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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论实践与人的总体化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5-10-17 19:57:14

马克思主义从实践范畴出发去把握人类社会
存在与发展,从而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思想体系。然而,并非一切在实践范畴基础上构筑起来思想体系都属于马克思主义。萨特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就是建立在实践范畴基础上,但是,却与马克思主义相去甚远。因为马克思主义所理解实践是社会实践,而萨特则严格地在个体意义上来理解实践。所以马克思主义在实践范畴中生长出了积极乐观主义历史观,萨特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则由于陷入到个人实践泥淖中而对历史发展持悲观主义态度。尽管萨特自认为填补了马克思主义“人空场”,但他始终停留在对作为个人自完善所谓总体化问题思考上。

一. 实践与总体化

  在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代表作─-《辩证理性批判》中, 萨特探讨了实践与总体化关系,他认为,实践就是总体化,反之,总体化也就是实践。实践活动一切成分,诸计划、目、选择、手段等等彼此是内在。由于它们彼此间内在关系而构成了辩证统一有机联系总体。在实践活动中,人在自己计划中成为创造者和活动主体,实践每一个步骤和人所采用每一种手段,都在他预设中,他站在未来角度致力于目和手段统一,把自己活动每一个环节纳入总体化过程。实践活动着人自身就是动因、目和手段,当他在实践活动中将自己展开时,就造成了总体化纯粹形式。

  当人作为有机体环节展开时,人是通过自己实践实现在自然界中继续维持自身生命存在。维持自身存在是在对自超越中实现,即通过自己实践活动使自己有机体指向未来,把未来和现在联系在一起。萨特说,总体化活动“勾划出了一个现实范围,这个范围作为原始实践相关物,是需加以融合形式上统一总体,当实践在这个范围中产生了最分化多样性之后,就会试图作出最严密综合。”[1]因此, 人实践就反映为综合活动创造,是在对他环境、物质世界多样性综合,并在综合中创造他本质,追求他存在与本质统一。

  萨特认为,人是作为物质实体实践主体,人存在就意味着进行着改变世界和改变自身活动,这种改变世界和改变自身实践活动就是世界趋向于人而使人总体化过程。他说“实践就是由于内在化而从客观到客观过渡;作为从客观到客观主观扬弃而在环境客观条件和可能性领域客观结构之间展开着‘计划’,在它本身上面表现着主观性和客观性运动统一,表现着这些规定性。”[2]在实践活动中, 主体人不断地把物统一于自己主观活动之内,使物成为人一部分,这就是使“外在内在化”。在内在化过程中,人不断地超越纯粹存在形式,得到“获得性”质。但是,人在实践活动中并不仅仅实现“外在内在化”这一单向运动,而是同时用自己身体作用于物质世界,创造出以人为中心物质世界各种结构,实现“内在外在化”运动。这种“外在内在化”和“内在外在化”统一就是一个总体化运动,是通过实践方式来进行总体化运动。所以,当实践已经成了实在生活时候“也就是一种总体化运动,它把邻人、自己以及环境条件集合在正在进行一种客观化综合性统一之中。”[3]

  但是,萨特所考察是个体人,而这个个体活动以什么样形式出现才能称得上是实践活动呢?比,儿童求哺或戏耍能称得上实践活动吗?─- 这显然是不能为人所接受;或者,人实践活动是由他领得第一份工资而开始加以确认,那么结论就会是在这个人未领得他第一份工资时,他还不是人,─-这也是荒唐。萨特强调指出, 们不是在们挣得工资那一年出生,因而对人研究决不应忘记他童年。研究人童年并不是回到他童年求哺、戏耍之类活动中,而是回到他在童年中遭遇到总体,而这个总体正是他家长和一切与他相关劳动、实践活动构成。毫无疑问,人在拿得第一份工资之前并不是停留在总体化过程之外,既使他并不直接是实践、劳动活动主体,其他人实践、劳动活动也造就着他总体化。当然,这并不能证明总体化可以脱离实践活动,相反,这个人在拿得自己第一份工资之前所不断生成着本质正是根源于实践,只不过是他家长和一切与他相关实践。所以,总体化是根源于实践和从实践中获得动力

