权合法性作注解作用。而中国谶纬之迎合也主是这种需,只是往往暗藏有推陈出新颠覆性,关于共产主义预言则扮演了类似角色。

    近代以来民主理念风行世界,至辛亥革命后在中国也日益深入人心。既然“主权在民”,则政权合法性理所当然地必须来自于人民授权,而各级政权特别是中央政权合法性来自于各级特别是全国性直接或间接选举(以及定期改选)亦是顺理成章了。譬希特勒,此人通向权力之路固然不太光彩,但歹也是经由选举程序,在其执政期间每隔几年还得劳驾国会表决一下他延任。即便中共(也包括类似暴力革命政党)虽然是枪杆子面出政权,上台后也不得不在名义上确立了人民代表会(或类似)体制,通过一定程序对自己地位予以追认,并每隔几年对政府换届重新确认一下。

    顺便说一句,在意识形态日渐虚弱,而民主进程徘徊不前时候,中国政府另一个(隐含)合法性来源似乎是寄托于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但无论从一般经济规律,还是从中国具体国情来看,这种事恐怕是难以为继。进入90年代中后期,们不难发现,一方面,经济增长有所回落;另一方面,八十年代那种改革措施带来皆欢喜局面不复存在,社会各阶层、集团利益分化愈发明显,尤其是少数暴发户阶层与广农民、城市下岗职工贫富差距越拉越。人们心中不免有所质疑,这已削弱了政局赖以稳定合法性基础。在旧有思维定势和政治惯性作用下,“保八”也,“三讲”也,都是些权宜之计;而动员民族主义以填补意识形态真空,无异于饮鸩止渴。中国政府有必重建其合法性基础,追寻其合法性来源,真正实现长治久安,这还有很长走。

    还是让们回到台湾问题上。们知道,蒋记国民党政权晚期形式上合法性,来源于抗战胜利后假意“还政于民”那次全国性“民主选举”。指责他虚伪也操纵也罢,当时确还是符合一定程序,并且由于“民意代表”们分别自全国各地“选举”产生,则这些他们会聚一堂所“选举”产生中央政权和国家领导人因而具有形式上普遍性基础和合法性依据。1949年后国民党政权战败退守台湾,政权仍然保持“中国中央政府”架构。其“中央民意机构”由“国民会”、“立法院”、“监察院”组成。虽然在事实上,台湾从一九五零年就开始各县市长、县市议员、各乡镇市长及乡镇市民代表直接选举,从一九五四年开始省议会直接选举,但中央级“民意代表”又怎幺选举和改选呢?台湾省代表固然可以就地产生,但陆地区已为共产党所控制,又何产生和定期改选国民党所需“民意代表”呢。假到期全面改选,所有名额自岛内选举产生,则其代表性不及于陆,连同其所授权行政当局都在法理上降格为地方机关,又何能自称代表包括陆在内中国呢?所谓中华民国政府法统即其全国代表性地位势必难以保全。

    故国民党在台政权陷于合法性(和代表性)危机恐慌之中。国民党政权长期使用解决办法是,让四十年代后期在陆产生后又来台湾原“民意代表”突破任期限制,继续行使职权,以勉强维持其政权全国代表性之外观。这本来是个权宜之计,然而反攻陆日益无望,年复一年下来,那些国代表一直就不必改选而形同终身制,成了“万年国”。“万年国”每隔几年被请出来举举手,从体制上保证了蒋介石和蒋经国一再“当选”为“总统”。

    具体说来,按照“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立法委员之任期为3年”,“监察委员之任期6年”,“国民会每6年改选一次”,这三个机构都产生了1948年5月。“立法委员”应于1951年5月届满改选,但由于无法在全中国实行改选,于1950年12月以“总统批准”形式延长了一年任期,后又于1952年、1953年,以同样方式再延长2年。到1954年,“监察委员”和“国民会代表”亦到届满改选,但在1月29日,“司法院”法官会议应“行政院”函请,作出“解释”:“国家发生重变故,事实上不能依法办理次届选举”,“故在第二届委员未能依法选出集会与召集以前,自应由第一届 立法委员、监察委员继续行使其职权”。这样,“立法委员”和“监察委员”成为事实上终身职。同年,台湾“行政院”亦于“国民会”第二届会议召开之前决议:在第二届 “国民会代表”未能依法办理选举集会之前,第一届“国民会代表”继续行使职权,俟将来情势许可,再行办理改选。但情势怎能许可?这样,“国民会代表”也成为事实上终身职。1957年5月,台湾“法官会议”又解释:“国民会、立法院、监察院共同相当于民主国家之国会。”为此,台湾民间及海内外就习惯把三个从不改选机构称为“万年国会”。

