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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危险的政治信号(下)-- 评陈水扁当前的分裂言论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10-16 0:48:41

     四、清醒地认识陈水扁
"台独"本质及其用"公投"实现"台独"险恶用心,扎扎实实地做对台军事斗争准备各项工作
    陈水扁抛出"一边一国论"和"公投独立论",既是当前形势,也是他一贯"台独"立场体现。为了帮助家进一步认清陈水扁"台独"本质,家简介绍一些情况。
    1.陈水扁早已与"台独"结下了不解之缘
    陈水扁1951年2月出生于台南县一个农民家庭,1969年考时选择专业是工商管理。在一个偶然机会他听了一场老牌"台独"分子黄信介报告,这对他与人生道路,产生了重影响。他不顾家庭反对,毅然退,于第二年又考取了法律专业,毕业后他当上了律师。上个世纪70年代,台湾岛内出现了一个较有影响力反对派杂志叫《美丽岛》。这个杂志政治倾向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反蒋",二是"台独"。后来"美丽岛"杂志"台独"骨干分子,都成了民进党当中坚决主张"台独"主流派系骨干。所以现在看来,"美丽岛"杂志"台独"骨干分子"反蒋"不过是用来掩护"台独"一块招牌。由于"美丽岛"杂志"台独"背景,所以它和它组织政治活动一直受到蒋经国政权关注和压制。1979年12月10日《美丽岛》杂志借纪念"国际人权日"在高雄组织了一次针对台湾当局群众集会,与当局派出军警发生了流血冲突(即"美丽岛事件"也叫"高雄事件")。事后,台湾当局以"颠覆政府罪"罪名将《美丽岛》杂志核心人物(黄信介、施明德、吕秀莲等)判刑入狱。在法庭上,为他们辩护律师就是陈水扁。由此,陈水扁一举成名并为他今后进入政坛奠定了坚实基础。果说陈水扁在生时代是投身"台独"开始,那末这一次不惜冒着身家性命危险为"台独"分子打官司,则表明陈水扁已经与"台独"结下了不解之缘,并走上了"台独"不归路。
    2.陈水扁为"台独"活动在台湾"合法化"立下过汗马功劳
    蒋介石和蒋经国时代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毫不手软地运用法律武器严厉镇压任何形式"台独"活动。例1992年以前台湾《刑法》第100条规定:"意图破怀国体、窃取国土以非法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而着手实施者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以无期徒刑。预备或阴谋犯前项罪者,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当时台湾当局用来打击"台独"活动一把"尚方宝剑",被"台独"分子看作是一条致命"紧箍咒"。当时岛内"台独"分子,就打出"民主"、"人权"旗号,求修改"压制民主"、"迫害人权"法律,首当其冲就是修改《刑法》第100条。在这场斗争中打头阵就是当时担任"立法委员"陈水扁。经过一番斗争,台湾当局不得不对原《刑法》第100条作了重修改:"意图破怀国体、窃取国土以非法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而以强暴和胁迫着手实行者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以无期徒刑。预备犯前项罪者,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家注意陈水扁提出修改关键之处:把"着手实施者"改为"而以强暴和胁迫着手实行者"。(在"实施者"之前加了六个:以强暴和胁迫)言外之意,"破怀国体、窃取国土以非法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只不是"强暴和胁迫"就不算违法。例公开鼓吹"台独"或用其他"和平途径实现台独",就不算违法(因为民进党已经改变了"台独"策略,由主张暴力和恐怖活动改为主张用和平手段)。经过这样修改,台湾当局丢掉了打击"台独""尚方宝剑", 失去了足以震慑"台独"分子"紧箍咒"。"台独""合法化"和公开化,使岛内"台独"分子由地下走到地上,岛外"台独"分由岛外进入岛内,"台独"势力急剧壮。可以说形成这样一种局面,陈水扁是立了头功。 