  在实践活动中,“随着计划通过周围世界而朝着实现自己方向前进,该计划就把它周围工具性领域统一成一个总体,使其服务于有计划实现个别对象。所以,实际上周围世界是各种资源和手段被构成统一体”。[4]一旦人开始了自己实践活动, 人与周围世界对立就开始向相反方面转化,转化为人与物之间“内在”总体联系。在这种总体联系中,人与物相互作用。一方面,人赋予物以意义,使自然自在之物变成一种人化、用来满足人“为之物”。另一方面,人也使自己外化和物化,使自己在实践活动中既体现为目又体现为工具。从表面上看来,这是一个人与物都针对自己原始状态分离过程,当人使自在之物变成一种人化、用来满足人之物时,是在把为之物从原始自然中分离出来。因为任何实践都不可能把整个自然存在自在之物一下子全部转化为为之物,而是在实践无限持续过程中,把自然一部分一部分地转化为为之物,所以,自然在人实践活动中是被分割之后而为人所内在化。同样,当人在使自己外化和物化时,也是一个渐近实现过程。尽管人在实践活动中是把自己整个机体都作为外化和物化工具,但外化和物化根本不会在任何人一次实践活动中就宣告完成。所以,从形式上理解,人在实践活动中也只是一部分一部分地将自己外化出去

  然而,果从人角度和人与物关系方面来看这个问题,而且考虑到人在实践起点上是一个纯粹存在话,那么形成认识则完全不同。

  首先,从人角度看,自然界自在之物并不是一个总体,它只是作为人环境和对象,针对于人而存在存在物,它自身原本并无什么意义,因此对于它来说无所谓什么被分割和分离。只是当人赋予了自然以意义之后,自然才开始具有总体性质,但这个自然已经是人自然了,这个从自在自然到人自然转变,是通过人实践活动来完成,人自然总体性质所证明恰恰是人实践总体化功能。

  其次,就人与物关系而言,在实践尚未开始之时,人与物处于一种分立状态,人对于物和物对于人都是一种外在存在,随着实践活动开始,人与物之间也开始了综合统一过程,一种人与物之间总体联系开始生成。可见,人与物之间之所以能够出现一种总体联系,完全是由于人实践活动总体化所造成结果。

  最后,由于“存在先于本质”,人在实践起点上,仅仅是作为一种纯粹形式而存在着,这种纯粹存在是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可以被分化。因为,他尚不是一个可以被分化总体。纯粹存在仅仅是一个抽象片面形式。人只是在实践活动中,通过把环境和对象“内在化”才获得自己质,才开始实现存在与本质相统一总体化过程。所以实践活动对于人自身来说也是一个总体化。这样一来,实践活动就是总体化,而异

化、物化、外在化等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或者至多也只是总体化过程中环节。

  所以,人总体化也就是人实践活动。当然,总体化不能被归结为个别实践活动或这些实践活动简单总和,但是,每一个别实践活动都整个地表现着全部实践,以全部实践活动缩影面目出现,因而具有总体性。每一个别实践活动都是形成着总体,而一旦这一实践活动具有充分总体性质,即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形式上也表现为总体时,它就成了惰性总体。这个时候,这一实践活动就必然被另一实践活动否定或超越。作为总体化实践活动既在每一个别实践活动中,又否定和超越着每一个别实践活动,因而它不断地打破实践总体状态,使实践表现为不断更新着和调整着总体,或者说表现为一个无限趋近于总体过程。

二. 通过中介实现总体化

  在总体化过程中,人与物是互为中介。萨特说:“辩证研究关键发现是:人被物‘中介化'和在同样程度上物被人‘中介化'。”[5] 人作为实践主体有机体是物质环境总体化中介,人通过自己实践活动而使自己成为“物质世界各部分中介”[6]。 在人实践活动中,原本孤立物质事实被纳入到人对象和对象工具统一体中,发生着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正马克思所说,自然是人无机身体,人在人驱动下所从事实践活动,不仅在形式上改变了物质世界,而且改变了物质世界存在性质,实践着人每时每刻不仅在行动上而且也同时在观念上把物质世界变成“被加工过物质”,人把属于自己“一种生物规定加予无机物”[7] 使物质世界从一种自然自在之物变成一种人化、为了人存在。而人这种为“活动则造成了一种客观结果,即不自觉地使自己成了物中介,使物质世界各个部分联系为人对象性总体。

  另一方面,在人实践活动中,人规定物同时,物也规定人,人、目、手段是在与物建立起了联系之后才具有了质意义,才作为一个统一总体存在。在这个意义上,人不能离开物,物是人总体化中介。