    蒋介石是在1948年3月(?)第一届“国民会”上被“选举”为“中华民国总统”。按“中华民国宪法”规定,“总统”任期为6年,连选连任只能一次。到1954年3月,第二届“国民会”又“选举”蒋介石连任“总统”,但到1960年3月,第二届“总统”任期又满,不能再连选连任了。然而“朕即法律”,1960年3月,第三届“国民会”重新规定:“动员戡乱时期总统连选连任,不受宪法第47条连任一次限制”。这一重新规定“临时条款”,为蒋介石无限制地连选连任提供了“法律”依据,又第三次出任“总统”,以后又连选连任二次,成为世所罕见“终身总统”,直到1975年4月5日在任上去世。此后,蒋经国也法炮制,直至老死。

    从“万年国会”与“终身总统”形成可以看出,在台湾,为了维护有名无实“法统”和个人独裁统治,宪法是可以随意突破,但是表面上还得采取“民主”、“宪政”名义,而台湾与分裂状态又为其提供了借口。不言而喻,这样做一个突出处是,保护既得利益集团地位。他们别无选择就是,虽偏安于孤岛,仍长期念念不忘地坚称其全国政权地位,俨然以「国家统一」为己任,最初可能不乏真诚之心,后来恐怕仅仅成为一种表演,唯此才能在「万年国遮羞布下粉饰其政权合法性,并以此压制各种反对力量,回避岛内民主问题(即便在岛内开放选举,但最高只到省一级,断然否认岛内改选自己这个“中央政权”可能,从而保证权不致旁落。)

    应当承认,这个蒋家王朝迁台后,痛定思痛,励精图治,经过几十年努力确有一番作为,但在长期中仍不改其专制政权本性。即在所谓“动员戡乱状态”名义之下,惯于禁锢思想文化,不遗余力整肃异己,更兼官商勾结,贪污腐败横行,在经济繁荣增长同时已经弊政丛生。这个政权之于台湾,在本质上是一个外来政权,也已不是个民主政权,实际上其统治正是以“二二八”屠杀开道。则岛内反国民党势力,很自然地会诉诸于本土情绪,迎合底层普通群众,特别是占人口多数本省籍人心理,以获取尽可能多政治资源。而国民党政权代表性正是一个值得质疑和易于攻击薄弱环节,自然是不能放过;这在逻辑上引申就是弘扬所谓台湾独立主权,以拒斥国民党假以中央政权名义在台统治。从某种法理上说,果台湾“不拥有独立主权”,则岛内选举只能产生地方政权,而永远无法动摇和替代国民党“中央政权”。

    因此也就不难理解,台湾反对派和民主化力量,与“台独”在理念上和组织上有着千丝万缕联系,往往也是政治上同路人。民进党长期作为台湾最反对党,为什么一直被认为具有较强“台独”色彩,这是有其必然性。既符合民进党某些政治需,正由其于诉诸本土情绪成功,才得以迅速崛起;而国民党方面也乐于奉送这样帽子,维护“国家统一”总归是一个冠冕堂皇借口。故国民党历史上之镇压“台独”,绝非为什么民族义,而是维护政权本能使然。事实上国民党整肃异己杀手锏,即幺指人为“通共”,幺指人为“台独”,甚至不惜指鹿为马。李敖就曾因莫须有“台独”罪名陷于牢狱之灾。一言以蔽之,国民党以维护统一之名,行高压专制之实,甚至不惜将异己分子统统打为“台独”(果不便指为“通共”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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