    3.陈水扁为民进党转变为"台独"党作出过特殊贡献
    民进党成立于1986年。刚成立时这个党政治主张比较复杂,既有对国民党统治不满,求"民主";也有对国民党政府陆政策不满,求实现"三通";还有主张用"住民自决"原则解决台湾前途。民进党成立16年来,在向"台独党"转变过程中发表过三个标志性文件,陈水扁为这三个文件出笼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①1988年4月17日,当时民进党有人提出,把"人民有主张台湾独立之自由"列入党纲,出于策略考虑,民进党通过了陈水扁起草下述决议。即"㈠台湾主权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台湾国际地位之变更,必须经由台湾全体住民自决;㈡果国共两党片面和谈;果国民党出卖台湾人民利益;果中共统一台湾;果国民党在台湾不实现真正民主宪政,民进党主张台湾独立;㈢世界各国应早日重新调整对台湾政治外交关系,尊重台湾在国际社会之生存权利。" ("有条件独立"修正案) 
    ②1990年10月7日,民进党会又通过了陈水扁提出"台湾事实主权不及于中国陆及外蒙古"修正提案,后来李登辉提出"中华民国在台湾"就成了这个修正案翻版。民进党在通过这个修正案不久,就正式成立了以争取国际认同和声援被捕"台独"分子为宗旨"台湾主权独立运动委员会"。
    ③1991年10月,民进党五全会上,通过了"台独党纲",宣称民进党政治主张是建立"主权独立自主台湾共和国",并应陈水扁求增加了"基于国民主权原理,建立主权独立自主台湾共和国及制定新宪法之主张,应交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选择决定"。从此,民进党与"台独党"划上了等号。
    此外,在2000年选中,为了欺骗选民,淡化陈水扁"台独"色彩,民进党中出现了是否修改"台独党纲"争论。1999年5月,根据陈水扁意见,民进党专门炮制了一个 "台湾前途决议文"。这个文件强调:"台湾是一主权独立国家,任何有关独立现状更动,必须经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决定。台湾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片面主张’一个中国原则’与’一国两制’根本不适用于台湾。" 
    陈水扁有这样一句座右铭:
    "是什么做什么,做什么像什么。""认真做现在工作,下一个机会自然就会到来。"
    们在了解了陈水扁为"台独"奋斗经历以后,就不难理解陈水扁"是什么"、正在"做什么"和他做得"象什么"?就不难理解陈水扁正在期盼到来是一个什么样"机会"?
    两年前,陈水扁获得选举胜利后,们有些同志感到很突然。后来,他们又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说与其说是没有料到陈水扁和民进党这么快就能夺取政权,还不说是没有料到台湾国民党这个"百年老店"这么快就垮掉了。不完全赞成这个说法,认为没有料到陈水扁和民进党这么快就能夺得政权,起码可以说明们有两个"估计不足":一是对陈水扁个人估计不足,二是对受到陈水扁影响作用一部分民众估计不足。以至在陈水扁上台后有同志还对他抱有不同程度幻想。
    陈水扁决不是一般意义上"台独"分子,"台独"势力把陈水扁看作是自己忠实代表,陈水扁把"台独"看作是自己政治生命。陈水扁"台独"行动绝不仅仅是上街游行、喊口号和无所顾忌地说话。陈水扁不但视"台独"为自己理想抱负,而且正在按照自己谋略和计划实现"台独" 。们决不能小看陈水扁,决不能把陈水扁"看扁了" ,更不能对他抱有任何不切实际幻想。
    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台海斗争形势复杂性和紧迫性。在前面讲过,陈水扁在当前形势下抛出"一边一国论"和"公投独立论"是"一个危险政治信号"。这个"政治信号"表明,与两年前 "四不一没有"就职演说相比,"一边一国论"和"台独公投论"出笼,意味着陈水扁不但已经把"一边一国"确立为他最后目标,而且正在把"公民投票"作为他实现"一边一国"手段。"一边一国"就是"台湾独立",不过是换了一个说法。应当引起们高度重视是,陈水扁采用"公民投票"实现"台独"企图和动向,已经昭然若揭。
    有可能问,以"公民投票"这种"民主形式"决定台湾前途是否符合国际法基本原则?假使台湾多数人投了赞成票,是否就意味着台湾可以名正言顺地"独立"?