  人不仅在实践活动中使物内在化而实现自己总体化,而且也在实践活动中建立起人与人联系,通过“他者”来实现“总体化。萨特说:“每个人都是他人存在理由。在某种程度上,们回到了物质外在性,这不足为怪,因为系列是由非有机物质决定。另一方面,从系列是由某种实践所履行、以及这种实践包括交互性意义上来说,它包含了一种真实内在性:因为正是在他真实存在中,以及作为从外部使自己总体化了总体性组成部分,每一个人都得在他实在性中依赖他人。”[8]

  虽然,在匮乏环境中,人与人之间关系是非人关系,但是,这种“人被人否定乃是人被物否定”。[9]因此, 匮乏条件下人与人对立和斗争并非唯心主义者黑格尔所说那样在于“每一个意识都追求他者死”,[10]面对普遍匮乏和共同遭受着否定,人与人之间也包含着组织起来可能性。在人实践活动中,这种可能性就完全转化成了现实性。尽管萨特总体化运动是从分析个人实践开始,认为个人实践是一切形式实践基本形式,但他同时也承认一切现实实践活动都不是在个人那孤立地发生。萨特认为,在现实社会中“不存在孤立个人”,[11]每个人都是处在与他人联系之中,当不同实践主体各自按照自己在同一个实践领域中实现着总体化时,当他们把物变成自己对象和工具时候,物也就成了这些实践主体之间中介者。

  所以说,在个体有机体与对象之间关系中必然包含一个“他者”。而且,在实践活动中由于物中介“”与“他者”也会必然被统一为一个总体。萨特说:“现实交互关系总是诉诸于第三者中介作用,并且最终表明三元结构是它基础和实现。”[12]在“”与“他者”之间,物就是以这个“第三者”面目出现,物使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彼此发生相互关联。也就是说,由于物中介作用,本来相互孤立个人就在实践活动中联为一个总体,物是他们共处环境和共同对象。进一步地说,处于共同环境中人面对着共同对象。个体人作为实践主体,已经不足以实现自己和达到对自己需满足。这时,在实践计划中,就必须把这个共同环境中他人,也谋划到实践主体之中。既使各实践主体是分立,也会因共处于同一实践领域、与同一对象发生关系,而构成为统一总体,或者,他们行为是彼此关联在一起。萨特说:“在一定条件下,个人之间直接关系是取决于别种特殊关系,这些特殊关系之所以为别种关系,还因为在具体关系中存在着一种客观强制;造成这种强制,并不是别人在场,不是他们联合,却是他们分散。”所以,“集体对象现实性是存在于循环性之上;它表明着总体化从来没有完成过,而且,总体至多只存在于化整为零总体名目之下。”[13]

  由于他出现和三元结构形成,总体化情况则变得复杂了,也就是说,在这种活动中,个体人则具有了二重性:一方面,个体”和“他” 由于把环境和对象内在化而建立起了彼此内在关系,因而,在共同实践范围内都是作为实践主体而存在;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这种彼此内在关系,“”和“他”彼此都在实践活动中相互以对方为工具,这样一来,“他”就是“客体,同时,“”也是“他”客体。在这个同一实践活动中“”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所以,萨特说:“每一个人在凭借自己活动去规定一个辩证领域、从而进行总体化时候,他也在这个领域中被别人总体化所总体化。这就是说,每一次总体化都是多元性。”[14]

  对于“”来说,当“总体化被“他人”总体化所总体化时,就会产生两种可能情况:其一,“总体化与“他人”总体化是一致,因而形成了一种总体化合力,使“总体化在事半功倍中实现;其二,“总体化与“他人”总体化是矛盾甚至对立,这样一来,当“总体化被“他人”总体化所总体化时,实际上所意味着是“片面化。事实上,在匮乏环境下,总体化往往是表现为第二种情况。因此,萨特又指出:无论是相互性,还是三重性关系,都不能实现总体性;它们都是人与人之间复合性依附,这种依附使社会保持在一种胶粘状态。”[15]

  对于“总体化被“他人”总体化所总体化这一点,不能只作被动理解。因为,“总体化并不仅仅被“他人”总体化所推动或阻遏,而是在被“他人”总体化所总体化中保持着自身主动性。萨特说:“人之所以为人,首先在于从某种现状超越,在于他能做到对别人在他身上所实现东西反过来有所作为。”[16]也就是说在“总体化与“他人”总体化之间存在着相互推动、相互制约和相互规定关系。“总体化被“他人”总体化所总体化同时,“他人”总体化也被“总体化所总体化。这也正是们在实践主体考察中已经看到关系;他人是在自己作为手段程度上成为手段;当把他人作为对象包括在活动总计划中时候,也就承认了他人实践活动,而且这个实践活动是一个行进着总体化;在奔向目运动中,也发现了

他人朝着他自己运动;在他人成为活动对象领域中,也同时是他人对象。实践主体之间这种相互关联决定了人必然会超越自,使他们互为对方手段、工具、对象情况转化为奔向目总体化活动手段、工具、对象。

  但是,由于萨特在个体之间这种相互关联中看到依然是个体实体,所以,个体之间相互关联并未造成纯粹统一总体,而是在总体化过程中重现着个体实践主体间互相制约、互相规定等辩证关系,说到底,总体化就是个体总体化。

三. 总体化主体是个人

  当然,自认为是马克思主义者萨特也希望不仅仅根据“从个人到社会”线索去理解总体化,他也希望“从社会返回个人”。不过,在萨特那,个人与社会问题毕竟是轻重有序,个人领域是一个需进行哲探讨领域,而社会领域则只是一个需加以解释领域。萨特探讨个体总体存在和总体化过程,只是为了解释社会和历史,为这种解释提供根据。所以,萨特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在本体论意义上所表现出来是存在主义性质,即把个体存在与发展作为本体论核心,而不是象马克思主义那样,把人存在与发展看作社会历史运动结果和体现。在萨特眼中,社会无非就是亿万个个人实践活动现实形态,因此,社会存在与发展谜底就在个人总体化中。

  萨特认为,个人实践是惰性因素最少实践,在个人实践中,人能够从自己计划中明晰地感觉到自己是创造者、建设者和活动主体。而且在个人实践中,他每一个步骤、举动、手段对于他自己来说都是清楚,他看到了自己和手段之间内在联系,因而能够从未来方面认识现在,去设计自己总体化“规则”,详细地规定他整个实践过程及其每一个组成环节。因此,个人在自己总体化过程中使自己同时表现为动因、目和手段。萨特之所以推崇这种个人实践或总体化,是因为他在这种实践中看到了人对物质必然性摆脱。认为,在“惰性”因素最少个人实践中,物质必然性只是一种从属因素和可以被自由地克服了因素,是不被作为“摆脱不了命运”而加以承受因素,而是人在实践中不可遏止地把自己总体化。因此,人能够驾驭自己命运,成为自己命运主人。

  萨特认为,与个人实践相反,社会实践只不过是惰性复多性总体化,是结合在“实践集合体”中多数人进行统一实践。在这种实践活动中,仅仅存在着实践活动行动统一,而本体意义上实践主体则不是一个有机统一物。

  当然,社会实践具有着可以与个人实践相类比特征,比根据共同意志制订计划、知解目、选择达到目手段,包含着客观化、劳动、克服物质必然性、根据具体情况对未来加以规定等等。但是,萨特认为,社会实践并不因此就有了自身可理解性,在他看来,社会实践无非是由于共同目和观点结合起来个人实践,是个人实践综合形式,虽然不能把社会实践看作个人实践简单扩,但社会实践却只能被合理地理解为个人实践在共同活动范围中展开。

  个人实践是社会实践不可克服界限,共同活动是受个人实践所规定,没有个人实践就不可能有共同活动。既然此,那么社会实践功能也就会在一旦与个人实践发生矛盾甚至冲突时而打折扣,事实上,循着这个思路走下去,在社会实践中所看到必然是处处都存在着与个人实践不一致和不协调,因而对社会实践就只持保留态度了。但是,实际情况与萨特构想恰恰相反,个人实践无论在对世界还是对自己改造中都表现出了其有限性,在极其强客观世界面前,个人实践是很少具有萨特所津津乐道那种自由,因而个人总体化也只能是一种空想。

注:

[1] [4] [5] [6] [7] [8] [9] [10] [11] [12] [14] [15]萨特:《辩证理性批判》

伦敦1976年英文版,第46页,第87页,第79页,第95页,第81页,第263页,第151页,第113页,

第676页,第116页,第104页,第115页。

[2] [3] [13] [16]萨特:《辩证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74页,第114页,第59页,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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