    从国家和国际政治角度来看,"公民投票"作为一种决定重问题民主形式,一般被运用于有两种情况:一是用于决定国家重政策。欧洲国家加入欧盟、加入欧元区、瑞士加入联合国。二是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变更"全民公决",被国际社会看作是确认该国家主权和领土变更依据。殖民地从原宗主国脱离出来以后,通过"全民公决"决定未来前途。
    关于第二种全民公决情况,有两个例子:
    1. 波罗海沿岸三国通过"全民公决"实现独立
    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波罗海沿岸三国,原来都是独立国家,1940年在第二次世界战期间被苏联兼并,1989年举行全民公决后正式独立,得到联合国和国际社会承认。 
    2. 东帝汶通过"全民公投"实现独立
    东帝汶历史上先后被许多国家占领过。1859年成为葡萄牙殖民地(海外省)。1960年联决议确认其为葡萄牙管理土地。1975年葡萄牙从东帝汶撤出,同年12月印尼不顾联合国警告出兵东帝汶,并将东帝汶划入其版图(第27个省)。20世纪90年代以后,东帝汶独立倾向再度上升。印尼政府在国内外压力下,不得不同意在东帝汶进行决定东帝汶前途全民公决。1999年在联合国主持下,东帝汶进行了"选择自治还是脱离印尼"全民公决。结果78.5%拒绝自治,选择脱离印尼。后因东帝汶局势动荡并发生流血冲突,联合国派入维和部队和警察,并成立过渡行政当局。2002.5.20联合国管理过渡时期结束,东帝汶民主共和国正式成立。 
    上述"全民公决"两种情况:
    前者是依据自己国家法律规定形式和程序来决定自己国家内部事务(而不是根据一个国家地方法律)。根据一个国家地方法律在一个国家部分地区进行"全民公决",只能决定地方事务。涉及主权范围内"全民公决"活动,必须受到主权国家认可。
    后者是被联合国和国际社会接受一种国际惯例,但必须有特定适用范围和原则。根据联合国有关决议,这种"全民公决"适用于殖民地、托管地、非自治区,以及那些被其他民族和国家兼并,原本就是独立民族和国家,以及由于种种原因存有归属争议领土。但不适用历史遗留问题;不适用于一国内部民族自决问题和地区问题。
    显然陈水扁提出就所谓"改变台湾前途"进行"全民公决",不属于上述可适用于"全民公决"任何一种,而恰属于不适用于"全民公决"一类。因而也就没有任何法理基础。
    最近,《香港商报》刊登了蔡省三先生题为《"台独"实质和由来》文章给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历史事实:早在陈水扁出生以前,他"台独前辈"们就设想过迷外叛逆"公投独立",并遭到了可耻失败。1947年廖文毅、廖文奎两个被日本人扶植起来"台独"分子,在上海向当时美国特使魏德迈递交了一份《处理台湾问题意见书》,竟然提出"台湾应由联合国托管,并举行公民投票,以解决台湾归属问题……",这两个"台独"分子找美国特使是想把"台独"成功期望寄托在美国身上,而魏德迈竟然也接受了这份意见书。17年以后,到了1964年,这两个在日本做了8年"台独儿总统""台独"分子(廖文毅、廖文奎)在走投无路情况下,终于向台湾当局"悔过投诚",结束了自己"台独"生涯。
    另外,们再看一个外国例子。看一看加拿魁北克分裂分子玩弄"公投独立"闹剧。加拿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主居民是英裔和法裔加拿人,后者多居住魁北克省。尽管魁北克与加拿其他地区一直存在着民族恩怨和经济发展差距,但自从建立统一加拿国家之后,魁北克无论在任何意义上都属于加拿一个组成部分。20世纪中叶一部分法裔魁北克人开始进行有组织、有纲领分裂活动,1976年主张脱离加拿政客赢得了魁北克省选举,并开始策划通过地区"全民公决"正式独立,并在1980年举行了第一次"公决",得到了40%支持。加拿联邦政府坚决反对这种打着"民主"旗号分裂行动,克雷蒂安总理坚定地说:"百分之五十加一票就可以分裂一个国家?这不是民主!"不顾加拿联邦政府坚决反对,少数政客利用魁北克地方法律又于1995年举行了第二次"公决",并得到了49.44%支持。魁北克地方"公决"之后,联邦政府痛定思痛,决定对魁北克分裂活动采取强硬法律手段。1998年8月加拿最高法院发布法规,明确规定魁北克不能单方面决定独立,而必须得到联邦和其他省份认可。1999年12月在联邦政府新法案当中又明确规定,今后魁北克省若在就独立问题举行"公决",不论结果何,都必须得到联邦政府批准才能生效。2000年3月加拿国会通过了这个法案,成为加拿正式法律。可以说,加拿分裂危机基本上得到了控制。
    "台独前辈"们设计"公投独立"是以失败而告终。在一般情况下,其他分裂分子"公投独立"也极难有成功先例。(注意:在"成功先例"前面加了"在一般情况下"和"极难有"这样两个定语。也就是说,在特殊情况下,上述情况是可能出现1946年外蒙古就是打着"全民公决"旗号从中国分裂出去。其原因有三:一是外蒙古分裂分子在外部势力长期支持下,进行分裂国家阴谋活动,而中央政府打击不力;二是国际强权霸权干预,为各自利益用中国领土做交易;二是蒋介石先生完全屈从于美国压力。简单说就是三个:"闹、抢、送"。即"分裂分子闹、强权霸权抢、无能政府送"。这们一个启示,在涉及到国家领土完整和主权不受侵犯原则问题上,自己硬不起来,就不幻想还会有什么"国际公理"来替说话。)那末,陈水扁和民进党为什么还把"公投独立"当作一根救命稻草呢?主有两个原因:
    一是用"民主"和"民意"外衣把分裂国家罪恶包装起来,似乎就可以得到美国和西方国家支持。因为凡事只打出"民主"和"民意"旗号,粘上"民主"和"民意"光,就最能够迎合美国和西方国家胃口。例:布什总统在9.20向国会提交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点名称赞台湾,说美国"民主"在台湾"朋友中立足",并强调"民主"不但是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立足"核心信念"之一,而且也是美国进行国际合作、对外援助和资源分配"决策指导原则"之一。
    二是用"民主"和"民意"外衣把分裂国家罪恶包装起来,不但可以迎合台湾民众求"当家作主"愿望,具有极欺骗性,而且这种被扭曲"民意"还可以被分裂国家始作俑者充分利用。例:陈水扁给自己关于"公投"讲话背景做了这样一个说明,他说"尊重人民自由选择" ,"不是阿扁一个人说了算","台湾走自己路,民主原则非常重,一切由人民决定,而不是总统、党主席决定"。原来陈水扁就是把 "台独"责任推给台湾民众,就是把战争责任推给台湾民众。陈水扁这番"用心良苦"并不罕见,在第二次世界战中德、日法西斯侵略扩张政策也都得到了所谓 "民意"支持,结果又恰是德、日人民为侵略战争付了出惨重代价,饱尝了这种"民意"苦果。
    果说,究竟是"民主"和"民意"求战争,还是战争利用了"民主"和"民意"?已经从历史曲折中得到了答案。那么,究竟是"民主"和"民意"求"分裂",还是"分裂"利用了"民主"和"民意",在历史明镜照射之下,恐怕已经再清楚不过了!
    陈水扁通过"公民投票"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说到底就是为"台独"披上一件 "民主"和"民意"外衣。果国际社会认同这样"全民公决",就等于认同任何国家某一部分居民都拥有因某种不满意而通过"公决"脱离它母体国家权利,那末这个世界上恐怕会出现上千个甚至上万个新国家,随之而来又会出现多少新冲突和战争!可见,这种偷梁换柱所谓"民主"完全是对真正民主亵渎!
    值得注意是,陈水扁在抛出"一边一国论"和"公投独立论"以后在9月13日又一次谈"民主"。陈水扁说台湾与中国之间"最矛盾与差异"是民主,陆反"台独"是对自由、民主、人权"最威胁",为了强调这一点,陈水扁不仅给陆扣上"恐怖主义"帽子,甚至还鼓吹用台湾"民主经验""协助中国陆推动民主化"。无独有偶,最近,有一位者在谈到当前海峡两岸关系变化时,居然也认为台湾"民主"是与陆相比"短期优势"之一。他强调:"陆在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建设方面仍然前进得过于缓慢,这样影响了陆对台湾民意以至美国国内舆论影响力,无论从长期还是从短期来说,这种影响力至关重。" 注意,这涉及到一个容不得丝毫模糊原则问题:们与陈水扁之间差异或根本分歧到底是什么?是民主进程快慢区别?还是"民主与独裁"两种制度根本冲突?们与陈水扁差异和分歧,不是"民主进程快慢"差别,也决不是"民主独裁"分歧,而是关系到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统一分裂之争。在这个问题,们千万不能犯糊涂,跳进陈水扁设计圈套,把统独斗争实质曲解为所谓"民主之争"。果说布什总统在新版《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中对台湾"民主成就"赞扬与陈水扁关于台湾"民主"上述讲话,是在表演一场遥相呼应"双簧戏",那么们倒是希望那位者关于"民主是台湾短期优势"高论,仅仅是一时糊涂而已。
    说到这又想起加拿魁北克独立闹剧中一段小插曲:就在魁北克举行"全民公决"前,生活在魁北克印第安人先期举行了一次"公决",结果95%印第安人表示,即使魁北克"公决"后独立,他们也留在加拿内。他们说,既然加拿可以分裂,那末,魁北克也可以分裂。面对这一局面,魁北克分裂分子马上宣布,印第安人公决是"非法", "因为那片土地属于魁北克。""们可以分裂加拿,印第安人不可以分裂魁北克!"显然,分裂分子只把"民主"权利留给自己,而并不允许别人享受同样权利。人们不禁问,这些表面上酷爱"民主"分裂分子,究竟是真正爱"民主",还是真正"分裂"?们从魁北克分裂分子昨天表现中,完全可以想象出陈水扁之流明天!
    这一次陈水扁抛出"一边一国论"和"公投台独论"以后,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表示了明确态度。但从总体上看,反应还是相当克制。陈水扁以为这是因为陆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因下岗、失业引发许多社会问题,以及正处于十六召开前夕,根本无暇顾及他对"一个中国原则"一次又一次地挑战。由此,陈水扁甚至得出了陆已经拿不出任何办法来对付他错误结论。针对陈水扁这种阿Q式狂妄,一家香港报纸就直言不讳地警告他:不"把不吭声老虎当作一只生病猫"。一家台湾报纸也提醒陈水扁注意这一次陆对陈水扁反应有所不同。陆福建、广东沿海演习规模没有升高,但是却在上海组织了一次较规模防空演习。"从演习内容看,显然是针对美军各种高科技武器从空中袭击而展开防御","展示了不惜对美一战决心。" 
    1979年人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曾经提出过解决台湾问题两个"寄希望于":"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寄希望于台湾当局"。后来随着台湾岛内形势变化,们不再提"寄希望于台湾当局"了。现在看来,们在解决台湾问题上宽容几乎已经走到了"底线",形势越来越严峻。也就是说,对现在台湾当局,们早已不抱任何希望。看,现在是不是可以提出两个新"寄希望于":第一个"寄希望于",依然是"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第二个"寄希望于",应改为"寄希望于们自己实力和决心。"
    最后,中国社会科院台湾研究所前所长李家泉在接受香港记者采访时说一段话,作为今天结束语:
    统独之争是不可调和"敌矛盾",是"活"问题,"激化到一定程度,就必然是武力解决"。毛泽东有句名言:"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共产党还有句老话,"批判武器不能代替武器批判"。"靠发表几篇文章,敌人就来谈和?不可能!""到了必须打时候,到了中华民族利益受到危害时候,打不赢也打。" 
    记者最后问李家泉:"那么,现在中国在做什么?"
    李家泉说:"在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准备打。"这位老专家说得毫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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